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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桥分局'''依法组织管理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 [[ 生产经营 ]] 活动的单位、公民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活动, [[ 规范 ]] 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主要职能==
(一)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有关 [[ 工商行政管理 ]] 的法律<ref>[http://www.gaosan.com/gaokao/76300.html 法律类前景最好的十大专业],高三网,2018-06-18 </ref>、法规及政策。
(二)依法确认企业 [[ 法人 ]] 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对其所注册事项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三) 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 [[ 垄断 ]] 、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ref>[https://business.sohu.com/a/714839708_120221329 2023年消费者行为5大新趋势发布 | 行业报告 ],搜狐,2023-08-25 </ref>权益案件及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四) 依法监督和管理各类 [[ 市场 ]] 的经营秩序。
(五) 依法监督管理 [[ 个体工商户 ]] 、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活动,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六) 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注册 [[ 商标 ]] 专用权,对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进行监督管理。
(七) 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 [[ 经营 ]] 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八) 负责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违章 [[ 行为 ]] ;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九) 指导区 [[ 消费者 ]] 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 (十) 承办市工商局和红桥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十) 承办市工商局和红桥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