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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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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按照竣工财务决算草案,三峡工程形成资产2078.73亿元。其中:交付三峡集团公司1729.25亿元,包括防洪资产179.87亿元、发电资产1300.24亿元、航运资产247.55亿元(含升船机等尾工项目)、坝区接待中心等其他独立资产1.59亿元;交付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资产348.59亿元;三峡办办公楼等资产8800万元待财政部批准后转出;核销80.8万元
 
==大事记==
 
[[File:葛洲坝水电站划归三峡总公司02.jpg||有框|右|葛洲坝水电站划归三峡总公司[http://i7.hexun.com/2017-05-16/189202394.jpg 原图链接][http://news.hexun.com/2017-05-16/189202392.html 来自和讯网 图片 ]]]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以67%的赞成票通过了《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标志着建设三峡工程已获得法律上的许可(这是人大有史以来最低的赞成率[10])。
1993年1月3日,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成立,它是三峡工程的最高决策机构,李鹏出任委员会主任。
2011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和《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会议认为三峡工程初步设计建设任务如期完成,防洪、发电、航运、水资源利用等综合效益开始全面发挥。同时指出,三峡工程在发挥巨大综合效益的同时,在移民安稳致富、生态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对长江中下游航运、灌溉、供水等也产生了一定影响。指出这些问题有的在论证设计中已经预见但需要在运行后加以解决,有的在工程建设期已经认识到但受当时条件限制难以有效解决,有的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出现的。
2012年7月4日,三峡电站最后一台机组正式交付并网发电,正式全面建成投产。[15]
 
==工程概况==
===大坝结构===
3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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