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區民政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1]、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本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區社會救助工作。健全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支出型貧困家庭生活救助、臨時救助、社區綜合幫扶和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三)負責本區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指導街道、鎮居民經濟狀況核對工作。普陀民政
(四)負責本區社會福利工作。擬訂扶持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的規劃。指導各類社會福利設施建設和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孤兒救助和養育工作,指導孤棄兒童保障和成年孤兒回歸社會安置工作。推進本區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協同推進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
(五)負責本區養老服務工作。推進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機構養老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監督管理,指導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和管理,負責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六)負責本區殘疾人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實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負責重度殘疾人納入基本醫療保障的覆核工作。按照有關分工,做好殘疾人集中就業工作。
(七)負責本區慈善管理工作。負責慈善組織登記(認定)管理工作。負責慈善活動的監督檢查,依法管理慈善募捐活動,負責慈善行業組織的指導。會同有關部門引導、扶持和規範慈善組織的發展。
(八)負責本區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群眾自治建設,組織街道、鎮開展居(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牽頭推進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配合相關部門推進街道社區層面共治工作。牽頭落實本區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
(九)負責本區職業社會工作者相關工作和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職業社會工作者及其專業組織培育發展和管理服務[2]工作,推進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協調各領域開展專業社會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負責本區行政區劃工作。負責街道、鎮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行政區劃界線管理。負責居(村)委會的設立、撤銷、更名、命名的審核報批。
(十一)負責本區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本區居民的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負責婚姻介紹機構的管理。推進婚俗改革。
(十二)負責本區殯葬管理工作。負責殯葬服務機構的行業指導和監督管理。推進殯葬改革。
(十三)負責本區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者的代銷行為和開展彩票宣傳活動。負責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十四)負責本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培育發展工作。負責社會組織成立、變更、註銷登記以及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為社會組織提供指導和服務,推動社會組織規範化建設和信用體系建設,協助開展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工作。負責社會組織管理的綜合協調。指導開展群眾活動團隊備案。
(十五)負責本區民政領域相關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依法組織查處有關違法案件。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參考文獻
- ↑ 2023-07-26 公共法律服務 |「零距離+全方位」,這個「獵德人家」不簡單 ,搜狐,2023-07-26
- ↑ 看懂華為的這五大客戶服務理念,有效提升客戶滿意度 ,搜狐,2023-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