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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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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简介 ==
{{Infobox person
| 姓名 = 庞尚鹏
| 图像 =
[[File:庞尚鹏.jpg|缩略图|[https://p0.ssl.qhimgs1.com/sdr/400__/t016c0f0f3021073e16.jpg 原图链接] 来自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20540226093899480 冒进美说生活] 的图片]]
| 出生日期 = 1524年
| 出生地点 = 广东南海
| 逝世日期 = 1580年
| 国籍     = 中国
| 职业     = 明代官员
| 知名作品 = 《百可亭稿》、《奏议》、《殷鉴录》
}}
'''庞尚鹏'''(1524年-1580年),字少南,是[[中国]]明朝官员。[[嘉靖]]三年(1524年)生于南海叠滘乡。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进士,由乐平知县历巡按河南、浙江。万历年间上任[[福建]]巡抚,清廉自洁,《虚室行》诗云“细视瓶中久无粟,举火终朝待邻曲。长饥近午始一餐,敢望丰年收万斛。”主要从事福建之军政事务,以推行一条鞭法和清理整顿两淮盐法而闻名。一条鞭法成闽省定制。隆庆二年(1568年)任右佥御史。隆庆三年(1569年)十二月,河东巡盐郜永春劾尚鹏行事乘违。神宗即位,御史计坤亨等上疏言尚鹏无罪。万历四年(1576年)福建巡抚庞尚鹏与胡守仁发生冲突,首辅[[张居正]]以重言谴责庞尚鹏。隔年罢官南归。万历八年(1580年)卒于家。谥“惠敏”。著有《百可亭稿》、《奏议》、《殷鉴录》、《行边漫议》、《庞氏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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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 名 || 庞尚鹏 || 出生时间 || 1524年
|-
| 字 号 || 少南 || 去世时间 || 1580年
|-
| 所处时代 || 明朝中叶 || 主要作品 || 《百可亭稿》、《奏议》、《殷鉴录》
|-
| 民族族群 || 汉族 || 主要成就 || 推行一条鞭法,清理两淮盐业
|-
| 出生地 || 广东南海 || 职 业 || 明代官员
|}
== 简介 人物经历 ==明代大臣。以善理财知名。字少南﹐号惺庵。[[广东]]南海人。 嘉靖三年(1524年)生于南海叠滘乡。  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任[[江西]]乐平知县。后升监察御史﹐奉命到[[南京]]﹑浙江稽核军饷﹐赢得正直声誉。朝廷又派他巡按河南﹐贪官污吏也多闻风逃避。巡抚蔡汝楠为了讨好皇帝﹐要同他一道上疏进献白鹿﹐他坚决反对说﹐到处都是流离失所的人民﹐难道还忍心歌颂升平﹗   嘉靖三十八年,庞尚鹏与罗嘉宾一起劾奏[[戚继光]]、[[张四维]]、[[胡宗宪]]等人,称:“戚继光剿贼无功,通番有迹,参将张四维不能邀截,纵寇复逞。” <ref> 《明世宗实录》卷474, 嘉靖三十八年七月戊子。</ref> 从而一举成名。
