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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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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出生於上世紀1960年代,是經濟罪犯,曾參與過少許影視角色,現以經營麵店為主。
=爭議與前科重大犯罪案件= 邵昕過去 曾 是台湾演員的 經營火鍋店,後因生意不佳而結束營業。 之後 邵昕 先 經營日本料理店, 後 做過汽車買賣、亦曾捲入房 來因生意不佳也年束營業。 2016年邵昕開設麵店。 2012年勾結公司炒股犯罪案件 2012年,台北 地 產相關金融非 檢署25日偵結,檢方依違反證卷交易 法 爭議 等重罪將邵昕起訴,其犯罪行為包括勾結公司派炒股擾亂經濟秩序 ,後 來與友人合 續操 作 經營火鍋餐廳 失誤慘倒賠1708萬元台幣構成嚴重犯罪,邵昕被重罰款60萬元和判有期徒刑1年8個月,並緩刑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