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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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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统爱''',林业经济学家,1932年10月28日生于[[广东]]省普宁县(现[[普宁市]])斗文村的一个普通华侨农家<ref>[http://www.gerenjianli.com/mingren/02/go0lerlld9mis67.html 陈统爱 - 个人简介],个人简历网</ref> 。
1952年,中国进行高校院系调整,急需大量人才,在此背景下,陈统爱尚未高中毕业就被分配到东北农学院(现[[东北林业大学]])森林系就读于木材采运机械化专业;1955年被调入由[[苏联]]专家任教的林业经济研究班,从此他与林业经济学科结下不解之缘。在2年的学习中,他努力攻读资本论、林业经济学和林业企业组织与计划等课程,他以成绩优异的“双子河森工局经济活动分析”的论文毕业。于1957年10月调到森林工业研究所经济研究组工作。这个组于1958年改为[[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直属的林业经济研究室。在这期间,他参加“森林更新经济问题”、“人民公社的林业经济问题”的调查研究。1960年组建林业经济研究所时,陈统爱被指定为采运经济研究组组长,于1961年春天在伊春林区双子河森工局进行蹲点研究。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经过一年半的努力,他主持的“伐区作业综合小工队”成果,于1962年夏天在东北、[[内蒙古]]得到广泛应用,并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1963年他晋升为助理研究员。1964年春,被任命为研究室副主任。同年10月他被抽调到[[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9年到“五·七”干校,1971年下放[[江西]],研究工作被迫中断。1974年,[[邓小平]]同志主持中央工作后,形势有了根本好转,在一些老领导的帮助下,他被借调到农林部林业局林产工业处主管木片生产。
===积极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林业经济研究工作===
陈统爱认为,作为林业经济工作者,必须敢于冲破过去的禁区,开拓新的研究领域。陈统爱虽然行政事务繁忙,但仍坚持组织科技人员,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林业经济研究工作。林业生产责任制应与农业有所不同。为此,他和同行们对林业所出现的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进行广泛调查研究,编著了《林业生产经济责任制》一书。该书深入浅出地介绍了林业生产经济责任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通过分析其发展过程,归纳了责任制的几种基本形式和内容,并对如何建立健全林业生产经济责任制提出了建议<ref>[http://ren.hqcr.com/article-14772.html 积极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林业经济研究工作],环球潮人 , 2009/3/15</ref>。
研究林价与木材价格 中国木材价格体系是从苏联照搬过来并按计划经济体系确定的。其中最大的弊端是不承认林木有价值,它仅作为一种自然资源供无偿采伐,在木材价格构成中没有“原料费”这一项。这是造成中国木材价格背离价值并长期偏低的根本原因。陈统爱支持科技人员开展此项研究,经常写建议,并亲自主持几次重要的学术讨论会,宣传在中国建立林价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这个建议被林业部领导所采纳;同时也为80 年代几次提高木材价格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正因为对林价问题有深入研究,90年代初,当他任林业部财务司长时,进一步提出了实行林价制度的建议,在林业部领导的部署下,并得到财政部的批准,开始在东北、[[内蒙古]]林区试行林价制度,取得了可喜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