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搜尋

周元理

增加 106 位元組, 4 年前
無編輯摘要
{{unreferenced|time=2019-09-09T13:44:27+00:00}}
'''周元理'''(1706年-1782年),字秉中,浙江仁和(今杭州人), 清朝大臣 乾隆早期舉人
周元理于[[ 乾隆]] 三年(1738年) 三十二歲時才 。乾隆十一年(1746年)十一年 八年后任 以知縣揀發 隸,補 县知县 縣。調清苑 此后历 周元理閱歷豐富,才識過人,辦事幹練,經方觀承推薦,升 广东万 廣東萬 州知州 ,後擔任 霸州知州 。以修城未竣,留清苑。會有部胥持偽劄馳傳者,察其奸,詰問具服,事上聞,上才之。調 易州 知州、 ,擢 宣化知府 。母憂歸。上屢出巡幸,畿輔當其衝,宮館、驛傳、車馬 广 芻牧諸役,主辦非其人,往往為民厲,奏起元理董其事。服闋,補廣 知府、 ,調天津,又調 保定 知府、直隶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擢清河道,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遷 按察使 、直隶 ,第二年遷 布政使 、山东巡抚、直隶总督、工部尚书等职
早年经历周元理早年科举不顺,乾隆三年(1738年)三十二岁时才中举人。乾隆十一年(1746年)周元理任直隶蠡县知县,随后不久任清苑知县。周元理阅历丰富,才识过人,办事干练,各方关系处理得很好,颇受时任直隶总督方观承的信任和器重。颇受信任经方观承推荐,升任广东万州知州,后担任霸州知州。因保定城墙重修工作尚未竣工,周元理仍留在直隶清苑地区工作。当时,有个京师某部书吏手持伪造文扎,驰传来保,招摇撞骗,被周元理一眼看穿。经盘问,罪犯供认不讳。此事经上奏朝廷,皇帝很赏识周元理的才能,便立即升任他为直隶益州知州。不久后,周元理任宣化知府,因母亲去世回乡守制。乾隆帝在任期间,多次外出巡幸各地,直隶是皇帝最先到达的地方,一路行宫、驿传、车马及各项供应,主办者都因此大发横财,百姓因无力承受而怨声载道。时任直隶总督方观承派服阕归来的周元理总管其事。周元理不仅平息了民怨,还办得井井有条。此后,周元理调任广平知府,不久后又调任至天津知府。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任保定知府。次年升任清河道,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任直隶按察使,第二年又升为布政使。善于治水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乾隆帝命周元理随同工部尚书裘曰修、直隶总督杨廷璋到青县、沧州一带,勘查运河情形。周元理向朝廷建议治水的措施:“以减少水石坝代替闸座,并每年测量水情并疏浚河道。”该提议得到批准。不久后,周元理出任山东巡抚。在山东巡抚任上,周元理对山东境内小清河提出治河方法,并建议在洪水到来时停止蓄水,在每年农忙间隙时疏浚下游的河流。不到半年后,周元理被提拔为直隶总督。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针对直隶雨水多时河流涨满、冲垮道路、交通停滞、乡间堤岸被冲垮,致使粮田被水淹没的情况,周元理上疏朝廷请求用以工代赈的办法,勘修交通要道。经勘察发现沿途各州县河道须重新修复,于是对良乡茨尾雅河,新城、雄县卢僧河道疏通挖深,同时对新城、清河、雄县、任丘、献县堤坝进行加固。乾隆帝派工部尚书裘曰修与周元理一道统率各级官员,妥善办理河务工作。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乾隆帝赏加直隶总督周元理太子少保衔。山东平乱白莲教山东支派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八月起义,教首寿张人王伦带领起义军攻克寿张、堂邑、阳谷,并进犯东昌及临清地区。起义军拦夺粮船为浮桥,欲强行渡运河进入畿南地区。皇帝派遣周元理前往镇压起义,周元理命令直隶布政使杨景素、总兵万朝兴、副将玛尔清阿率绿营兵一千二百人防守临清西岸。随后,大学士舒赫德率重兵赶来支援,渡河起义军几次强行渡河,均被击退。起义军首领王伦0而死,起义被镇压。人物晚年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周元理因井陉知县周尚亲一案而被罢官。直隶井陉知县周尚亲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八月采买仓谷三千石。官府出价每石九钱三分,周尚亲却实际支付六钱给百姓,余下的钱款打算中饱私囊。后来听说有人要告发他,周尚亲被迫将短少钱款退给百姓,但有人不肯领取该款项并向上级政府告发此事,激愤的百姓纠集村民将一些府衙的差役殴伤。事发之后,周元理并未对周尚亲这样的“先侵后吐”的官员给以惩处,也未将其因苛派而激起民变之事据实具奏,只认为民众殴打官员,“情节甚为可恶”,要求对民众严加惩处。