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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牧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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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原名方是民)诉称,自2013年7月14日,王牧笛先后发表了数十篇微博,对自己及妻女进行辱骂。方舟子认为,王牧笛发表的涉案微博没有事实依据,且肆无忌惮地诽谤侮辱,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故诉其删除侵权微博,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0万元、维权费用37100元。同时,要求新浪微博运营商微梦公司连带赔偿。
[[File:054106015C26F83300000101AD09F710.jpg|缩略图|右|250px|[http://vthumb.ykimg.com/054106015C26F83300000101AD09F710 原圖鏈接][http://vthumb.ykimg.com/054106015C26F83300000101AD09F710 来自原图]]]
王牧笛辩称,其在2013年年底便删除了部分被诉微博。其对方舟子的质疑有依据和来源。网络上有大量报道质疑方舟子抄袭及其美国绿卡身份,他发微博是为了让方舟子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