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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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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弘祚'''({{bd|1603年||1674年|catIdx=W王}}),字懋自,號玉銘。雲南永昌人。歷任順治、康熙年間戶部尚書,刑部尚書,兵部尚書。清廷三省六部,王弘祚履歷其三,又因籍貫永昌,他又被稱為「永半朝」。《賦役全書》編撰歷時12年,是王弘祚一生最大的成就。
 
 
==生平簡介==
 
 
===弘祚聰強習掌故,戶部疏請修賦役全書,以弘祚主其事===
明[[崇禎]]三年(1630年)舉人出身。自薊州知州遷戶部郎中, 督餉大同。順治元年,授岢嵐兵備道。總督[[吳孳昌]]以[[弘祚]]籌畫軍餉,請仍留大同。二年,以總督[[李鑑薦]],仍授戶部郎中。中原初定,圖籍散佚。弘祚聰強習掌故,戶部疏請修賦役全書,以弘祚主其事。弘祚謂:「民不苦正供而苦雜派,法不立則吏不畏,吏不畏則民不安。閭閻菽帛之輸,朝廷悉知之,則可以艱難成節儉。版籍賦稅之事,小民悉知之,則可以燭照絕侵漁。」裁定賦役,一準萬曆間法例,晚末苛細巧取,盡芟除之,以為一代程式。三年,加太僕寺少卿。六年,遷太僕寺卿,仍領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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