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變更

葛云松

移除 220 位元組, 4 年前
無編輯摘要
| 民族 = 汉族
| 图像 =
[[File:葛云松.jpg|缩略图|葛云松]]|center |[http://www.law.pku.edu.cn/images/content/2013-09/20130709155916395271.jpg 原图链接]  [http://yz.kaoyan.com/pku/daoshi/553f186e25fbc.html 来自北京大学网]]]
| 出生日期 = 1955年10月
| 出生地点 = 安徽无为县
'''<big>葛云松</big>'''
== 基本信息 ==<p style="text-indent:2em;"> 葛云松,1995年起在[[北京大学]] 法学院任教至今,1995年起在北京大学 法学院任教至今,现为 法学院 教授 、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為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权法、票据法 、非营利组织法 研究中心副主任 </p > 
== 教育背景 ==
<p style="text-indent:2em;">*1992年南京大学法学士*1995年北京大学法学硕士*2000年-2001年英国牛津大学进修*2002年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05年美国耶鲁大学法学硕士</p >
== 研究成果 ==
===著作===
*《过渡时代的民法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期前违约规则研究—兼论安抗辩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规制与发展:第三部门的法律问题》,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10月版(合著);
*[美]范斯沃思:《美国合同法》(第二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主要译者)。
== 工作经历 =论文===1.《<p style="text-indent:2em;"侵权责任法>1995年起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 保护的民事权益》 现为 载《中国 法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p >》2010年第2期。
== 研究领域 ==<p style="text-indent:2em;">民法总则、物 2.《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与一般侵 行为条款》,载《中外 、债权法、票据法、非营利组织法</p >学》2009年第4期。
== 研究成果 ==
<p style="text-indent:2em;">著作:
《过渡时代的民法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期前违约规则研究—兼论安抗辩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规制与发展:第三部门的法律问题》,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10月版(合著);
[美]范斯沃思:《美国合同法》(第二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主要译者)。
论文:
1.《<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载《中国法学》2010年第2期。
2.《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与一般侵权行为条款》,载《中外法学》2009年第4期。
3.《法人与行政主体理论的再探讨》,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3期。
 
4.《物权行为理论研究》,《中外法学》2004年第6期。
 
5.《物权行为:传说中的不死鸟》,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
 
6.《物权法的扯淡与认真》,载《中外法学》2006年第1期。
 
7.《期前违约规则若干基本概念探源》,《环球法律评论》2003年秋季号。
 
8.《不安抗辩权的效力与适用范围》,《法律科学》2002年第6期。
 
9.《中国的财团法人制度展望》,《北大法律评论》第5卷第1辑,2003年5月出版。
 
10.《死者生前人格利益的民法保护》,《比较法研究》2002年第4期。
 
11.《论无权处分》,《民商法论丛》第21卷(2001年12月)。
 
12.《委托代理的授权不明问题研究》,《法学》2001年第12期。
 
13.《股权、公司财产权性质问题研究》,《民商法论丛》第11卷(1999年1月)。
 
14.《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案评析》,《北大法律评论》第1卷第1辑,1998年5月。
 
15.《在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之间》,《行政法论丛》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8月版</p ><ref>[http://yz.kaoyan.com/pku/daoshi/553f186e25fbc.html 北京大学法学院老师介绍:葛云松  ]考研帮</ref>
== 参考文献 ==
{{reflist}}
[[Category:法律专家]]
行政員使用者查核員拒收員巡檢員管理員、water、waterc、waterh、waterm、waterp、waters、watert、waterv、waterw、waterz
10,317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