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寶玉石協會理事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國寶玉石協會是經國家批准成立的全國寶玉石行業的社會團體,是政府聯繫寶玉石企事業單位和寶玉石專業工作者的紐帶和橋樑,為社會性團體法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光榮、中國企業管理協會會長袁寶華、地質礦產部原部長孫大光、原輕工業部部長徐運北、全國政協秘書長朱訓、司法部原部長鄒瑜擔任中國寶玉石協會名譽會長、地質礦產部原副部長孫文盛任協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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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概要編輯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原中國寶玉石協會),簡稱中寶協,成立於1991年,是經國家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國性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為社會團體法人。協會辦事機構設有秘書處,同時根據專業分工下設8個分會和8個專業委員會。現有單位會員1200多個,個人會員500多個。會員遍布全國31個省(區、市)及港、澳、台地區。
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基本編輯
2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協會… 3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協會… 4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協會… 5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業務… 6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協會… 7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組織… 8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分支… 9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協會… 10首飾行業協會-協會刊物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基本資料
協會名稱: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 簡稱:中寶協 英文名稱:Gems & Jewelry Trade Association of China 縮寫:GAC 成立時間:1991年 辦公地點:北京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協會性質
為全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的企業、相關機構及珠寶界的知名人士組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為社會團體法人。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協會宗旨
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團結全國廣大珠寶玉石首飾行業的企業、相關機構及珠寶界的知名人士,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為推動和振興中國珠寶玉石首飾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協會任務
是在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和政府間起橋樑和紐帶作用,發揮服務功能和自律作用,協助政府貫徹珠寶玉石首飾行業政策和法規,推動科技進步與科學管理,實現我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持續穩定發展。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業務範圍
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為 珠寶玉石首飾行業服務的職能; 二是珠寶玉石首飾 行業自律、協調、監督和維護企事業和工作者合法權益的職能; 三是協助政府部門加強珠寶玉石首飾行業管理的職能。 具體是: (一)開展行業 調查研究,提出有關珠寶玉石首飾行業 經濟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團結一切從事珠寶玉石首飾加工、商貿、檢測鑑定、收藏、教育、科技和 信息服務的 企事業單位和工作者,對國內外珠寶玉石首飾的供需形勢、資源利用、產品開發以及進出口政策、 價格政策、 稅收政策、管理體制、 法律法規等進行調查研究,為政府決策提出建議,為珠寶玉石首飾行業的企事業單位提供服務; (二)經政府部門授權和委託,參與制定行業規劃,對行業內重大的技術改造、 技術引進、投資與開發項目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前期論證; (三)做好名牌戰略推進工作,促進企業 科技創新、工藝 創新、設計創新,實施名牌培育工程,提高我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的國際 競爭力; (四)進行行業統計、收集、分析、發布行業信息; (五)參與行業生產、 經營許可證發放的有關工作、參與資質審查,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管理; (六)參與相關產品市場的建設、指導, 協助政府加強對珠寶市場的 宏觀調控與指導監督,嚴格行業管理,進行行業自律。制定行業標準、制定行業的各種質量標準和行為規範,開展行價行評宣傳,促進質量監督工作,並團結全行業積極貫徹實施,監督執行,使我國珠寶玉石首飾市場規範有序地發展; (七)開展珠寶玉石首飾科學技術研究及鑑定評估;推動產品款式設計和花色品種創新、鑑定儀器研製、加工設備革新等技術活動。組織科技成果鑑定和推廣應用;對具有行業專長的帶頭人,給予技術權威認證資格認定; (八)規範行業行為,協調同行價格爭議,進行質量管理和監督,維護 公平競爭;開展與珠寶玉石首飾行業有關的社會活動; (九)組織開展珠寶玉石首飾行業的 專業技術人才 職業培訓工作,提高全行業的素質,為全行業提供各類專業人才; (十)組織並開展國內外有關珠寶玉石首飾行業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活動,多方位加強同國內外 珠寶協會和商會的聯繫。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國內外 珠寶首飾 展銷會、展覽會,引進並推廣國外有關發展珠寶玉石首飾行業的先進技術和現代化管理經驗,加強與國外同行業的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 (十一)組織建立全國珠寶玉石首飾 信息系統( 數據庫),為國內外同行業提供信息交流,開展 諮詢服務,通過國際互聯網與國際接軌,使我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走向世界,擴大影響; (十二)收集、整理、統計、研究國內外珠寶玉石首飾的經濟技術信息,辦好刊物,編輯出版珠寶玉石首飾方面的圖書、雜誌、報紙,及時反映行業的動態和經驗,宣傳政府對珠寶玉石首飾行業的政策; (十三)協助珠寶玉石首飾行業有關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發展多種形式的橫向聯繫,促進珠寶玉石首飾行業與其他行業交流與合作,以提高本行業的影響力,達到提高資源利用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目的; (十四)協調全國與地方協會、本行業與其它有關行業的聯繫,相互支持與合作; (十五)反映會員要求,維護其合法權益,發展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和社會 公益事業; (十六)搞好本會的自身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和業務素質,建立一支年輕化、專業化、富有朝氣的職業化隊伍;努力強化 服務意識,為會員提供有關專項服務,努力開拓創新,提高服務水平; (十七)承擔政府部門委託的其它任務等。