嘉靖四十年,庞尚鹏调任[[浙江]]巡按﹐在任七年中﹐继续打击地方上压迫平民的缙绅豪强﹐检举他们纵容子弟和僮奴倚势横行﹑鱼肉人民的罪行﹐奏准朝廷剥夺他们的官职。同时﹐他针对[[明朝]]中叶赋役名目繁多﹑负担不公﹑实物和劳役的征发酷虐之弊﹐在浙江初行里甲均平法﹐继行十段锦法﹐最后行[[一条鞭法]]。其方式上虽有差别﹐基本内容是一致的﹕ 逐步将力差改为银差﹐特别是将州县官吏从库子﹑斗级等役勒索的各种供应﹐改成以行政费用形式(公堂﹑纸张﹑油烛等银)按丁粮征收的银两﹔ 绅衿以及军﹑匠﹑灶等户的丁粮除例应优免部分外﹐其余也同样摊派差徭﹐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分散和平均了负担。上述经由朝廷批准的改革不仅在浙江一省实施﹐而且在其它地区也有很大影响。
[[File:一条鞭法.jpg|缩略图|[http://imgtu.lishiquwen.com/20170107/72b29628933e7deb0dfb25c591c3ef3e.jpg 原图链接] 来自 [http://dy.163.com/v2/article/detail/EN2GV9Q305427JPQ.html 哎呀美食] 的图片]]
“一条鞭法”是明朝中叶的一次比较全面的赋役改革,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它 逐步将力差转变为银差,特别是将各州、县官吏从库子、斗级等役勒索的各种供应,改成以行政费用形式(公堂、纸张、油烛等银)按丁粮征收银两; 军、匠、灶等户的丁粮除例应优免部分外,其余也同样摊派差徭,这样赋役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分散和平均摊派。 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财政收入,稳定了社会环境,恐固了明朝统治。随后王宗沐、刘光济、[[海瑞]]等人也先后在江西、 直隶等地陆续推行。这些改革,对后来首辅张居正的改革措施起到了极大启示和推动作用。“一条鞭法”与后来张居正的改革措施,在形式上虽有一定的差别,但内容基本是一致的。
隆庆元年九月,庞尚鹏与凌儒等人对武英殿大学士郭朴攻不止,最终,[[郭朴]]致仕而去,庞尚鹏升任大理右寺丞 。隆庆二年(1568年)二月,擢为“右佥都御史”。隆庆二年(1568年)九月八日。庞尚鹏主持办理九边屯盐事务。他整顿盐法﹐提出疏通盐引﹑禁制私贩﹑合理拟定行盐地方等建议﹐经奏准实施后﹐取得相当成效。他又亲自巡行九边调查﹐按照各边具体情况﹐规定整顿屯政计画﹐分别提出立号纸以清隐蔽﹑严督责以塞弊源﹑宽粮额以劝开垦﹑别功罪以专责成﹑广召种以辟荒芜﹑免包赔以便征解﹑辨等则以清粮客﹑开沟池以备旱潦等措施﹐并奏请施行﹐也颇有成效。但是﹐其它督理盐政御史却不满于事权被剥夺﹐向穆宗弹劾庞尚鹏﹐他因此被免职。隆庆四年(1570)﹐朝贵及当权宦官又借口庞尚鹏在浙江时验收进呈的宫币不合格﹐贬他为平民。万历四年(1576)尚鹏又官复原职﹐派往福建巡抚。在任时改革赋役﹐奏蠲逋饷﹐继续推行一条鞭法﹐属吏咸奉法。后因援救那些反对张居正父丧不守制而受严厉处分的廷臣﹐得罪张居正而被免职。在广东家乡闲住四年之后卒。浙江﹑福建和广东等地人民怀念他在减轻徭役方面所作的贡献﹐立祠祀之。着有《百可亭摘稿》十六卷﹑《奏议》十卷﹑《殷鉴录》﹑《行边漫记》等
== 人物简介 ==隆庆二年(1568年)二月,擢为“右佥都御史”。隆庆二年(1568年)九月八日。庞尚鹏主持办理九边屯盐事务。他整顿盐法﹐提出疏通盐引﹑禁制私贩﹑合理拟定行盐地方等建议﹐经奏准实施后﹐取得相当成效。他又亲自巡行九边调查﹐按照各边具体情况﹐规定整顿屯政计画﹐分别提出立号纸以清隐蔽﹑严督责以塞弊源﹑宽粮额以劝开垦﹑别功罪以专责成﹑广召种以辟荒芜﹑免包赔以便征解﹑辨等则以清粮客﹑开沟池以备旱潦等措施﹐并奏请施行﹐也颇有成效。但是﹐其它督理盐政御史却不满于事权被剥夺﹐向穆宗弹劾庞尚鹏﹐他因此被免职。  隆庆四年(1570年),权贵及宦官又借口 庞尚鹏 (1524 在浙江时验收进呈的宫币不合格,贬他为平民。万历四 -1580 (1576 )庞尚鹏复职 字少南 被派任为福建巡抚。在任时继续推行“一条鞭法”。后因援救那些反对张居正父丧不守制而受到严厉处分的廷臣 广东南海人。是中国明朝官员 得罪了张居正而再次被免职
