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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雅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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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林雅惠3.jpg|缩略图|[https://baike.baidu.com/item/%E6%9E%97%E9%9B%85%E6%83%A0 原图链接]林雅惠:[[台湾]]艺人,著名节目主持人。]]
[[File:林雅惠2.jpg|缩略图|右|[[台湾]]艺人林雅惠:藝名「'''如花'''」[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607900876756472267.html 原图链接]。]]
'''林雅惠'''({{bd|1981年|4月7日}}),藝名「'''如花'''」,[[台湾]]女艺人。在[[台視]]綜藝節目《[[綜藝最愛憲]]》的[[整人]]單元{{〈}}一見你就笑{{〉}}中“扮醜”,化名“[[如花]]”,戴隱藏式耳機接聽主持人[[吳宗憲]]用[[無線電]][[對講機]]指示該說什麼話、該做什麼動作,達到整人效果,因而成名。此後,林雅惠即以“如花”為藝名在演藝圈發展。
==星途受阻==
===合約糾紛===
 
短短半年不到的時間,林雅惠迅速竄紅,2004年2月初,由於她的演出酬勞問題,經紀人[[孫語]]與《綜藝最愛憲》製作人[[高欣平]]談不攏;林雅惠因此跳槽擔任[[民視]]綜藝節目《[[綜藝大贏家]]》助理主持人,但停播前即已離職<ref>林淑娟 台北報導,[http://www.libertytimes.com/2004/new/feb/2/today-show4.htm 〈錄一次領1250? 如花「酬」雲慘霧〉],《[[自由時報]]》2004年2月2日</ref>。
2月16日當天吳宗憲說:「如花(林雅惠)很單純沒什麼問題。有問題的是她的經紀人(孫語),他簡直就是個[[人口販子]]。」孫語回應吳宗憲,「同樣都是經紀人,只要站在藝人立場想想就好了,為藝人轉型有什麼不對?我們很感激他的提拔,但是他的說法太過份<ref>王筱瑞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718755/IssueID/20040217 〈如花撲嫩男 休了吳宗憲〉]《蘋果日報》,2004-02-17</ref>。」兩年後的2006年5月,林雅惠在麵包店打工的照片刊登在《[[蘋果日報]]》上,她與孫語之間的合約糾紛就此浮上檯面。7月份接受《[[壹週刊]]》雜誌專訪問稱曾經被孫語挾約要脅拍[[裸照]];旋及於7月7日在[[台灣演藝文化推展協會]][[余天]]理事長的陪同之下召開[[記者會]],宣佈片面解除合約。
===與經紀人不合解約===
高欣平與吳宗憲在2006年5月19日透露:「如花(林雅惠)簽的合約相當不合理,其中一清楚記載,如花的酬勞扣除交通費、服裝等必要開銷後,還得與經紀人五五對分。」<ref>許晉榮 台北─香港報導,[http://news.sina.com/udn/201-104-103-109/2006-05-20/0029928568.html 〈與經紀人互告 憲哥聲援如花〉],《[[聯合報]]》2006年5月20日</ref>2006年7月4日,高欣平表示:「她(林雅惠)簽的合約非常不合理,其中一條還註明必須扣除所謂『食衣住行費用』再與她對分,所以她最後拿到手的酬勞會少得可憐。」<ref>娛樂中心、王玉樹 林口報導,[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615943/IssueID/20070705 〈可憐如花 經紀人撂狠話綁約 求生不見光〉],台灣《蘋果日報》2006年7月5日</ref>。2007年7月5日,[[年代電視]]節目部總監[[常立欣]]明確指出:合約第4條,孫語可以無償使用林雅惠的姓名、藝名、肖像、影像]等權利,等於可以拿如花ˇ的她名字去作任何事,這樣對如花有何保障?……第5條內容太怪異:如果孫語要支出所謂的『[[成本]]』,應該要包含在他自己抽傭的百分之50當中,不然藝人要賺啥?」[[楊烈]]經紀人林金俐則認為:「孫語抽傭太重,但我建議雙方好好談,讓事件有圓滿落幕的一天。」<ref>-{沈}-佳盈、葉文正、蔡妤閒 台北報導,[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618689/IssueID/20070706 〈如花被合約強姦 賣檳榔見光死〉],台灣《蘋果日報》2007年7月6日</ref>
==退出演藝圈==
2007年7月初,《台灣蘋果日報》[[記者]]發現,林雅惠在[[林口交流道]]下「海豚灣」[[檳榔攤]]當[[檳榔西施]],穿梭車陣、賣力跳彩球舞拉客,還對客人拋媚眼笑說:「不要懷疑,就是我!」記者觀察多日,證實她確實在賣[[檳榔]]。記者佯稱「應徵小姐」,跟她打聽[[工資]];她說:「月薪2萬5([[新台幣]]25000元),月休3天,看業績抽成。」<ref>特勤組、洪書傑 林口報導,[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612523/IssueID/20070704 〈如花轉行檳榔西施 業績壓辣妹〉],台灣《蘋果日報》2007年7月4日</ref>聽到林雅惠去賣檳榔,吳宗憲說:「經紀人應該要思考如何讓自己藝人更好。我曾想幫她(林雅惠),但她經紀人(孫語)當初卻讓她步入當[[花瓶]]的境地,讓她玩不下去。當然如花(林雅惠)本身也缺乏才藝,想要繼續在演藝圈表演,還是要有本事才行。」<ref>葉文正、蔡妤閒 台北報導,[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612537/IssueID/20070704 〈如花口袋空空 經紀糾紛毀星夢〉],台灣《蘋果日報》2007年7月4日</ref>
[[File:林雅惠2.jpg|缩略图|左|[[台湾]]艺人林雅惠:藝名「'''如花'''」[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607900876756472267.html 原图链接]。]]
==後來發展==
2016年5月10日,如花、[[慧慈]]、[[湯尼陳]]與[[好娜姬]]宣布組成怪咖團體「蘆薈雞湯」<ref>{{cite news|url=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entertainment/20160510/857557|title=【有片】如花慧慈合體湯尼陳 酸法拉利姊太貴|newspaper=|pages=|publisher=台灣蘋果日報蘋果即時 |author=蔡維歆、宇若霏 |date=2016-05-10 |accessdate=2017-05-20|quote=}}</ref>。
==作品輯錄==
;[[電視劇]]
*[[民視]]《[[台灣奇案]]》【如花士玉】(飾何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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