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協會領導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領導 會 長: 孫文盛 常務副會長: 陳洲其 張蓓莉 榮譽副會長: 馬墉宜、盧益新、李子豐、沈運龍、蘇木炎、陸永棠、陳聖澤、林林昌、梁適華、章志雲、 黃雲光、黃達華、黃滈權、 謝瑞麟、歐陽秋眉、 黃偉常 副 會 長: 馬羅磯、孔軍、王嵐、王正方、王亞莉、王仲會、王春利、王振迎、蘭永忠、盧禮杭、史軍、石力華、石曉光、仲偉志、任懷燦、劉長秀、孫鳳民、年永安、畢立君、畢振綱、許思豪、許錦池、阮 鐵軍、何方縣、何濟海、佘定常、吳宏斌、 張永乾、張彩萍、李建生、李康德、楊秀珍、楊乖進、楊春廣、沈東軍、沈君元、沈祥榮、陸懷松、陳 久、陳吉、陳億斌、 陳元興、陳其周、陳寶康、陳海軍、周宗文、周厚躬、周樹立、 周曉光、周桃林、周德奮、孟漢華、龐永釗、林強、林永霖、林建生、郇春柳、鄭耿堅、金海萍、姚文雄、姚華鑌、姚潤雄、姜延良、柯捷、 洪濤陽、趙興龍、趙德華、鍾永森、鈕天然、席勝福、袁心強、賈志宏、 郭英傑、郭海棠、梁鳳恕、黃紹基、黃炳標、程秉海、虞兔良、解文生、詹偉建、廖創賓、潘春友、黎志偉、薛楚亮、張鋒、張盛豐、沈志榮、 趙津生、游紹輝、程文虎、謝海州 秘 書 長: 孫鳳民 常 務 理 事: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 常務理事名單 理 事: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理事名單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組織機構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 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通過聘請有關名譽職務、顧問等;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 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理事會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協會開展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 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 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協會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 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理事會至少每1—2年召開一次會議,一般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常務理事會 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三)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四)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五)決定協會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常務理事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可採取通訊形式召開。
會長辦公會議
本會設立會長辦公會議。會長辦公會議由會長召集,副會長、秘書長參加,在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常務理事會的職權,對常務理事會負責。會長辦公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人員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會長工作會議 本會設立會長工作會議。會長工作會議由會長召集,根據某項工作的實際需要,由與該項工作相關聯的部分副會長、部分常務理事和部分理事參加,不定期、不定人數召開會長工作會議,研究協會的相關工作,並檢查會長辦公會議決議的執行落實情況,對會長辦公會議負責。其所做出的決定須經會長辦公會議追認通過方能生效,追認的方式可以採用通訊形式。 會長 本會會長為協會團體 法定代表人。本團體的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由會長召集會長辦公會議和會長工作會議; (二) 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議和會長工作會議決議落實情況; (三) 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四) 提名秘書長,交理事會審議決定。 常務副會長 本會設常務副會長,由會長提名,交理事會通過。常務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協助會長研究和處理日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受會長委託,代表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辦公會議或會長工作會議; (二) 受會長委託,代表會長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議和會長工作會議決議落實情況; (三) 經會長授權,代表會長簽署上報的文件。 秘書長 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 領導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 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或會長辦公會議決定; (四) 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 代表協會簽署有關文件; (六)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秘書處黨支部
秘書處設立 黨支部,隸屬國土資源部直屬機關黨委。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分支機構 鑽石分會 玉石分會 珍珠分會 流行飾品分會 印石專業委員會 人工寶石專業委員會 首飾設計委員會 鑑定評估工作委員會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協會影響
是以「服務企業、規範行業、發展產業」為宗旨,以團結珠寶玉石首飾企事業單位(廠商)和廣大從業人員,促進行業健康、穩定發展為己任,是政府與企業之間的橋樑和紐帶。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通過主辦《中國寶石》、《珠寶與時尚報》、《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通訊》等報刊雜誌,及主辦「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網站、「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網站等為廣大會員企業提供各種資訊性信息服務。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通過開展「中國珠寶首飾業馳名品牌」和「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放心示範店」活動,促進了內地珠寶玉石首飾行業規範有序發展。同時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配合 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積極開展 「中國名牌」推薦評選活動,極大地促進了內地珠寶玉石首飾 品牌建設與發展。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積極向政府反映行業、會員訴求,就行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提出建議和意見,並協助政府完成有關行業 課題研究,制定和參與行業標準和行業發展規劃,完善行業管理,促進行業發展。 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通過每年組織 北京、 上海、 深圳三大國際珠寶展覽,為企業開拓市場創造條件。同時,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積極幫助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組團參加國際展會,並與國際同業組織和機構建立了廣泛的聯絡與合作。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已經成為中國珠寶界最具權威和影響力的社會 團體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