嘉靖三年(1524年)生于南海叠滘乡。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进士,由乐平知县历巡按河南、浙江。 万历 间上任 (1576)尚鹏又官复原职﹐派往 福建巡抚 ,清廉自洁,《虚室行》诗云“细视瓶中久无粟,举火终朝待邻曲 长饥近午始一餐,敢望丰年收万斛。”主要从事福建之军政事务,以 在任时改革赋役﹐奏蠲逋饷﹐继续 推行一条鞭法 和清理整顿两淮盐 ﹐属吏咸奉 而闻名 一条鞭法成闽省定 后因援救那些反对张居正父丧不守 。隆庆二年(1568年)任右佥御史。隆庆三年(1569年)十二月,河东巡盐郜永春劾尚鹏行事乘违。明神宗即位,御史计坤亨等上疏言尚鹏无 而受严厉处分的廷臣﹐得 张居正而被免职
万历 (1576 (1581 年) 福建巡抚 庞尚鹏 与胡守仁发生冲突,首辅张 在广东家乡闲 正以重言谴责庞尚鹏。隔 罢官南归 后去世 万历八年(1580年)卒于家 浙江、福建、广东等地人民为怀念他在减轻徭役方面所作的贡献,在各地分别立祠祀之 天启中,朝廷赐 号称: 惠敏 庞尚鹏生前所 著有《百可亭 稿》 十六卷 、《奏议》 十卷 、《殷鉴录》、《行边漫 议》、《庞氏家训
== 明史记载 ==
神宗立,御史计坤亨等交荐,保定巡抚宋纁亦白其无罪。万历四年冬,始以故官抚福建。奏蠲逋饷银,推行一条鞭法。劾罢总兵官胡守仁,属吏咸奉职。张居正夺情,重谴言者。尚鹏移书救,居正深衔之。会拜左副都御史,居正令吏科陈三谟以给由岁月有误劾之,遂罢去。家居四年卒。浙江、福建暨其乡广东皆以徭轻故德尚鹏,立祠祀。天启中,赐谥惠敏。
== 家世 ==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进士。 庞尚鹏的一生正好处在 明代 社会大改革、 转折时期 素以善于理财 他出生时,明廷“大礼议”的硝烟正浓, 著称。初任江西乐平知县。磊升至监察御史。 在他出生前三年,即1521年,提学副使魏校 奉命到 在其家乡广东大力推行“毁淫祠、兴社学”等一系列地方教化改革;他刚步入仕途,朝廷就面临着席卷而来的内忧外患,一方面,政府财政收支极为混乱,另一方面, 倭北虏又造成地方残破,民穷财尽,旨在调整国家财政秩序 浙江等 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一条鞭法改革就是在他仕宦时期蓬勃兴起的;与此同时,随着国家政治变化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各 稽核军饷 又先后兴起了各种类型的家族组织 赢得正直声誉。 族谱、家训之类的撰著相当盛行;其身 被派任巡按河南 一年,即万历十年(1582年),明代“嘉(靖)隆(庆)万(历)”大改革又随即宣告破灭 立国两百余年的大明王朝从此江 南贪官污吏 日下。这是一个复杂 有闻风逃避 变的时代 当时 因此 河南巡抚蔡汝楠为讨好 深入研究 庞尚鹏 ,想请庞尚鹏同他 道进献白鹿给皇上 历史人物 庞尚鹏坚决予以反 有助于加深我们 ,并说:现在到处都是流离失所 明中叶中国传统社会变革 人民,难道你还忍心歌舞升平吗!认识和了解。
嘉靖四十年(1561年) 关于 庞尚鹏 调任浙江巡按 研究,目前所见不多。且大体多为涉及性研究,而非专论 从维持明王朝长远统治 毋庸讳言,历史人物 利益 生及家世与之后来的事业和功名之间 庞尚鹏首先 是有着内 浙江实行均赋均役 赋役改革 关联 然而就目前学界所言,对 庞尚鹏 在任七年中,对当地缙绅豪强纵容子弟僮奴倚势横行、压迫平民,鱼肉百姓 出生和家世进 为给予了极力打击 考察 并奏请朝廷剥夺了他们的官职 尚无专题研究 同时 因此 他还针 笔者拟依据有关文献资料 明朝中叶赋役名目繁多、负担不公、实物和劳役征发的酷虐等弊端 庞尚鹏出生及其家世做一考察 总结实行十段锦法中的经验,在浙江首先推行里甲均平法,最后逐渐完善成为“一条鞭法” 以期有助于庞尚鹏研究之开展
