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主要內容簡介及賞析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魏書》是紀傳體的北朝魏史。北齊魏收著。主要版本有宋蜀大字本,經商務印書館影印,收入《百衲本二十四史》;明萬曆間南、北監刻的《二十一史》本;毛晉汲古閣刻的《十七史》本;清乾隆間武英殿刻的《二十四史》本; 同治時金陵書局刊行本; 中華書局1974年出版的點校本。[1]
魏收(506—572),字伯起,小字佛助,巨鹿下曲陽(今河北晉縣西)人,北齊史學家。北魏時,歷仕太學博士、散騎侍郎、典起居注、兼中書侍郎,參與修國史。東魏時,出任正常侍領兼中書侍郎,修國史,遷秘書監兼著作郎。入北齊後,官至中書令,仍兼著作郎。時有關魏史的著作已有鄧淵的 《代記》、李彪的 《國史》,邢巒、崔鴻等編寫的高祖、世宗、肅宗三朝的《起居注》,魏收奉命在此基礎上重修魏史。他與房延祐、辛元植、刁柔、裴昂之、高孝幹一起收集資料,制定體例,實施撰述,由太保錄尚書事高隆之監修。天保五年(554),《魏書》殺青,其中35例、25序、94論、2表1啟,出於魏收之手。因有人譏此書敘事失實,孝昭帝、後主時他二度奉旨修改,始成定本。天保八年(557),升太子少傅,監修北齊史,此後曾與陽體之、李德林討論斷限。晚年任尚書右僕射,位特進。明張溥輯有 《魏特進集》。
本書130卷,主要記述164年的北朝魏的歷史,即從北魏道武帝登國元年(386)至東魏孝靜帝武定八年(550)。本書分為帝紀14卷,列傳96卷,志20卷三大部分。
《魏書》主要內容簡介及賞析
帝紀: 有12篇,因卷4、卷7析為上下卷,故為14卷。本部分只有北魏和東魏諸帝紀。因北魏分裂後,由宇文泰擁立文帝,是為西魏;高歡推戴孝靜帝,是為東魏。爾後高洋篡東魏建北齊;宇文覺篡西魏建北周,而魏收為齊臣,故拒絕承認西魏。由此西魏3帝在本書未立本紀。卷1為《序記》,敘魏遠祖15帝,卷2至卷11敘建國後的13帝依次為道武帝拓跋珪、明元帝拓跋嗣、太武帝拓跋燾、景穆帝拓跋晃、文成帝拓跋浚、獻文帝拓跋弘、孝文帝元宏、宣武帝元恪、孝明帝元詡、孝慶帝元子攸、前廢帝元恭、後廢帝元朗、出帝元脩。卷12敘東魏孝靜帝元善見。列傳:本書開創了用家系立傳的做法,許多人物傳中都有大量子孫、宗族的附傳,如李順、盧元、李靈、崔逞、封彝等傳多達十幾人或數十人。類傳共有皇后、宗室、外戚、儒林、文苑、孝感、節義、良吏、酷吏、逸士、術藝、列女、恩幸、閹官14目。從卷95到卷99敘東晉、南朝、十六國等割據政權。作者以本朝為正統王朝,對這些割據政權極力貶低,稱東晉為「僭晉」,稱南朝為「島夷」,稱前涼、西涼為「自署」。卷100至卷103敘少數民族及鄰國。最末一篇是《自序》,作者追敘家世,作自傳,闡述撰書始末。志:分天象、地形、律歷、禮、樂、食貨、刑罰、靈征、官氏、釋老10目。天象、地形、刑罰、靈征4志沿承前史中的天文、州郡、刑法、五行志而稍改名目。《食貨志》系統地記述北魏的經濟制度,其中包括重要的均田制和當時的生產狀況。《官氏志》和《釋老志》為本書所新開,前者介紹了職官制度和氏族部落的姓氏,其中孝文帝改各族為漢姓的資料彌足珍貴。以此可了解北方民族漢化的過程; 後者詳述了佛教和道教在北方流傳的情況,其中有不少寺院經濟、宗教與統治者關係的史料。
《魏書》問世伊始,就受到了許多人的非議,譏此書為 「穢史」。確實,本書的作者帶有強烈的個人好惡色彩,他在作書時曾說過:「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舉之則使上天,按之當使入地。」(《北齊書·魏收傳》下同)對 「夙有怨者,多沒其善」;對他有惠者卻大力褒揚,如爾朱榮之子向魏收饋金,故他在《爾朱榮傳》中 「減其惡而增其善」。房延祐等曾幫助他修史,則給他們的宗族作佳傳。本書另一個重大缺陷,就是一反良史直筆的傳統,而用盡曲筆,凡涉及高歡在北魏事,必千方百計予以回護。他以家系立傳的體例,一直影響着人們對本書的評判。時人楊愔就曾批評道: 「但恨論及諸家枝葉親姻,過為繁碎,與舊史體例不同耳。」魏收辯護說: 「往因中原喪亂,人士譜牒,遺逸略盡,是以具書其支流。」趙翼指責道: 「若一人立傳,而其子孫、兄弟、宗族,不論有官無官,有事無事,一概附入,竟似代人作家譜,則自魏收始」。( 《廿二史札記》)本書雖然長期受到人們的指責,但也有不少該肯定的地方,李延壽認為「婉而有則,繁而不蕪,持論序言,鈎深致遠」。平心而論,在南北朝的8書之中,《魏書》還是不錯的,一則十志雖內容疏略,但提供了頗有價值的歷史材料,二則全書文筆流暢,敘事生動,頗有文采。
《魏書》主要內容簡介及賞析
由於本書對西魏的偏見,故對西魏歷史的記載不盡人意。隋初魏澹、顏之推以西魏為正統,另撰後魏書,共92卷。此書在煬帝時加以重新改編。唐張太素撰《後魏書》、裴安時撰 《元魏書》、盧旁卿撰 《後魏記》、元行沖撰 《後魏國典》。然多已佚亡。清乾隆時,謝啟昆撰 《西魏書》24卷,其中有表有考,可資參考。
《魏書》流傳至北宋初,已有不少篇章殘缺。經史學家劉攽、劉恕、安燾、范祖禹的校勘,查出其中有些卷帙系後人所補。他們核對各種史書。在所有補卷之後加疏,目錄上也標明「闕」或「不全」。據中華書局校點者統計,全卷缺者26卷,其中有 《明元帝紀》、《皇后傳》等; 部分缺者有3卷,系禮、樂、刑罰3志,《樂志》已由清盧文弨、今人陳垣補全,《禮志》和 《刑罰志》 由唐長孺補全。
對本書的研究,清代蔚然大觀,溫日鑒撰《魏書地形志校異》,以校該志的誤文和缺漏;陳毅撰《魏書官氏志疏證》,對該志進行詳細疏證,所用資料相當廣泛;萬兆泰撰 《魏氏補證》,以補 《官氏志》的遺漏; 丁謙撰《魏書外國傳地理考證》,對本書的少數民族及鄰國傳進行周密的考證;李慈銘撰《魏書札記》,以宋監本、汲古閣本《北史》進行校訂,王先謙撰《魏書校勘記》,也頗為細緻精到。[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