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物简介 ==
{{Infobox person
| 姓名 = 庞尚鹏
| 图像 =
[[File:庞尚鹏.jpg|缩略图|[https://p0.ssl.qhimgs1.com/sdr/400__/t016c0f0f3021073e16.jpg 原图链接] 来自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20540226093899480 冒进美说生活] 的图片]]
| 出生日期 = 1524年
| 出生地点 = 广东南海
| 逝世日期 = 1580年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明代官员
| 知名作品 = 《百可亭稿》、《奏议》、《殷鉴录》
}}
'''庞尚鹏'''(1524年-1580年),字少南,是[[中国]]明朝官员。[[嘉靖]]三年(1524年)生于南海叠滘乡。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进士,由乐平知县历巡按河南、浙江。万历年间上任[[福建]]巡抚,清廉自洁,《虚室行》诗云“细视瓶中久无粟,举火终朝待邻曲。长饥近午始一餐,敢望丰年收万斛。”主要从事福建之军政事务,以推行一条鞭法和清理整顿两淮盐法而闻名。一条鞭法成闽省定制。隆庆二年(1568年)任右佥御史。隆庆三年(1569年)十二月,河东巡盐郜永春劾尚鹏行事乘违。神宗即位,御史计坤亨等上疏言尚鹏无罪。万历四年(1576年)福建巡抚庞尚鹏与胡守仁发生冲突,首辅[[张居正]]以重言谴责庞尚鹏。隔年罢官南归。万历八年(1580年)卒于家。谥“惠敏”。著有《百可亭稿》、《奏议》、《殷鉴录》、《行边漫议》、《庞氏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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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 名 || 庞尚鹏 || 出生时间 || 1524年
|-
| 字 号 || 少南 || 去世时间 || 15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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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处时代 || 明朝中叶 || 主要作品 || 《百可亭稿》、《奏议》、《殷鉴录》
|-
| 民族族群 || 汉族 || 主要成就 || 推行一条鞭法,清理两淮盐业
|-
| 出生地 || 广东南海 || 职 业 || 明代官员
|}
== 简介 人物经历 ==明代大臣。以善理财知名。字少南﹐号惺庵。[[广东]]南海人。 嘉靖三年(1524年)生于南海叠滘乡。 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任[[江西]]乐平知县。后升监察御史﹐奉命到[[南京]]﹑浙江稽核军饷﹐赢得正直声誉。朝廷又派他巡按河南﹐贪官污吏也多闻风逃避。巡抚蔡汝楠为了讨好皇帝﹐要同他一道上疏进献白鹿﹐他坚决反对说﹐到处都是流离失所的人民﹐难道还忍心歌颂升平﹗ 嘉靖三十八年,庞尚鹏与罗嘉宾一起劾奏[[戚继光]]、[[张四维]]、[[胡宗宪]]等人,称:“戚继光剿贼无功,通番有迹,参将张四维不能邀截,纵寇复逞。” <ref> 《明世宗实录》卷474, 嘉靖三十八年七月戊子。</ref> 从而一举成名。
嘉靖四十年,庞尚鹏调任[[浙江]]巡按﹐在任七年中﹐继续打击地方上压迫平民的缙绅豪强﹐检举他们纵容子弟和僮奴倚势横行﹑鱼肉人民的罪行﹐奏准朝廷剥夺他们的官职。同时﹐他针对[[明朝]]中叶赋役名目繁多﹑负担不公﹑实物和劳役的征发酷虐之弊﹐在浙江初行里甲均平法﹐继行十段锦法﹐最后行[[一条鞭法]]。其方式上虽有差别﹐基本内容是一致的﹕ 逐步将力差改为银差﹐特别是将州县官吏从库子﹑斗级等役勒索的各种供应﹐改成以行政费用形式(公堂﹑纸张﹑油烛等银)按丁粮征收的银两﹔ 绅衿以及军﹑匠﹑灶等户的丁粮除例应优免部分外﹐其余也同样摊派差徭﹐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分散和平均了负担。上述经由朝廷批准的改革不仅在浙江一省实施﹐而且在其它地区也有很大影响。
