吳紹詩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吳紹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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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776)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清朝大臣 |
吳紹詩(?—1776年)字二南,自肅孫,山東海豐人。諸生。雍正二年,世宗命京官主事以上、外官知縣以上,舉品行才猷備任使,即親戚子弟不必引避。時紹詩世父象寬官湖北黃梅知縣,遂以紹詩應詔,引見,分刑部學習。
目錄
生平簡介
遭彈劾採兵米侵帑,奪職,交贖金回老家盡孝
十二年,升七品京官,至乾隆初年,累遷至刑部江蘇司郎中,接著外放甘肅鞏昌府知府,任職 4年,再遷陝西督糧道。在道台任上,被陝甘總督永常彈劾為侵占帑銀,因而遭到撤職處分並交陝西巡撫鐘音審查處理。經過審訊,吳紹詩被發往軍中效力。時值他的母親病重,上司特准交贖金回老家盡孝。
乾隆命令複查,沒有貪贓枉法,被起用為貴州督糧道
乾隆二十二年( 1757年),乾隆皇帝南巡。吳紹詩奉命接駕,乾隆下旨詢問他被罷官的事情,吳紹詩據實奏對。乾隆命令複查,確定吳紹詩沒有貪贓枉法,被起用為貴州督糧道,再升雲南按察使,後調任甘肅按察使,升甘肅布政使。
疏言寧夏駐防將軍以下官祿應給粳米,請改徵諸民由原先徵收百姓的一石粟米,改交粳米七鬥。上命寧夏駐防官祿如涼州、莊浪等地一樣,改折供應。 又疏鎮番縣柳林湖招墾地,請如安西瓜州屯田例,升科納賦,較前此徵租歲計有盈,且民戶世業,俾可盡心耕耨,國家的收入相應地也會增加。下總督楊應琚等與當地的官吏們認真磋商執行。
旋以憂歸
幾年後,甘、涼諸縣旱,老百姓的生活陷入了困境。紹詩復疏言張掖、永昌、鎮番、碾伯、高臺五縣舊無城,撫彝廳、隆德、涇州城池多年來也遭受破壞,請允許讓災區的百姓修建城池,以工授食,解決災民的吃飯問題。下巡撫常鈞議行。因為母親去世,旋以憂歸。 三十一年,孝期滿,吳紹詩進京見駕,擢刑部侍郎。剛滿一個月就改任兵部侍郎外放江西巡撫。經過詳細了解,以南昌、九江二衛屯田租過重,贛州、袁州、鉛山三衛所田少而租重,請求朝廷議減。後由兩江總督高晉勘查核實,酌量減收。
不知以民事為重,有以誤之也,就地革職
江西上猶縣境內產鐵砂,當地民眾爭相開採,滋事不斷。吳紹詩奏請朝廷允許當地官府募民集中開採,由官府設站收購,從此成為定例。九江關監督舒善、建昌府知府黃肇隆皆以不職為上聞,責紹詩不先事論劾,部議奪職,乾隆皇帝特命寬恕,仍留原任。
三十四年,召為刑部尚書,尚未赴任,調禮部尚書。是歲南昌等縣發生水災,十月,直到秋後吳紹詩赴京任職前,才奏請緩徵地方稅糧,乾隆皇帝嚴厲批評,上諭曰:「災地收薄,小民豈能復事輸將?紹詩遷延不問,直至開徵將及一月,始以一奏塞責。現雖傳諭停緩,急公者納糧不免拮据,疲窘者徒受催科之累。此皆紹詩全不知以民事為重有以誤之也。紹詩累經部議降革,並從寬留任。此則玩視民瘼,難復曲貸。」 就地革職。
列香山九老之一,賜杖賜宴
三十五年,起刑部郎中,三十六年,擢侍郎。皇太后八十萬壽,列香山九老之一,賜杖賜宴。三十七年,調吏部侍郎。三十九年,告老還鄉。 四十一年,乾隆東巡,奉命接駕,被恩賜尚書銜,當年去世,享年 78歲,諡恭定。子垣、壇。[1]
《年譜》
丁巳歲,在律例館,(上山下而)修《名例》二卷,名例為律例全書之綱領,講讀律令之門徑,稍有歧誤,全旨皆失。餘詳參箋釋輯註及有關律例諸書,悉心考證,綱舉目張,經歲竣事。總裁諸公及諸同事咸以為允。孫擴圖觀察,李瑛傳其守廣信也。
郡南有封禁山,自明末禁,入者以叛論。居民利其木,犯者漸眾,與官拒。有司以告,曰:「茲事大。」乃親往,捕其魁數人而止,招其黨,喻以利害,免者二百餘人,以其事白撫軍吳恭定公,恭定問人幾何,以所獲對,恭定曰:「汝意云何?」對曰:「某以鄉愚,未識例禁,殊可憫,且拒捕無傷,望恩全之。」恭定大喜曰:「吾恐汝為功耳,吾寧獨欲殺人者?」乃以誤入奏,僅坐流,恭定自是重之,凡豫章大獄,必命訊鞫,卒,子幼且貧,恭定厚卹之,送其孥云云。
吳公乞養歸田,闢西爽山莊,與父老課晴雨話桑麻,未嘗及朝事,人皆忘其為達官。居里第,每聞邑侯鳴鉦過門,必起立,邑侯知之後,出南門不鳴鉦。有祠堂在南門外,新建曹秀先書聯雲:「古大臣朝陽鳴鳳,鄉先生林下一人。」 [2]
七言律詩《自題望雲圖》
六十春光彈指過,百年心事半蹉跎。
白雲亭畔巢痕舊,天水樓邊鴻印多。
回首驚濤成幻影,仰天旭日曝寒柯。
臨崖暫倚華峰石,靉靆遙連北海波。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