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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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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
日本佔據台灣後,設花蓮港廳,在現有的光復鄉境內,分別隸屬於鳳林郡的鳳林街及瑞穗街行治。台灣光復後,首任縣長張文成於下鄉巡視時,認為本鄉人口稠密,工商業發達,已具備設鄉之條件,因而當時之地方士紳如:梁阿湖、黃福壽、鄭財旺等諸先生力倡應單獨設鄉,以利地方建設及發展。迨至民國三十六年三月一日經奉准正式成立設鄉,為紀念本鄉係於台灣光復後新設之鄉鎮,遂定名為「光復鄉」,此乃本鄉命名之緣由。此後劃鳳林街之大安、大同、大平、大馬、大進、大全等以上六個村﹝屬太鞍社)、加上東富(舊名加里洞、阿多莫)、西富(舊名馬佛社)、南富(砂荖社)、北富(舊名溪州仔、智羅溪)等四個村(以上四村統屬太巴塱社)及屬瑞穗街之大富(舊名加禮彎)、大豐(舊名管真巷)、大農(舊名大農場)、大興等三個村(舊名岡界)(以上四村共稱大和)結合成為一個行政區,當時全鄉人口僅有13,758人,均屬光復鄉管轄。<ref>[https://www.guangfu.gov.tw/files/11-1026-532.php 光復鄉公所]</ref>
 
==面積==
本鄉位於花蓮之中區,在東部的[[花東縱谷]]上,行政區轄屬[[花蓮縣]],地處[[中央山脈]]與[[海岸山脈]]之間陝長的河谷平原之中部,從地理上而言,它位於東徑120。25’,北緯23。39’,年平均溫度約22‧7。c,年平均降雨量約為2587‧5mm,年平均降雨天數約為143天,全年溫差不大,氣候宜人,四季如春,空氣清新,是一個極適合人類居住的生活環境,也是本縣三大生活圈衛星都市之一。
 
它北連[[鳳林鎮]]、[[萬榮鄉]],南接[[瑞穗鄉]],東鄰豐濱,轄內有十四個村、二百二十三個鄰、4,812戶、土地面積約157.1100平方公里,南北長十四公里,東西距十一公里,為一狹長平原地形。本鄉東近海岸山脈,西傍中央山脈,地處二大山脈之間,登上馬錫山遠眺,一片蔥綠田野,好一幅美麗的圖畫。
==自然環境==
1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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