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管理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單一管理區 |
本名 單一管理區 外文名 Unitary authority 實 質 地方管理形式 一般情況 通常涵蓋多個城鎮 |
單一管理區 (英語:Unitary authority)是一種地方管理形式,只有單一層級,在特定區域中負責所有地方政府的機能,或者在鄰近且通常由其他層級政府(如全國性政府)所管控的地方,施行某些特定機能。 [1]
簡介
單一管理區通常涵蓋多個城鎮,這些城鎮的規模足以和其他區域分隔並獨立運作。有時也會包含同一個國家中,一些沒有次級行政區的行政區劃。
新西蘭
在新西蘭也有建制相同的單位,被稱為「一元權力機構」。新西蘭有四個一元權力機構的地方政府:吉斯伯恩、塔斯曼、馬爾堡、尼爾遜。
加拿大
在加拿大相同建制的單位,被稱為「單級市」。
英格蘭
在英格蘭相同建制的單位,開始於1992年依據「1992年地方政府法」被設立,單位稱為「單一管理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