“一条鞭法”是明朝中叶的一次比较全面的赋役改革 庞尚鹏 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 生于嘉靖三年(1524年)正月十七日 它 逐步将力差转变为银差,特别是将各州、县 据其于隆庆四年(1570年)罢 吏从库子、斗级等役勒索的各种供应,改成以行政费用形式回家时所作之《西还记》载:“隆庆三年( 公堂、纸张、油烛等银1569年) 按丁粮征收银两; 军、匠、灶等户的丁粮除例应优免部分外 十月予巡边西至甘州 其余也同样摊派差徭,这样赋役在 次年正月十 定程度上得到了分散和平均摊派 日复东行 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十七日至凉州 增加了财政收入 诸君揣知予诞日 稳定了社 置酒高 环境 恐固了明朝统治。随后王宗沐、刘光济、[[海瑞]]等人也先后 是知其生于正月十七日;又郭 江西、 直隶等地陆续推行。这些改革,对后来首辅张居正的改革措施起到了极 《粤 启示和推动作用。 纪》中称尚鹏 一条鞭法”与后来张居 (万历)九年辛巳,卒于 的改革措施 在形式上虽 年五十 一定的差别 八” 但内容基本 又知尚鹏当出生于嘉靖三年(1524年)。其子弟为其所撰“行状”中也有 一致的 记载。而《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则对他的籍贯和出身作了扼要的交代:“庞尚鹏,广东南海,民籍
隆庆时, 庞尚鹏 调回[[北京]] 的家世,据他本人称 任大理寺右丞。 其远祖无考,其族“自成周以来毕公之子封于庞,其 来又被任命 遂以国 右佥都御史,主持办理九边屯盐事务 他在整顿盐法时 自是而下 提出疏通盐引、禁制私贩、合理拟定行盐地方等建议 代有显人;世远无征 并依照各地具体情况 不敢强附” 规定整顿屯政计划 其始祖沙村公庞晏 分别提出:立号纸以清隐蔽、严督责以塞弊源、宽粮额以劝开垦、别功罪以专责成、广召种以辟荒芜、免包赔以便征解、辨等 以清粮客、开沟池以备旱潦等措施 自宋祥兴间由南雄珠玑避乱迁居南海,谱自南雄之上不可考。郭《庞尚鹏行状》称庞氏“宋有讳晏者 经奏请获准后实施 由雄州珠玑里迁南海叠滘居焉 并取得了相当好的成效 是为始祖高大父元”
由于庞尚鹏的改革触及了一些权贵的利益,权贵们不满于改革后事权等利益被剥夺,便向穆宗弹劾庞尚鹏,庞尚鹏因此而被免职。 隆庆 年(1570 1571 年), 权贵及宦官又借口 庞尚鹏 在浙江时验收进呈的宫币不合格,贬他为平民。万历四年(1576年) 曾手撰《 尚鹏复职 氏族谱》 被派任为福建巡抚。在任时继续推行“一条鞭法”。 因援救那些反对张居正父丧不守制而受到严厉处分的廷臣 失传 得罪了张居正而再次被免职。 万历九年(1581年) 现存其他《庞氏族谱》又无 庞尚鹏 在广东家乡闲居四年后去世。浙江、福建、广东等地人民为怀念他在减轻徭役方面 作的贡献, 各地分别立祠祀 叠滘支房 。天启中,朝廷赐谥号称:惠敏。庞尚鹏生前所著有《百可亭摘稿》十六卷、《奏议》十卷、《殷鉴录》、《行边漫 》等。 == 出生及家世 ==庞尚鹏(1524-1581年) 明中叶著名经济改革家 因此 字少南,号惺庵,广东南海人,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进士。历任江西乐平知县、浙江巡按御史、右佥都御史总理两淮、长芦、山东三运司盐务兼理九边屯田、福建巡抚等职。官至左副都御史协理院事。在世期间,以推行一条鞭法、清理整顿盐务与屯田、撰著家训等著称。其与潘季训、刘光济、[[海瑞]]、[[戚继光]]等明代杰出改革家齐名,一度成 到目前 万历初年张居正大改革的先驱。 不难看出 有关 庞尚鹏 祖上 一生正好处在明代社会大改革、大转折时期 谱系源流还无法考证 他出生时,明廷“大礼议”的硝烟正浓,而在他出生前三年,即1521年,提学副使魏校曾在 家乡广东大力推行“毁淫祠、兴社学”等一 先世谱 列地方教化改革;他刚步入仕途,朝廷就面临着席卷而来 真正可考 内忧外患 一方面,政府财政收支极为混乱 据现有材料记载 另一方面,南倭北虏又造成地方残破,民穷财尽,旨在调整国家财政秩序、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一条鞭法改革就是在他仕宦时期蓬勃兴起的;与此同时,随着国家政治变化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各地又先后兴起了各种类型的家族组织,族谱、家训之类的撰著相 盛行; 身后一年 曾祖父开始 即万历十年(1582年),明代“嘉(靖)隆(庆)万(历)”大改革又随即宣告破灭,立国两百余年的大明王朝从此江河日下。 