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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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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渊源
[[民国]]成立以后,废州制,山西设雁门、冀宁、河东三道,盂县属冀宁道。后道撤消。盂县直属省。
1937年底,盂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属[[晋察冀 ]] 边区]] 四分区领导,到1939年又归二分区领导。1938年1月,日军占领盂县城。全县广大地区均为抗日游击区和根据地。1942年,由于抗日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将盂县划分为盂平(山)、盂阳(曲)、寿(阳)东三个县,并将城东的二,三两个区(1939年划分的)划归平定县属晋察冀边区北岳区一专区,二分区领导。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盂县城解放(8月25日),盂阳、盂平两县的原盂县地区复归盂县。1946年将原划给[[寿东县]]的地区仍划归盂县,属冀晋区二专区领导。1948年又将原划给平定县的两个区亦归回盂县。至此,盂县辖境复原。1948年8月至1949年8月属晋中一专区领导。1949年8月1日至20日归阳泉地区领导。后复归晋中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1日),盂县属山西省[[晋中地区]]。1952年5月,将县东南之山底、牵牛镇以东、东村、苏家泉、大小西庄、大小河北、东西南舁、上下章召等20个村庄划归阳泉市;同年年底,又把县西部划归东西郭秋、大小方山、东西汉湖、东西黄龙头等26个村庄划归为阳曲县。盂县辖境有所变化<ref>[http://www.sohu.com/a/336648231_605811 山西盂县南娄镇历史名山“双鹤山”下 村企联谊助推美丽乡村文化建设] ,搜狐,2019-08-27</ref>。
1958年10月,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同时,经 [[ 国务院 ]] 批准,撤销盂县建制,划归阳泉市。11月,成立阳泉市盂县联社。1959年4月,上级决定恢复盂县建制,与阳泉市分开,复归晋中地区领导。1959年8月,将牛村公社所辖北舁、杜家庄、王家庄、代家庄、孔南庄、咀子上、东林尖、五架山等8村划归阳泉市。1983年9月,盂县归为阳泉市领导,实行市辖县。1984年政社分开,25个人民公社改为4个镇、21个乡。2001年全县撤乡并镇,由原来的25个乡镇改为8镇6乡。
==行政区划==
4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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