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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張丞相列傳嘉為丞相五歲》
原文
二年,晁錯為內史[1],貴幸用事,諸法令多所請變更,議以謫罰侵削諸侯[2]。而丞相嘉自絀所言不用[3],疾錯[4]。錯為內史,門東出,不便,更穿一門南出。南出者,太上皇廟堧垣[5]。嘉聞之,欲因此以法錯擅穿宗廟垣為門,奏請誅錯[6]。錯客有語錯,錯恐,夜入宮上謁,自歸景帝[7]。至朝,丞相奏請誅內史錯。景帝曰:「錯所穿非真廟垣,乃外堧垣,故他官居其中[8],且又我使為之,錯無罪。」罷朝,嘉謂長史曰[9]:「吾悔不先斬錯,乃先請之[10],為錯所賣[11]。」至舍,因嘔血而死。諡為節侯。子共侯蔑代,三年卒。子侯去病代,三十一年卒。子侯臾代,六歲,坐為九江太守受故受官送有罪[12],國除。
段意
申屠嘉嫉恨晁錯,以擅穿宗廟外垣為門的罪名奏請誅晁,未成,嘔血而死。
注釋
[1]內史:京師地區的行政長官。
[2]議以謫罰侵削諸侯:建議用尋過失加以處罰的辦法來削減侯王領地。
[3]絀:通「曲」。意謂因所言不被採納而自覺委屈。
[4]疾:通「嫉」。
[5]堧(ruan)垣:宗廟的外牆,內外牆之間隔着一片空地。
[6]欲因此句;應解為:「欲因此法錯,以擅穿宗廟為門,奏請誅錯。」因:根據。法:法辦。擅穿:未經允許,擅自打穿。
[7]自歸景帝:向景帝自首。
[8]故他官居其中:所以其他官員也住在那裡。
[9]長史:官名。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均有長史,職任頗重,號為「三公輔佐」。
[10]乃:卻。
[11]賣:欺。
[12]受故官送:接受舊日僚屬送的禮品。[1]
司馬遷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長,生於龍門(西漢夏陽、即今陝西省韓城市,另說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漢史學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創作了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