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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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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法院'''是东莞2009年以前唯一的基层法院,位于 [[ 东莞市 ]] 城区东城西路187号,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幢办公大楼里办公。党组书记,院长叶柳东。
东莞市人民法院下设5个行政综合部门、9个业务庭和14个人民法庭。现有在编干警402人,其中具有审判职称的 [[ 官155 官]]155 人。402名干警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351人,占87.3%。
2001年至2005年五年,东莞市人民法院累计结案141779件,结案率为94%,其中2005年收案40181件,结案36934件,收、结案数名列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全国基层 [[ 法院 ]] 前列,法官人均结案270.3宗,是广东全省法官人均结案数的4倍。
==法院优势==
东莞市人民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狠抓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通过法院内部的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审判方式 [[ 改革 ]] 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审判管理模式,基本实现了审判资源配置的高效化;通过购置先进的办公设备,实现了办公自动化和审判管理网络化。
东莞市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强化打击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人民内部 [[ 矛盾 ]] ,维护 [[ 市场经济 ]] 秩序,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在涉外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我国法律和我国加入世贸的国际条约及国际惯例,准确适用准据法,为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成为全国首家拥有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权的非经济开发区基层法院。
==法院设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在东莞市、中山市撤销、设立基层人民法院的批复》(法[2007]187号文),经东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 [[ 会议 ]] 审议,2009年1月1日新成立三基法院设置如下: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管辖17个区镇:莞城、 [[ 东城 ]] 、南城、万江、道滘、洪梅、望牛墩、麻涌、中堂、高埗、石碣、石排、企石、石龙、茶山、寮步和松山湖科技园产业区
办公地址:东莞市石龙镇黄洲新城区方正大道中石龙人民法庭审判办公楼(暂定)。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下设:
东城人民法庭(辖区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
麻涌人民法庭(辖区为麻涌镇、中堂镇)
石碣人民法庭(辖区为石碣镇、 [[ 高埗镇 ]]
石排人民法庭(辖区为石排镇、企石镇)
石龙人民法庭(辖区为石龙镇、 [[ 茶山镇 ]]
松山湖人民法庭(辖区为寮步镇、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
虎门人民法庭(辖区为虎门镇)
厚街人民法庭(辖区为厚街镇、 [[ 沙田镇 ]]
大朗人民法庭(辖区为大朗镇)
大岭山人民法庭(辖区为长安镇、 [[ 大岭山镇 ]]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45号。邮编:523710。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下设:
樟木头人民法庭(辖区为樟木头镇、 [[ 黄江镇 ]] 、谢岗镇)
常平人民法庭(辖区为常平镇、桥头镇)
横沥人民法庭(辖区为横沥镇、 [[ 东坑镇 ]]
清溪人民法庭(辖区为塘厦镇、清溪镇、凤岗镇)地理位置。
746,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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