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季布欒布列傳使於齊》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已而梟彭越頭於洛陽下[3],詔曰:有敢收視者,輒捕之。
原文
已而梟彭越頭於洛陽下[3],詔曰:「有敢收視者,輒捕之。」布從齊還,奏事彭越頭下,祠而哭之[4]。吏捕布以聞。上召布,罵曰:「若與彭越反邪[5]?吾禁人勿收,若獨祠而哭之,與越反明矣。趣亨之[6]。」方提趣湯[7],布顧曰[8]:「願一言而死。」上曰:「何言?」布曰:「方上之困於彭城,敗滎陽、成皋間,項王所以遂不能西,(徙)〔徒〕以彭王居梁地,與漢合從苦楚也[9]。當是之時,彭王一顧[10],與楚則漢破[11],與漢而楚破。且垓下之會,微彭王[12],項氏不亡。天下已定,彭王剖符受封,亦欲傳之萬世。今陛下一徵兵於梁,彭王病不行,而陛下疑以為反,反形未見[13],以苛小案誅滅之[14],臣恐功臣人人自危也。今彭王已死,臣生不如死,請就亨。」於是上乃釋布罪,拜為都尉[15]。
段意
漢誅彭越,梟首示眾。欒布使齊回梁,不顧禁令,奏事彭越頭下,痛哭祭奠,並於被捕就烹之際,慷慨陳詞,為彭越鳴不平。高祖壯其義,釋罪拜為都尉。
注釋
[1]使於齊:欒布奉彭越命出使到齊國。
[2]夷:滅族。
[3]梟:懸頭示眾。
[4]祠:祭祀。
[5]若:你。
[6]趣(cu):趕快。亨:同「烹」,古代以鼎鑊煮殺人的酷刑。
[7]方提趣湯:正提着欒布走向湯鑊。趣(qu):同:「趨」。湯:滾水。
[8]顧:回頭。
[9]合從(zong):聯合。
[10]一顧:偏向一邊。
[11]與:結交;親附。
[12]微:如果沒有。
[13]見:同「現」,顯露。
[14]苛小案:苛刻細小的案件。
[15]都尉:比將軍略低的武官。[1]
司馬遷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長,生於龍門(西漢夏陽、即今陝西省韓城市,另說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漢史學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創作了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