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梅打官司(朱良啟)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冬梅打官司》是中國當代作家朱良啟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冬梅打官司
雨皖北的春天一向姍姍而來,給人一種千呼萬喚始出來的矜持感。這不,三月上旬都過去了,連綿的陰雨加上料峭的春風,冷颼颼,冰冰涼,讓人脫不下棉衣。
上過兩節課,我縮在辦公室批試卷。門衛打電話告訴有人找我,我雖有些疑惑這個天氣誰來找我,也沒事先打個電話。但動作沒有怠慢,迅速趕到門房。認出來客原來是我2002年所帶的學生冬梅,我們平時有聯繫,我調入新學校以後,她還和同學一起來看過我。其他聯繫多是在節假日聊天問候。今天突然來,估計有什麼急事,「無事不登三寶殿」嗎!
果然,我剛把冬梅帶到辦公室還沒坐穩,她就急切說到:「老師,我們家遇到麻煩了,和人家打官司輸了,我特地來想你請教下一步怎麼辦合適,順便請你幫幫忙。」我頓時明白了冬梅的來意,我教書育人近三十年,門下弟子數千,一來我年齡大閱歷多些,二來雖然算讀書人,卻欣賞「仗義每多屠狗輩」的信條,性格上助人為樂,學生很是信任我,學習上,生活中遇到困難很喜歡找我拿主意,什麼填報升學志願、早戀困惑、和父母之間產生矛盾等等,我會耐心幫他們一一化解。另外我業餘喜歡看法律方面的書報,大量搜集這方面的案例,平時掌握不少法律知識,更方便向學生普法。再加上我有幾十位學生從事公安、法官、檢察官以及律師職業,我有時也向他們請教一些專業問題。正因為如此,很多學生認為我簡直無所不能,曾經有多人拿民事糾紛向我詢問,我總是盡其可能予以指點。
我遞一杯熱水給冬梅,讓她不要急,慢慢說情事情的來龍去脈。冬梅當年專科畢業後,到另外一座城市工作,結婚生子加上工作繁忙,平時不太回家,父母兩人在老家居住,春節過後不久,接到母親電話哭訴,說被人告上法庭輸了官司,要陪一大筆錢呢。讓她回家看看怎麼辦。
冬梅回家才知道事情的緣由。
原來,春節後不久的一天,父親和一群村民閒聊,說着說着話不投機起來,一位叫「大勝」的村民上前拍拍冬梅父親的腦袋說這裡裝的好像不是腦子吧。侮辱性的動作和語言讓冬梅父親很憤怒,站起來一把把大勝推到在地,大勝爬起來反擊,兩人扭成一團,這是大勝老婆聞訊趕來,口中說別打別打,抓住的確是冬梅父親,有拉偏架之嫌,冬梅父親更是生氣,掙脫開來,抓過一根木棍劈頭蓋臉反擊,雙方都受點皮外傷,後被其他村民拉開勸回家中。冬梅父親在村衛生室治療幾天,花了三百多元。大勝夫妻跑到區醫院住院治療半個月才回家。聘請了律師,一紙訴狀把冬梅父親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各項損失近萬元。冬梅的父親年輕時受刺激,患過精神疾病,一度入院治療,如今年齡大了,很多事情還是反應遲鈍,答非所問。又加上性格耿直,心裡的氣還沒消完,他還不相信對方張口就要賠償這麼多,法官調查的時候,問他有沒有打人,就說打了,自己也挨打了,憑什麼陪錢?因為沒文化,耍犟勁,甚至不去出庭應訴。對方出庭的又是專業律師。法律重證據,很快判決下來,判決冬梅父親賠償大勝夫妻6700元和訴訟費。估計對方也知道只告冬梅父親一人作用不是很大,乾脆連現場邊都沒沾的冬梅母親一起告上了,母親開始怕冬梅擔心受累,沒有告訴冬梅,一看現在連自己也被告到法庭,又是傳票,又是出庭的,感覺天要塌了,才和女兒哭訴其事。
冬梅有文化,性格果斷,眼裡不揉沙子,看過判決書以後,讓母親不要急,更不要先陪大勝家錢,她擔心父母這次輸了官司,成為人盡可欺的對象,以後麻煩多多,她要上訴。今天來找我就是商量如何上訴的。我反覆詢問了事情的前後經過,確定對方尋釁滋事在先,冬梅母親沒有參與任何毆打,冬梅父親有過精神病史等細節。告訴冬梅可以上訴,但需要舉幾個關鍵證據:要有目擊者證明大勝尋釁滋事在先,要到精神病院索取證明,這樣勝訴的把握比較大些。冬梅表示回去就做這些事。臨走時她又提出一個想法,讓我幫忙找找關係,我覺得這樣一個不大的民事訴訟,責任明確,證據充分,無須求人。架不住冬梅反覆要求,我答應找人問問,臨走時,冬梅一定塞給我三千元錢,讓我先請人吃頓飯,需要送禮再給她說。我反覆拒絕,她還是留下錢走了。我看着三千元錢,心中湧起一種說不出的複雜情緒。
很快她寫好上訴狀,我做了修改發回。其間我找做律師的熟人就這個小案子做了探討,律師分析案情後也認為勝訴的把握較大。我讓冬梅證據一旦搞好,即刻上訴,不要過了上訴期。四月初上訴後,五月二審判決結果下來。冬梅帶着判決書又找到我,高興地說上訴官司贏了。法院判大勝在這起案件中負較大的責任,冬梅家只要賠付部分治療費既可,她一家對判決結果很滿意。
冬梅一再向我表示感謝,感謝我為她找了關係。我把三千元還給她,告訴她我沒請客。也沒送禮,只是和律師分析了案情。你的官司贏在證據充分上,與找關係沒有關係。以後讓父親做事謹慎些就行。聽了這話,看着手中的錢,在五月明媚的陽光里,冬梅有些發愣。[1]
作者簡介
朱良啟,畢業於安師大中文本科,中學語文高級教師,現任教於烈山區淮北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