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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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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center>'''黑色经济'''<br><img src="https://img0.baidu.com/it/u=1476701433,3022405910&fm=253&fmt=auto&app=138&f=PNG?w=500&h=271" width="280"></center><small>[http://mall.lingtong.info/post/show/50602 圖片來自头条]</small> |}'''黑色经济'''是对社会构成直接危害的 [[ 法律 ]] 禁止的各种经济活动的总称,它包括各类非法生产、非法消费、非法分配和非法交换。
==定义==
===具体地讲,黑色经济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当然,黑色经济的表现形式远非只有这些,它必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而呈现出新的形式。有些学者把黑色经济比喻为苍穹上深邃莫测的经济黑洞,现代文明中如影随形的黑色幽灵。
==现状==
我国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 [[ 社会主义 ]] 制度建立时起到1978年,由于当时特殊的经济环境和政治环境,黑色经济问题几乎是微不足道的。但从80年代开始,我国黑色经济逐渐滋生、蔓延开来,并且愈演愈烈,从而引起政府和经济学界的重视。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学院杨帆认为,由于缺乏统计数据,所以很难窥视中国现存黑色经济的全貌,但可以管中窥豹。仅仅就洗钱的规模而言,据权威分析,中国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黑钱至少高达2 0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几乎相当于225亿美元的全年对外贸易顺差。杨帆还估计说,改革开放后20年的社会的所有非合法收入,包括黑色的、灰色的和贪污受贿的,多达30万亿。中国另一位著名经济学家、清华大学胡鞍钢教授讲,他的测算结果会更惊人,他认为有60万亿。
就腐败而言, [[ 清华大学 ]] 胡鞍钢认为,腐败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经济损失、社会污染和政治挑战。他认为,我国正处于建国以来腐败最为猖獗的时期。据初步估计,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平均每年在9 875亿~12 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总量比重在13.2%~16.8%之间。
从贪官外逃所带来的损失来看,根据商务部的一份调查报告,我国外逃贪官数量大约为4 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合人民币4000亿元)。比较典型的案例有: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532亿元,19名各级干部涉案,其中9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然而,巨贪杨秀珠本人却至今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