[[File:一条鞭法.jpg|缩略图|[http://imgtu.lishiquwen.com/20170107/72b29628933e7deb0dfb25c591c3ef3e.jpg 原图链接] 来自 [http://dy.163.com/v2/article/detail/EN2GV9Q305427JPQ.html 哎呀美食] 的图片]]
“一条鞭法”是明朝中叶的一次比较全面的赋役改革,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它 逐步将力差转变为银差,特别是将各州、县官吏从库子、斗级等役勒索的各种供应,改成以行政费用形式(公堂、纸张、油烛等银)按丁粮征收银两; 军、匠、灶等户的丁粮除例应优免部分外,其余也同样摊派差徭,这样赋役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分散和平均摊派。 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财政收入,稳定了社会环境,恐固了明朝统治。随后王宗沐、刘光济、[[海瑞]]等人也先后在江西、 直隶等地陆续推行。这些改革,对后来首辅张居正的改革措施起到了极大启示和推动作用。“一条鞭法”与后来张居正的改革措施,在形式上虽有一定的差别,但内容基本是一致的。
隆庆元年九月,庞尚鹏与凌儒等人对武英殿大学士郭朴攻不止,最终,[[郭朴]]致仕而去,庞尚鹏升任大理右寺丞 。隆庆二年(1568年)二月,擢为“右佥都御史”。隆庆二年(1568年)九月八日。庞尚鹏主持办理九边屯盐事务。他整顿盐法﹐提出疏通盐引﹑禁制私贩﹑合理拟定行盐地方等建议﹐经奏准实施后﹐取得相当成效。他又亲自巡行九边调查﹐按照各边具体情况﹐规定整顿屯政计画﹐分别提出立号纸以清隐蔽﹑严督责以塞弊源﹑宽粮额以劝开垦﹑别功罪以专责成﹑广召种以辟荒芜﹑免包赔以便征解﹑辨等则以清粮客﹑开沟池以备旱潦等措施﹐并奏请施行﹐也颇有成效。但是﹐其它督理盐政御史却不满于事权被剥夺﹐向穆宗弹劾庞尚鹏﹐他因此被免职。隆庆四年(1570)﹐朝贵及当权宦官又借口庞尚鹏在浙江时验收进呈的宫币不合格﹐贬他为平民。万历四年(1576)尚鹏又官复原职﹐派往福建巡抚。在任时改革赋役﹐奏蠲逋饷﹐继续推行一条鞭法﹐属吏咸奉法。后因援救那些反对张居正父丧不守制而受严厉处分的廷臣﹐得罪张居正而被免职。在广东家乡闲住四年之后卒。浙江﹑福建和广东等地人民怀念他在减轻徭役方面所作的贡献﹐立祠祀之。着有《百可亭摘稿》十六卷﹑《奏议》十卷﹑《殷鉴录》﹑《行边漫记》等 。
== 人物简介 ==隆庆二年(1568年)二月,擢为“右佥都御史”。隆庆二年(1568年)九月八日。庞尚鹏主持办理九边屯盐事务。他整顿盐法﹐提出疏通盐引﹑禁制私贩﹑合理拟定行盐地方等建议﹐经奏准实施后﹐取得相当成效。他又亲自巡行九边调查﹐按照各边具体情况﹐规定整顿屯政计画﹐分别提出立号纸以清隐蔽﹑严督责以塞弊源﹑宽粮额以劝开垦﹑别功罪以专责成﹑广召种以辟荒芜﹑免包赔以便征解﹑辨等则以清粮客﹑开沟池以备旱潦等措施﹐并奏请施行﹐也颇有成效。但是﹐其它督理盐政御史却不满于事权被剥夺﹐向穆宗弹劾庞尚鹏﹐他因此被免职。 隆庆四年(1570年),权贵及宦官又借口 庞尚鹏 (1524 在浙江时验收进呈的宫币不合格,贬他为平民。万历四 年 -1580 (1576 年 ) )庞尚鹏复职 , 字少南 被派任为福建巡抚。在任时继续推行“一条鞭法”。后因援救那些反对张居正父丧不守制而受到严厉处分的廷臣 , 广东南海人。是中国明朝官员 得罪了张居正而再次被免职 。
