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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鞭法
,→历史意义
一条鞭法后,役银编审单位由里甲扩大为州县,对里别之间民户负担畸轻畸重的现象有一定调节作用,使由赋役问题产生的阶级矛盾暂时得到缓解,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一条鞭法的实行,使长期以来因徭役制对农民所形成的人身奴役关系有所削弱,农民获得较多的自由。另外,相对明初赋役制而言,一条鞭法较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商品生产的发展具有一定促进作用。赋役的货币化,使较多的农村产品投入市场,促使自然经济进一步瓦解,为[[ 工商]] 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降低了课税成本,增加了朝廷赋税收入。实行一条鞭法以后,官府直接把赋役清单发给各户,各户直接把赋役交给官府,去除了里长和粮长的重役及痛苦和拘私舞弊、耗损公粮的弊端。由于以银纳税比以实物纳税运输轻便,使得赋役的缴纳、[[ 运输]] 等也非常方便,节约了税收征纳成本,既提高了课税的行政效率,又提高了课税的[[ 经济]][[ 效率]] 。
一条鞭法在中国赋役制度史上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它改变了历代“赋”与“役”平行的征收形式,统一了役法,简化了赋役制度,标志着赋税由实物为主向货币为主、征收种类由繁杂向简单的转变。<ref> [http://news.ifeng.com/history/special/zhangjuzheng/detail_2010_05/06/1491650_2.shtml 明代一条鞭法之兴衰] .凤凰网 </ref><ref> 李三谋,明代农业货币税的推行问题【N】, 中国经济史研究 ,1995 </ref>
'''消极意义'''
一条鞭法虽有其进步意义,但它是[[ 封建社会]] 上层[[ 建筑]] 的组成部分,仍然是为封建社会的基础服务的。它的实行是为了整理封建政权的财政。一条鞭法是一种改良主义的政策,是含有专业主义政权和豪种地主斗争的性盔。但是这个“改良”和“斗争”也是极其微弱的,连对当时豪绅地主优免权也要“除外”。<ref> 田继周,明代一条鞭法的研究【J】,历史研究,1956 </ref>
'''南橘北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