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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区政府负责管理 [[ 国有资产 ]] 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根据区 [[ 人民政府 ]] 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本区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本,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依法制订或审批所监管企业章程,完善 [[ 法人 ]] 治理结构,推进本区国家出资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向所监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董事,指导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 [[ 国有资产 ]] 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评价标准,通过规划、预决算、审计、统计、稽核等,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牵头组织对区属企业实施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考核。
(四)根据全区改革总体部署,指导推进本区国家出资企业的 [[ 改革 ]] 和重组,研究编制本区国家出资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五)通过法定 [[ 程序 ]] ,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实施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
(六)负责所监管 [[ 企业 ]] 工资分配水平的调控工作,履行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监管职责,制定所监管企业管理者薪酬分配办法并组织实施,强化激励约束。
(七)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 [[ 制度 ]] ,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
(八)负责本区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ref>[https://business.sohu.com/a/587364904_270543 国有资产管理与运作全方位梳理 ],搜狐,2022-09-23 </ref>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国家 [[ 法律法规 ]] 和本市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制定本区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
(九)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事务、 [[ 法律 ]] 顾问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所监管企业建立防范风险的法律机制<ref>[https://roll.sohu.com/a/618973164_120635327 关于法律援助,看这一篇就够了 ],搜狐,2022-12-19 </ref>。
(十)负责财务监管信息 [[ 系统 ]] 的开发、运行和维护工作,指导和规范企业财务信息化工作。
(十一)按照出资人职责, [[ 指导 ]] 、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等工作。
(十二)根据区政府授权,对区属集体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
(十三)完成区委、区 [[ 政府 ]] 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