嘉靖三年(1524年)生于南海叠滘乡。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进士,由乐平知县历巡按河南、浙江。 万历 四 年 间上任 (1576)尚鹏又官复原职﹐派往 福建巡抚 ,清廉自洁,《虚室行》诗云“细视瓶中久无粟,举火终朝待邻曲 。 长饥近午始一餐,敢望丰年收万斛。”主要从事福建之军政事务,以 在任时改革赋役﹐奏蠲逋饷﹐继续 推行一条鞭法 和清理整顿两淮盐 ﹐属吏咸奉 法 而闻名 。 一条鞭法成闽省定 后因援救那些反对张居正父丧不守 制 。隆庆二年(1568年)任右佥御史。隆庆三年(1569年)十二月,河东巡盐郜永春劾尚鹏行事乘违。明神宗即位,御史计坤亨等上疏言尚鹏无 而受严厉处分的廷臣﹐得 罪 张居正而被免职 。
万历 四 九 年 (1576 (1581 年) 福建巡抚 庞尚鹏 与胡守仁发生冲突,首辅张 在广东家乡闲 居 正以重言谴责庞尚鹏。隔 四 年 罢官南归 后去世 。 万历八年(1580年)卒于家 浙江、福建、广东等地人民为怀念他在减轻徭役方面所作的贡献,在各地分别立祠祀之 。 天启中,朝廷赐 谥 “ 号称: 惠敏 ” 。 庞尚鹏生前所 著有《百可亭 摘 稿》 十六卷 、《奏议》 十卷 、《殷鉴录》、《行边漫 议》、《庞氏家训 记 》 等 。
== 明史记载 ==
神宗立,御史计坤亨等交荐,保定巡抚宋纁亦白其无罪。万历四年冬,始以故官抚福建。奏蠲逋饷银,推行一条鞭法。劾罢总兵官胡守仁,属吏咸奉职。张居正夺情,重谴言者。尚鹏移书救,居正深衔之。会拜左副都御史,居正令吏科陈三谟以给由岁月有误劾之,遂罢去。家居四年卒。浙江、福建暨其乡广东皆以徭轻故德尚鹏,立祠祀。天启中,赐谥惠敏。
== 出 生 平 家世 ==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进士。 庞尚鹏的一生正好处在 明代 社会大改革、 大 臣 转折时期 。 素以善于理财 他出生时,明廷“大礼议”的硝烟正浓, 而 著称。初任江西乐平知县。磊升至监察御史。 在他出生前三年,即1521年,提学副使魏校 曾 奉命到 在其家乡广东大力推行“毁淫祠、兴社学”等一系列地方教化改革;他刚步入仕途,朝廷就面临着席卷而来的内忧外患,一方面,政府财政收支极为混乱,另一方面, 南 京 倭北虏又造成地方残破,民穷财尽,旨在调整国家财政秩序 、 浙江等 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一条鞭法改革就是在他仕宦时期蓬勃兴起的;与此同时,随着国家政治变化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各 地 稽核军饷 又先后兴起了各种类型的家族组织 , 赢得正直声誉。 族谱、家训之类的撰著相当盛行;其身 后 被派任巡按河南 一年,即万历十年(1582年),明代“嘉(靖)隆(庆)万(历)”大改革又随即宣告破灭 , 立国两百余年的大明王朝从此江 河 南贪官污吏 日下。这是一个复杂 多 有闻风逃避 变的时代 。 当时 因此 , 河南巡抚蔡汝楠为讨好 深入研究 庞尚鹏 ,想请庞尚鹏同他 这 一 道进献白鹿给皇上 历史人物 , 庞尚鹏坚决予以反 有助于加深我们 对 ,并说:现在到处都是流离失所 明中叶中国传统社会变革 的 人民,难道你还忍心歌舞升平吗!认识和了解。
嘉靖四十年(1561年) 关于 庞尚鹏 调任浙江巡按 研究,目前所见不多。且大体多为涉及性研究,而非专论 。 从维持明王朝长远统治 毋庸讳言,历史人物 的 利益 出 发 生及家世与之后来的事业和功名之间 , 庞尚鹏首先 是有着内 在 浙江实行均赋均役 的 赋役改革 关联 。 然而就目前学界所言,对 庞尚鹏 在任七年中,对当地缙绅豪强纵容子弟僮奴倚势横行、压迫平民,鱼肉百姓 的 出生和家世进 行 为给予了极力打击 考察 , 并奏请朝廷剥夺了他们的官职 尚无专题研究 。 同时 因此 , 他还针 笔者拟依据有关文献资料 对 明朝中叶赋役名目繁多、负担不公、实物和劳役征发的酷虐等弊端 庞尚鹏出生及其家世做一考察 , 总结实行十段锦法中的经验,在浙江首先推行里甲均平法,最后逐渐完善成为“一条鞭法” 以期有助于庞尚鹏研究之开展 。
