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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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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亨'''(1125-1202),字彦通,金代漷阴县(今通州)人。幼聪明好学,参加科考,从秀才到举人,再到贡士,一路直上,至皇统六年(1146),他年方21岁,便参加廷试,应对皇帝策考,成为进士。不久,接受任命,前往樊山县任县丞,佐助县令(知县)治县。此间,他清廉干练,政绩显著,升任弘州(今河北阳原县)军事判官,辅理一州军事事务,后接连调任巨鹿、宜川二县县令。
金章宗明昌元年(1190),全国分置9路提刑司,主管各路所属州、县司法、刑狱和监察等事务,并兼管农业,朝廷很重视此职人选。章宗思量权衡后,即任命张亨为河东(今山西)南、北路提刑使,兼劝农采访使(主管检举、弹劾所属州县官吏事)。此间,他深入调查访问,总结出辖内二使事务方面所存在的利害因素,理出13类事况上 书给皇帝,章宗都高兴采用。他在任间,做事存大体,略苛细,监察御史认为他这样做过于宽松了事,上 书请降免他。章宗偏听偏信,降调张亨到蔡州任防御使,主管一州军事。次年,又升任南京路转运使,复调任归德府知府,不久退休回家。泰和二年(1202)张亨病逝,时年77岁。他一生才识过人,处事机敏,熟悉为官之道,始终被上下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