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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炳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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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邹炳泰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成二甲[[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参与纂修《[[四库全书]]》,迁[[国子监]]司业。清代国子监仍在[[元朝|元]]、[[ ]] 时太学旧址,未立[[辟雍]],邹炳泰援引古制,上疏请求建立。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乾隆帝|高宗]]下诏增建辟雍,两年多後,方举行“临雍礼”。鄒炳泰随后破格提拔为国子监[[祭酒]]。累迁[[内阁学士]],历任[[山东]]、[[江西]][[学政]]。[[嘉庆]]四年(1799年),授[[礼部]][[侍郎]],调仓场,剔除积弊。之後数度沉浮。嘉庆十年(1805年),擢[[左都御史]],迁[[兵部尚书]],兼署[[工部]],并管理户部三库。嘉庆十一年(1806年),兼管[[顺天府|顺天府尹]]事。嘉庆十二年(1807年),调[[吏部]]。嘉庆十四年(1809年),加[[太子少保]]衔,不想受到仓吏高添凤盗米之事牵连,被降为二品顶戴,宫保头衔也被剥夺,革职留任,久後方才恢复。嘉庆十六年(1811年),署[[户部尚书]],随即以[[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嘉庆十八年(1813年),因事被罢顺天府尹职位,不久发生天理教[[林清]]事变,其教众多聚集在京南的[[固安]]及[[黄村]]一带,邹炳泰以任府尹期间管理疏忽而被追究,再次降职为[[中允]],旋即退休还乡。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卒。
著有《午风堂丛谈》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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