“一条鞭法”是明朝中叶的一次比较全面的赋役改革 庞尚鹏 , 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 生于嘉靖三年(1524年)正月十七日 。 它 逐步将力差转变为银差,特别是将各州、县 据其于隆庆四年(1570年)罢 官 吏从库子、斗级等役勒索的各种供应,改成以行政费用形式回家时所作之《西还记》载:“隆庆三年( 公堂、纸张、油烛等银1569年) 按丁粮征收银两; 军、匠、灶等户的丁粮除例应优免部分外 十月予巡边西至甘州 , 其余也同样摊派差徭,这样赋役在 次年正月十 一 定程度上得到了分散和平均摊派 日复东行 。 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十七日至凉州 , 增加了财政收入 诸君揣知予诞日 , 稳定了社 置酒高 会 环境 ” , 恐固了明朝统治。随后王宗沐、刘光济、[[海瑞]]等人也先后 是知其生于正月十七日;又郭 在 江西、 直隶等地陆续推行。这些改革,对后来首辅张居正的改革措施起到了极 《粤 大 启示和推动作用。 纪》中称尚鹏 “ 一条鞭法”与后来张居 (万历)九年辛巳,卒于 正 的改革措施 寝 , 在形式上虽 年五十 有 一定的差别 八” , 但内容基本 是 又知尚鹏当出生于嘉靖三年(1524年)。其子弟为其所撰“行状”中也有 一致的 记载。而《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则对他的籍贯和出身作了扼要的交代:“庞尚鹏,广东南海,民籍 。”
隆庆时, 庞尚鹏 调回[[北京]] 的家世,据他本人称 , 任大理寺右丞。 其远祖无考,其族“自成周以来毕公之子封于庞,其 后 来又被任命 遂以国 为 右佥都御史,主持办理九边屯盐事务 姓 。 他在整顿盐法时 自是而下 , 提出疏通盐引、禁制私贩、合理拟定行盐地方等建议 代有显人;世远无征 , 并依照各地具体情况 不敢强附” , 规定整顿屯政计划 其始祖沙村公庞晏 , 分别提出:立号纸以清隐蔽、严督责以塞弊源、宽粮额以劝开垦、别功罪以专责成、广召种以辟荒芜、免包赔以便征解、辨等 则 以清粮客、开沟池以备旱潦等措施 自宋祥兴间由南雄珠玑避乱迁居南海,谱自南雄之上不可考。郭《庞尚鹏行状》称庞氏“宋有讳晏者 , 经奏请获准后实施 由雄州珠玑里迁南海叠滘居焉 , 并取得了相当好的成效 是为始祖高大父元” 。
由于庞尚鹏的改革触及了一些权贵的利益,权贵们不满于改革后事权等利益被剥夺,便向穆宗弹劾庞尚鹏,庞尚鹏因此而被免职。 隆庆 四 五 年(1570 1571 年), 权贵及宦官又借口 庞尚鹏 在浙江时验收进呈的宫币不合格,贬他为平民。万历四年(1576年) 曾手撰《 庞 尚鹏复职 氏族谱》 , 被派任为福建巡抚。在任时继续推行“一条鞭法”。 后 因援救那些反对张居正父丧不守制而受到严厉处分的廷臣 失传 , 得罪了张居正而再次被免职。 万历九年(1581年) 现存其他《庞氏族谱》又无 庞尚鹏 在广东家乡闲居四年后去世。浙江、福建、广东等地人民为怀念他在减轻徭役方面 所 作的贡献, 在 各地分别立祠祀 叠滘支房 之 。天启中,朝廷赐谥号称:惠敏。庞尚鹏生前所著有《百可亭摘稿》十六卷、《奏议》十卷、《殷鉴录》、《行边漫 记 》等。 == 出生及家世 ==庞尚鹏(1524-1581年) 载 , 明中叶著名经济改革家 因此 , 字少南,号惺庵,广东南海人,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进士。历任江西乐平知县、浙江巡按御史、右佥都御史总理两淮、长芦、山东三运司盐务兼理九边屯田、福建巡抚等职。官至左副都御史协理院事。在世期间,以推行一条鞭法、清理整顿盐务与屯田、撰著家训等著称。其与潘季训、刘光济、[[海瑞]]、[[戚继光]]等明代杰出改革家齐名,一度成 到目前 为 万历初年张居正大改革的先驱。 不难看出 止 , 有关 庞尚鹏 祖上 的 一生正好处在明代社会大改革、大转折时期 谱系源流还无法考证 。 他出生时,明廷“大礼议”的硝烟正浓,而在他出生前三年,即1521年,提学副使魏校曾在 其 家乡广东大力推行“毁淫祠、兴社学”等一 先世谱 系 列地方教化改革;他刚步入仕途,朝廷就面临着席卷而来 真正可考 的 内忧外患 , 一方面,政府财政收支极为混乱 据现有材料记载 , 另一方面,南倭北虏又造成地方残破,民穷财尽,旨在调整国家财政秩序、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一条鞭法改革就是在他仕宦时期蓬勃兴起的;与此同时,随着国家政治变化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各地又先后兴起了各种类型的家族组织,族谱、家训之类的撰著相 当 盛行; 从 其 身后一年 曾祖父开始 , 即万历十年(1582年),明代“嘉(靖)隆(庆)万(历)”大改革又随即宣告破灭,立国两百余年的大明王朝从此江河日下。 