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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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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条约''' [#重定向 [File:馬關條約.jpg|缩略图|中|Treaty of Shimonoseki [https://kknews.cc/zh-mo/history/38opgb8.html 來自每日頭條]]]  ''' 马关条约''' 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根据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中文名 '''马关条约''' 外文名 Treaty of Shimonoseki </br>时   间 1895年4月17日</br>地 点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br>性 质不平等条约</br>签约方中国、日本</br>别 称 《马关新约》、《下关条约》</br>中方代表李鸿章、李经方 日本代表伊藤博文、陆奥宗光</br>开放商埠沙市、重庆、苏州、杭州 割让土地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 </br>赔 款 2亿两白银</br>属 于 中日甲午大海战</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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