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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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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挂靠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受其业务上的领导并接受民政局社团办的监督、检查和管理。2005年加入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2006年加入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学会是北京地区从事土地管理、土地科技、土地经济理论研究和土地开发经营专业人员或相关单位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地区性、学术性、非营利性 <ref>[http://www.canet.com.cn/mingci/760608.html 什么是非营利性组织?],中国会计网,2022-01-24</ref> 的人民社会团体。
北京土地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于2002年7月31日正式成立。学会是经北京市民政局批准的北京地区土地科学学术性的社团组织。截至2008年11月,团体会员单位有107个。
第二条本会是北京地区从事土地管理、土地科技、土地经济理论研究和土地开发经营专业人员或相关单位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地区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人民社会团体。依据《北京市社会团体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土地科技和管理工作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马列主义 <ref>[https://www.sohu.com/a/237702269_425345 马列主义基本原理至今未变,个别结论可以改变],搜狐,2018-06-25</ref>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讨论,为促进土地科学技术的推广和普及,不断提高土地工作的科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以推动我市土地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并为加快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本会接受上述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