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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本区商品流通和生活服务业 (不含住宿业)重点设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城市商业网点、区域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和物流配送重点设施的规划布局。
(四)研究拟订本区社区商业发展规划、社区商业中心设施规划布局及发展政策,组织推进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建立健全本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生活必需品价格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落实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商业服务保障工作。
[[File:海淀区商务委1.jpg|缩略图|右|海淀区商务委:[[海淀区商务委]]举行表彰活动。]]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粮食流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区粮食行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