个复杂多变的时代。因此,深入研究 情况在 庞尚鹏 这一历史 物,有助于加深我们对明中叶中国传统社会变革的认识和了解。 关于庞 为其弟 鹏研究,目前 见不多。且大体多为涉及性研究,而非专论。毋庸讳言,历史人物 出生及家世与之后来的事业和功名之间,是有着内在的关联。然而就目前学界所言,对 墓志铭、郭棐《 庞尚鹏 的出生和家世进 考察,尚无专题研究。因此,笔者拟依据有关文献资料对庞尚鹏出生 状》 其家世做一考察,以期 [[道光]]《南海县志》中均 助于庞尚鹏研究之开展。 庞尚鹏,生于嘉靖三年(1524年)正月十七日。据其于隆庆四年(1570年)罢官回家时所作之《西还 隆庆三年(1569年)十月予巡边西至甘州,次年正月十一日复东 。……十七日至凉州,诸君揣知予诞日,置酒高会 ,是知其生于正月十七日;又郭在《粤大纪》中 称尚鹏“(万历)九年辛巳 曾大父英 卒于正寝 大父弼 年五十有八” 号闲乐 是又知尚鹏当出 以先 贵赠 靖三年(1524年)。其子弟为其所撰“行状 议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中也有一致的记载。而《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则对他的籍贯和出身作了扼要的交代 ;墓志铭云 :“ 庞尚鹏 曾祖讳英 广东南海 妣梁氏、郑氏;祖讳弼 民籍 妣唐氏 。”
庞尚鹏的家世,据他本人称,其远祖无考,其族“自成周以来毕公之子封于庞,其后遂以国为姓。自是而下,代有显人;世远无征,不敢强附”,其始祖沙村公庞晏,则自宋祥兴间由南雄珠玑避乱迁居南海,谱自南雄之上不可考。郭《庞尚鹏行状》称庞氏“宋有讳晏者,由雄州珠玑里迁南海叠滘居焉,是为始祖高大父元”。隆庆五年(1571年),庞尚鹏曾手撰《庞氏族谱》,后失传,现存其他《庞氏族谱》又无庞尚鹏所在叠滘支房之记载,因此,到目前为止,有关庞尚鹏祖上的谱系源流还无法考证。其先世谱系真正可考的,据现有材料记载,当从其曾祖父开始,这一情况在庞尚鹏本人为其弟尚诜所撰的墓志铭、郭棐《庞尚鹏行状》及[[道光]]《南海县志》中均有记载。“行状”称尚鹏“曾大父英,大父弼,号闲乐,以先生贵赠嘉议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墓志铭云:“曾祖讳英,妣梁氏、郑氏;祖讳弼,妣唐氏。” 墓志写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时尚鹏尚为福建道监察御史,至万历六年(1578年)才官至左副都御史,嘉靖四十年(1561年)庞尚鹏之父庞宪才受封文林郎、赠官福建道监察御史,此时其祖[庞弼尚无荫封,只是到万历六年(1578年),其祖才“以先生贵赠嘉议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道光《南海县志》的记载则为:“庞弼,以孙尚鹏赠副都御史;庞宪,以子尚鹏封御史,赠右副都御史。”考之《庞尚鹏行状》,万历六年(1578年)三月,尚鹏“陪推总督河漕工部尚书,恭遇皇上大礼婚成,赠闲乐公、宾梅公如其官,祖母唐氏赠太淑人”;又嘉靖四十年(1561年)庞宪即以子受封文林郎,可见道光《南海县志》之记载似有疏误。
综上所述,尚鹏曾祖父为庞英,曾祖母分别为梁氏、郑氏;祖父庞弼,号闲乐,万历六年(1578年)三月封赠为嘉议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祖母唐氏,万历六年(1578年)三月受封为太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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