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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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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林业经济研究工作===
陈统爱认为,作为林业经济工作者,必须敢于冲破过去的禁区,开拓新的研究领域。陈统爱虽然行政事务繁忙,但仍坚持组织科技人员,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林业经济研究工作。林业生产责任制应与农业有所不同。为此,他和同行们对林业所出现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进行广泛调查研究,编著了《林业生产经济责任制》一书。该书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林业生产经济责任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通过分析其发展过程,归纳了责任制的几种基本形式和内容,并对如何建立健全林业生产经济责任制提出了建议<ref>[http://ren.hqcr.com/article-14772.html 积极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林业经济研究工作],环球潮人 , 2009/-3/-15</ref>。
研究林价与木材价格 中国木材价格体系是从苏联照搬过来并按计划经济体系确定的。其中最大的弊端是不承认林木有价值,它仅作为一种自然资源供无偿采伐,在木材价格构成中没有“原料费”这一项。这是造成中国木材价格背离价值并长期偏低的根本原因。陈统爱支持科技人员开展此项研究,经常写建议,并亲自主持几次重要的学术讨论会,宣传在中国建立林价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这个建议被林业部领导所采纳;同时也为80 年代几次提高木材价格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正因为对林价问题有深入研究,90年代初,当他任林业部财务司长时,进一步提出了实行林价制度的建议,在林业部领导的部署下,并得到财政部的批准,开始在东北、[[内蒙古]]林区试行林价制度,取得了可喜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