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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缔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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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民多聚為盜,互告訐,釀大獄===
順治十五年進士,授四川成都府推官。四川殘民多聚為盜,互告訐,釀大獄。 [[ 締虞 ]] 平恕讞鞫,輒得其情,審釋叛案株連獄囚十七人。總督 [[ 苗澄 ]] 、巡撫 [[ 張德地 ]] 薦廉能,舉卓異,會裁缺,改陝西安化知縣。行取,康熙十五年,授禮科給事中。疏請嚴選庶吉士,考覈翰林,報聞。十七年,典試江西,還,奏:“江西被賊殘破州縣在丁缺田荒案內者,請敕督撫酌量輕重,限三年或五年勸墾,以漸昇科。全省逋賦二百二十萬,歷年追比,僅報完三萬。此二百十馀萬,雖敲骨吸髓,勢必不能複完。請早予蠲免,俾小民得免死亡。 
===“皇上明聖,從未譴罪言官。但有處分條例在,言官皆生畏懼===
十八年,地震,求言。締虞上疏曰:“科道乃朝廷耳目之官,原期知無不言,有聞則告。自故憲臣 [[ 艾元徵 ]] 請禁風聞條奏,自此言路氣靡,中外多所顧忌。臣請皇上省覽世祖朝諸臣奏議,如何謇諤;今者相率以條陳為事,軟熟成風。蓋平時無以作其敢言之氣,一旦欲其慷慨直陳,難矣。乞敕廷臣會議,嗣後有矢志忠誠、指斥奸佞者,即少差謬,亦賜矜全。如或快意恩仇,受人指使,章奏鈔傳,眾目難掩,縱令彈劾得實,亦難免於徇私之罪。如此,則言官有所顧忌,不敢妄言;中外諸臣有所顧忌,不敢妄為。”疏下九卿科道會議。越日,召廷臣等集中左門,上問:“締虞疏如何定議?”吏部尚書 [[ 郝惟訥 ]] 等暨給事中 [[ 李宗孔 ]] 等俱言風聞之例,不宜復開。上問:“締虞,爾意如何?”締虞對曰:“皇上明聖,從未譴罪言官。但有處分條例在,言官皆生畏懼。”上曰:“如汝言,條例便當廢耶?”締虞對曰:“科條雖設,當辨公私誠偽。”上意稍解。諭言:“官宜敷陳國家大事,如有大奸大貪,糾劾得實,法在必行,決不姑貸。且魏象樞彈奏程汝璞,亦是風聞,已鞫問得實,原未嘗有風聞之禁也。”上宣締虞前,指內閣所呈世祖時章奏示之曰:“汝以朕為未閱此乎?”締虞對曰:“惟久經聖覽,臣故不憚盡言。”上命以所言宣付史館。次日,復命締虞入起居注,授筆札記之。尋轉工科掌印給事中。上考察科道,黜 [[ 孫緒極 ]] [[ 傅廷俊 ]] [[ 和鹽鼎 ]] 三人,而 [[ 嘉締虞 ]] [[ 王曰溫 ]] [[ 李迥 ]] 稱職。
二十一年,疏論外吏積習,視事偷惰,公務沉閣,文移遲緩;僚屬宴會,遊客酬酢,廢時糜費。請敕部禁飭。累擢左僉都御史。
二十四年,授四川巡撫。締虞先為推官有聲,百姓喜其來。締虞至,榜上諭於廳事,嚴約束,禁私徵雜派,杜絕餽遺,屬吏憚之。疏言:“四川迭經兵火,荒殘已極。官戶鄉紳,多流寓外省,雖令子弟復業,迨入學鄉舉登仕版後,仍棄本籍他往。百姓見其如此,亦裹足不歸。若招回鄉宦一家,可抵百姓數戶。紳宦既歸,百姓亦不招而自至。今察明各屬流寓外省紳衿,請敕部移行,飭令復業。”從之。蜀人困於採木,締虞陛辭,首陳其害。會鬆威道王騭入覲,亦舉是以奏,詔特免之。復請免運白蠟,停解鐵稅,皆獲施行。二十七年,卒官,賜祭葬。<ref>[http://archive.ihp.sinica.edu.tw/ttscgi/ttsquery?0:0:mctauac:NO%3DNO471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與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共同製作]</ref>
== 被康熙帝誉为 “天下廉吏第一”==清康熙年间,被康熙帝誉为“天下廉吏第一”的 [[ 于成龙 ]] 可称深得士民爱戴的好官。《清史稿.选举四》云:“(康熙)二十六年,帝嘉直隶巡抚于成龙清廉,命九卿各举廉吏如成龙者。大学士等荐云贵总督 [[ 范承勋 ]] 、山西巡 [[ 抚马齐 ]] 、四川巡抚姚缔虞。”据此,如称姚缔虞为多行善政的于成龙式名臣,当不过份。据说,今黄陂姚家集之地名也与康熙皇帝赐褒姚缔虞有关。<ref>[http://yedaqun.blog.sohu.com/117593172.html 康熙名臣姚缔虞]</ref>
==姚家集==
==姚締虞進諫==
康熙皇帝在位的時候,有一回,左都御史 [[ 艾元徵 ]] 上了一道奏章,請求皇帝下令禁止科道官風聞言事。所謂的科道官,包括六科給事中和都察院各道監察御史,他們的職責是糾察、監督六部及地方官員的言行,及時向皇帝建言議事。當時的監察系統允許“風聞言事”,就是言官們有權根據坊間傳聞來上書進諫或彈劾官吏。艾元徵認為這種做法缺乏證據支撐,有聽風是雨、以訛傳訛的嫌疑,所以不應當給予言論豁免權。
康熙皇帝聽取了艾元徵的建議,禁止了風聞言事,於是上書進諫彈劾的人越來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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