乾隆帝在供词中查出破绽后,派尚书福隆安去往直隶,查明案情-。在案件-水落石出后,乾隆帝责怪周元理袒护属下,并将周元理革职,由直隶总督的从一品衔降为三品衔,在正定隆兴寺管理庙工,效力赎罪。同年,周元理又被清廷重新起用,担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仍然署理直隶总督一职。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周元理任兵部左侍郎,不久后被提拔为工部尚书。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周元理因病乞求退休,得到批准。次年,周元理去世于家中,享年七十六岁。主要成就周元理善于治河,在山东巡抚和直隶总督任上,他基于当地河务实情,提出对应的疏浚河道方案,并得到朝廷批准与认可。周元理在治理河务方面尽职尽责,保一方百姓平安。
三十六年,命從尚書裘曰修、總督楊廷璋勘青縣、滄州減河。 周元理 向朝廷建议治水的措施:“以减少水石坝代替闸座,并每年测量水情并疏浚河道。”该提议得到批准。不久后,周元理出任山东巡抚。奏:“小清河發源章丘長白山,至樂安溜河門入海。章丘至博興,有滸山、清河諸泊為納水之區。請先將二泊濬深開廣,遇水發時,有所停蓄,然後聽其入河分注歸海。並於每年農隙,疏濬下游各河。”未半載,擢直隸總督。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疏言:“直隸雨多河漲,行潦無歸,行旅多滯。民間堤埝衝決,田廬受患。請用以工作賑例,勘修衝途諸州縣疊道,並濬良鄉茨尾雅河,新城、雄縣盧僧河;修新城、清河、雄、任丘、獻諸縣堤埝。”上遣尚書裘曰修按行直隸河工,元理與合疏言:“直隸諸水,千支萬派。總由三汊河為入海之道,全資西岸疊道,置橋穿運,而東匯入海河。出口西岸舊有橋十一,今擬添建橋九,俾無壅遏,上游不至受害。格淀堤自當城以下改為疊道,酌添涵洞,使行水暢順。子牙河下游澄清,不使清河受淤。”詔如所請。雄縣民訴知縣胡錫瑛私鬻倉谷,上遣曰修及侍郎英廉按治得實,論罪。上諭曰:“直隸治賑,周元理奏言有司料理妥實。今有雄縣事,所稱妥實者安在?”下吏議,奪官,命留任。三十八年,加太子少保。 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八月山東壽張民王倫為亂,破壽張、堂邑、陽谷,犯東昌及臨清,奪糧艘為浮橋,欲渡運河。上以畿南地相接,敕守要害。元理馳至故城,令布政使楊景素、總兵萬朝興、副將瑪爾清阿以兵千二百駐臨清西岸遏其衝。大學士舒赫德率禁旅討賊,賊渡西岸犯我師,瑪爾清阿擊敗之。賊潰複合,又為我師所敗,進奪浮橋。賊退保臨清舊城,元理令朝興督兵助攻,倫自焚死,亂旋定。尋與侍郎兼順天府尹蔣賜棨勘八旗在官荒地,請招佃承墾,八年後起租;沮洳庳下之區,並為開溝洩水;下部議行。四十年,元理年七十,召至京,御書榜賜之。四十一年,與學政羅源漢請熱河增建學校。四十三年,上命改熱河為承德府,令元理壽畫。疏請改設州一縣五,增置官吏如製。並請開附近潘家口汛煤窯。四十四年,坐井陘知縣週尚親勒派累民,民上訴,元理請罪民。上命尚書福隆安按治,責元理袒護,奪官,予三品銜,令修正定隆興寺自贖。尋授左副都御史,仍署直隸總督。四十五年,遷兵部左侍郎,擢工部尚書。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周元理因病乞求退休,得到批准。次年,周元理去世于家中,享年七十六岁。 元理為治舉大體,汎愛兼容。時以有長者行重之,為方觀承所識拔。 四十三年(1778年)八月采买仓谷三千石。官府出价每石九钱三分,周尚亲却实际支付六钱给百姓,余下的钱款打算中饱私囊。后来听说有人要告发他,周尚亲被迫将短少钱款退给百姓,但有人不肯领取该款项并向上级政府告发此事,激愤的百姓纠集村民将一些府衙的差役殴伤。事发之后,周元理并未对周尚亲这样的“先侵后吐”的官员给以惩处,也未将其因苛派而激起民变之事据实具奏,只认 民众殴打官员,“情节甚为可恶”,要求对民众严加惩处。乾隆帝在供词中查出破绽后,派尚书福隆安去往直隶,查明案情-。在案件-水落石出后,乾隆帝责怪周元理袒护属下,并将周元理革职,由直隶总督的从一品衔降为三品衔,在正定隆兴寺管理庙工,效力赎罪。同年,周元理又被清廷重新起用,担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仍然署理直隶总督一职。  ==主要成就== 周元理善於治河,在山東巡撫和直隸總督任上,他基於當地河務實情,提出對應的疏濬河道方案,並得到朝廷批准與認可。周元理在治理河務方面盡職盡責,保一方百姓平安。周元理為 ,在 县时 縣時 曾受到 督方 承的 赏识与 賞識與 提拔。他待下 级宽 級寬 容,敢 替下 级说话 級說話 受下 尊重。周元理晚年被 官,也是因 下司所致。 ==史籍記載==《清史稿·周元理傳》、《榮祿大夫太子少傅工部尚書周公元理墓誌銘》、《黎里志》。    ==參考資料==
[[Category:清朝军政人物]]
72,774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