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四日夜刀坑口對月奉寄王子難子聞適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八月十四日夜刀坑口對月奉寄王子難子聞適用》是北宋著名文學家、書法家黃庭堅的作品。
黃庭堅是江西詩派的開派宗師和領袖。該流派崇尚黃庭堅的「點鐵成金、奪胎換骨」之說。且詩派成員大多受黃庭堅的影響,作詩風格以吟詠書齋生活為主,重視文字的推敲技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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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對月廬陵郡,醉留歌舞蹋金沙。 今年今夕千峰下,新磨古鑒動菱花。 寒藤老木被光景,深山大澤皆龍蛇。 西風為我奏萬籟,落葉起舞驚棲鴉。 遙憐城中二三友,風流慣醉玉釵斜。 今夕傳杯定何處。 應無二十四琵琶。 |
” |
— [北宋]黃庭堅 |
早年經歷
黃庭堅(1045年8月9日~1105年5月24日),字魯直,號山谷道人,晚號涪翁,洪州分寧(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人,北宋著名文學家、書法家,與張耒、晁補之、秦觀都遊學於蘇軾門下,合稱為「門四學士」。生前與蘇軾齊名,世稱「蘇黃」。
幼年便聰穎過人,讀書數遍就能背誦。他舅舅李常到他家,取架上的書問他,他沒有不知道的。李常非常奇怪。以為他是千里之才[2]。
暮年餘暉
宋元符元年(1100年),徽宗即位,起任黃庭堅為監鄂州稅,簽書寧國軍判官、舒州知州,又以受部員外郎召用,他都推辭不就,請求為郡官,得任太平州知州,上任九天就被罷免,主管玉龍觀。黃庭堅在河北時與趙挺之有些不和,趙挺之執政,轉運判官陳舉秉承他的意向,呈上黃庭堅寫的《荊南承天院記》,指斥他對災禍慶幸,黃庭堅再一次被除名,送到宜州管制。
宋崇寧二年(1103年),以幸災謗國之罪除名羈管宜州。
崇寧四年(1105年), 轉到永州,黃庭堅未聽宣布命令就客死在宜州(廣西宜山縣)貶所,終年六十歲。
大觀三年(1109年)二月,門人蘇伯固、蔣湋護其喪歸葬雙井祖塋之西,建炎四年庚戌(1130年)高宗中興,贈直龍圖閣,德佑元年乙亥(1275年)太常寺議諡「文節」。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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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江西詩派一代詩宗黃庭堅的藝術成就,搜狐,2018-03-09
- ↑ 作夢中夢,悟身外身:被貶來貶去的黃庭堅將雙腳伸出了欄杆,搜狐,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