这 是 一 个复杂多变的时代。因此,深入研究 情况在 庞尚鹏 这一历史 本 人 物,有助于加深我们对明中叶中国传统社会变革的认识和了解。 关于庞 为其弟 尚 鹏研究,目前 诜 所 见不多。且大体多为涉及性研究,而非专论。毋庸讳言,历史人物 撰 的 出生及家世与之后来的事业和功名之间,是有着内在的关联。然而就目前学界所言,对 墓志铭、郭棐《 庞尚鹏 的出生和家世进 行 考察,尚无专题研究。因此,笔者拟依据有关文献资料对庞尚鹏出生 状》 及 其家世做一考察,以期 [[道光]]《南海县志》中均 有 助于庞尚鹏研究之开展。 庞尚鹏,生于嘉靖三年(1524年)正月十七日。据其于隆庆四年(1570年)罢官回家时所作之《西还 记 》 载 : 。 “ 隆庆三年(1569年)十月予巡边西至甘州,次年正月十一日复东 行 。……十七日至凉州,诸君揣知予诞日,置酒高会 状 ” ,是知其生于正月十七日;又郭在《粤大纪》中 称尚鹏“(万历)九年辛巳 曾大父英 , 卒于正寝 大父弼 , 年五十有八” 号闲乐 , 是又知尚鹏当出 以先 生 于 贵赠 嘉 靖三年(1524年)。其子弟为其所撰“行状 议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 中也有一致的记载。而《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则对他的籍贯和出身作了扼要的交代 ;墓志铭云 :“ 庞尚鹏 曾祖讳英 , 广东南海 妣梁氏、郑氏;祖讳弼 , 民籍 妣唐氏 。”
庞尚鹏的家世,据他本人称,其远祖无考,其族“自成周以来毕公之子封于庞,其后遂以国为姓。自是而下,代有显人;世远无征,不敢强附”,其始祖沙村公庞晏,则自宋祥兴间由南雄珠玑避乱迁居南海,谱自南雄之上不可考。郭《庞尚鹏行状》称庞氏“宋有讳晏者,由雄州珠玑里迁南海叠滘居焉,是为始祖高大父元”。隆庆五年(1571年),庞尚鹏曾手撰《庞氏族谱》,后失传,现存其他《庞氏族谱》又无庞尚鹏所在叠滘支房之记载,因此,到目前为止,有关庞尚鹏祖上的谱系源流还无法考证。其先世谱系真正可考的,据现有材料记载,当从其曾祖父开始,这一情况在庞尚鹏本人为其弟尚诜所撰的墓志铭、郭棐《庞尚鹏行状》及[[道光]]《南海县志》中均有记载。“行状”称尚鹏“曾大父英,大父弼,号闲乐,以先生贵赠嘉议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墓志铭云:“曾祖讳英,妣梁氏、郑氏;祖讳弼,妣唐氏。” 墓志写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时尚鹏尚为福建道监察御史,至万历六年(1578年)才官至左副都御史,嘉靖四十年(1561年)庞尚鹏之父庞宪才受封文林郎、赠官福建道监察御史,此时其祖[庞弼尚无荫封,只是到万历六年(1578年),其祖才“以先生贵赠嘉议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道光《南海县志》的记载则为:“庞弼,以孙尚鹏赠副都御史;庞宪,以子尚鹏封御史,赠右副都御史。”考之《庞尚鹏行状》,万历六年(1578年)三月,尚鹏“陪推总督河漕工部尚书,恭遇皇上大礼婚成,赠闲乐公、宾梅公如其官,祖母唐氏赠太淑人”;又嘉靖四十年(1561年)庞宪即以子受封文林郎,可见道光《南海县志》之记载似有疏误。
综上所述,尚鹏曾祖父为庞英,曾祖母分别为梁氏、郑氏;祖父庞弼,号闲乐,万历六年(1578年)三月封赠为嘉议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祖母唐氏,万历六年(1578年)三月受封为太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