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搜尋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增加 156 位元組, 1 年前
無編輯摘要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负责全市 [[ 社会保险 ]] 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制定全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少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补助基金及家属统筹医疗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主要职能==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含养老、工伤、失业及其补充保险,下同)的 [[ 法律法规 ]] 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经办规程、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
(三)负责本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扩面和 [[ 关系 ]] 转移接续、个人权益记录等工作。
(四)负责本市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等相关待遇的审核支付和 [[ 服务 ]] 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工伤保险定点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参保人及供养对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六)负责本市社会保险信息数据的采集、 [[ 统计 ]] 、分析和依法公布;负责本市社会保险档案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
(七)受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对全市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及法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全市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 [[ 政府 ]] 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 [[ 档案 ]] 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综合文稿起草、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财务、后勤保障等工作。
===标准化与信息化处===
统筹全局信息化、业务标准化和简政放权工作;统筹全局 [[ 服务 ]] 效能提升和业务受理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和跨部门业务协调;统筹协调信息系统、网站等的开发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牵头权责清单管理及业务知识库维护更新工作;统筹全局普法工作,负责法律事务管理和法制审核工作;牵头数据共享、大数据运用等工作。
===计划财务与基金运营处===
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宏观预测分析;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操作规程;承办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会计核算,以及资金安排计划和调拨;管理社会保险基金资产、 [[ 银行 ]] 账户、票据及个人账户;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保值增值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业务数据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负责职业年金相关管理工作。
===社会保险业务处===
拟订社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工作 [[ 计划 ]] 、经办规程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协助做好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工作;协助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工伤医疗和工伤康复工作;负责工伤定点机构评审和准入;承担工伤医疗目录维护管理。
===社会保险关系处===
拟订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扩面和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接续、个人权益记录等经办规程;配合做好金融社保卡管理工作;牵头协调联系 [[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 相关工作。
===稽核内控处===
统筹全局业务经办内部控制工作,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承担社会保险 [[ 基金 ]] 的强制追偿工作;负责信访、维稳、综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牵头开展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市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及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工伤定点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人事处===
负责党群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 [[ 教育 ]] 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派出机构==
(二)拟订辖区社会保险(含养老、工伤、失业及其补充保险,下同)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社会保险和 [[ 职业 ]] 年金的参保登记、扩面、个人权益记录,及相关待遇的审核支付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四)承担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认定、待遇核准及丧葬费、抚恤金、遗属困难补助核准工作。
(五)承担行业统筹企业人员、 [[ 机关 ]] 事业单位临聘人员、保险行业营销人员等特殊人员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及相关待遇的审核支付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对工伤保险定点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康复、工伤预防 [[ 管理 ]] 工作;协助做好参保单位因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七)负责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参保人及供养对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八)负责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 [[ 信访 ]] 工作。
(九)承担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 [[ 政策 ]] 及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拟订辖区社会保险(含养老、工伤、失业及其补充保险,下同)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参保登记、扩面、个人权益记录,及相关待遇的审核支付和 [[ 服务 ]] 管理等工作。
(四)承担区属机关 [[ 事业单位 ]] 工作人员因工伤亡认定、待遇核准及丧葬费、抚恤金、遗属困难补助核准工作。
(五)承担行业统筹企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保险行业营销人员等特殊人员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及相关待遇的审核支付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对工伤保险定点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康复、工伤预防管理 [[ 工作 ]] ;协助做好参保单位因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七)负责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参保人及供养对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八)负责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 [[ 信访 ]] 工作。
(九)承担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及 [[ 法规 ]] 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执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及计划。
(二)拟订辖区社会保险(含养老、工伤、失业及其补充保险,下同)工作 [[ 规划 ]] 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参保登记、扩面、个人权益记录,及相关待遇的审核支付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四)承担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认定、待遇核准及丧葬费、抚恤金、遗属困难补助核准工作。
(五)承担行业统筹企业人员、 [[ 机关 ]] 事业单位临聘人员、保险行业营销人员等特殊人员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及相关待遇的审核支付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对工伤保险定点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康复、工伤预防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参保单位因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七)负责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参保人及供养对象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八)负责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 [[ 信访 ]] 工作。
(九)承担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 [[ 政策 ]] 及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南山分局华侨城管理站===
承担社会保险(含养老、工伤、失业及其补充保险)经办 [[ 服务 ]] 工作;承担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做好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
===南山分局西丽管理站===
===南山分局蛇口管理站===
承担社会保险(含养老、工伤、失业及其补充保险)经办 [[ 服务 ]] 工作;承担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做好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
===盐田分局===
(三)负责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参保登记、扩面、个人权益记录,及相关待遇的审核支付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四)承担区属机关 [[ 事业单位 ]] 工作人员因工伤亡认定、待遇核准及丧葬费、抚恤金、遗属困难补助核准工作。
(五)承担行业统筹企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保险行业营销人员等特殊人员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及相关待遇的审核支付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对工伤保险定点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康复、工伤预防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参保单位因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七)负责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参保人及供养 [[ 对象 ]] 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八)负责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
(九)承担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及 [[ 法规 ]] 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贯彻执行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及计划。
(二)拟订辖区社会保险(含养老、工伤、失业及其补充保险,下同)工作 [[ 规划 ]] 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参保登记、扩面、个人权益记录,及相关待遇的审核支付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四)承担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认定、待遇核准及丧葬费、抚恤金、遗属困难补助核准工作。
(五)承担行业统筹企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保险 [[ 行业 ]] 营销人员等特殊人员社会保险的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及相关待遇的审核支付和服务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对工伤保险定点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用人单位员工工伤康复、工伤预防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参保单位因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工作。
(八)负责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
(九)承担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 [[ 政策 ]] 及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
(十)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宝安分局福永管理站===
承担社会保险(含养老、工伤、失业及其补充保险)经办服务 [[ 工作 ]] ;承担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工作;做好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投诉和信访工作。
===宝安分局沙井管理站===
==地址位置==
机关办公地址: [[ 福田区 ]] 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5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人才园社保窗口: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1楼办事服务大厅(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1、乘坐地铁1号线(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
2、乘坐公交车至市交委站、竹子林站或福田 [[ 交通 ]] 枢纽站下车
==所获荣誉==
2021年12月7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服务大厅被授予“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 系统 ]] 优质服务窗口”称号。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753,018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