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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罗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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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6年,罗斯福被送入以培养政界人物为目标的[[格罗顿学校]],开始适应新的环境。他读书多,见识广,文质彬彬,酷爱体育,擅长网球、高尔夫球,爱好骑马和驾驶帆船。当时,格罗顿公学橄揽球盛行,他就主动组织了拉拉队,当管理员。他擅长辩论,是"辩论学会"会员,在格罗顿中学他的成绩优良,给人的印象是用讨好人的办法来加强自己的地位,以至于[[雷克斯福德·特格韦尔]]认为在格罗顿处理困难问题的作法,成了他在后来的类似情况中言行举止的模式。从格罗顿公学毕业后,曾一度想进安纳波利斯海军学院,希望自己将来当一名海军军官。但是年迈的父亲坚决反对 。<ref>[http://finance.ifeng.com/a/20150924/13993029_0.shtml 战火锻造的富兰克林家族], 凤凰网, 2015-09-24</ref>
1900年,罗斯福进入 [[ 哈佛大学 ]] ,攻读政治学、历史学和新闻学。这一年,他72岁的父亲去世,留下了12万美元的存款,其母从外祖父处继承了130万美元的遗产,大学时代的罗斯福十分热衷于社会活动,学习成绩并不突出,数次去欧洲旅行,喜欢球类活动。在哈佛他当了校刊《[[绯红报]]》的出色助理。他巧妙地利用了堂哥[[西奥多·罗斯福]]的影响,他要求当时担任纽约州长的堂哥到哈佛来讲演,于是报刊就吸收他为助理人员,恰此时老罗斯福作为麦金利的伙伴与民主党的布赖恩竞选总统。他便主动提出访问校长,[[埃利奥特]]校长接见了这个一年级的新生。罗斯福进攻性的对校长说:"如果你的投票代表你的信仰,你就应该乐意把你的影响放在天平上。"埃利奥特回答了他的问题。不但在《绯红报》刊登了富兰克林的独家消息,美国的其它大报也纷纷作了转载。以至于当罗斯福快毕业时,升为该报的主编。为了保持声誉,他又在哈佛大学读了一年的研究生。
1904年,罗斯福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1905年3月,与[[埃莉诺]](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的侄女)结婚。总统亲自参加了结婚仪式,使得婚礼非常隆重,但富兰克林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因总统而来,由此激发了他从政的决心。1907年,罗斯福从法学院毕业,进入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当时,他还为著名旅美侨领、中国致公党创始人的[[司徒美堂]]在纽约成立的"安良总堂"当法律顾问长达10年已久。
== 参考资料 ==
[[Category: 美国军政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