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女第十三章(2)》(張愛玲散文)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怨女第十三章(2)》是中國現代作家張愛玲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現在年輕人不大有吃煙的,現在是興玩舞女、鬧離婚。他要是吃了煙肯安靜蹲在家裡,馮家也不會反對。大爺三爺他們吃煙照樣出去,不過他們的情形不同。第一他們手裡有錢。
沒有錢吃上了煙,就顧到這口煙。他要到堂子裡過癮哪兒行?
靠三爺接濟他那兩個錢能到哪裡?還是家裡這張鋪。總有一天他也跟她一樣,就惦記着家裡過日子與塌上這支燈,要它永遠點着。她不怕了。他跑不了,風箏的線抓在她手裡。[1]
作者簡介
張愛玲(1920年9月30日—1995年9月1日左右),原名張煐,筆名梁京,祖籍河北豐潤,生於上海,中國現代女作家。7歲開始寫小說,12歲開始在校刊和雜誌上發表作品。1943至1944年,創作和發表了《沉香屑·第一爐香》《沉香屑·第二爐香》《茉莉香片》《傾城之戀》《紅玫瑰與白玫瑰》等小說。1955年,張愛玲赴美國定居,創作英文小說多部,但僅出版一部。1969年以後主要從事古典小說的研究,著有紅學論集《紅樓夢魘》。1995年9月在美國洛杉磯去世,終年75歲。有《張愛玲全集》行世。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