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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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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监察委员会'''是由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向[[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监察机关。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党中央确定的《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在认真总结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ref>[https://www.sohu.com/a/566510786_121106991 【人大知识】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搜狐,2022-07-12</ref>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职权调整==
市委书记曾永涛与新当选的市监察委员会班子成员合影
自启动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安顺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ref>[https://www.sohu.com/a/479162356_120178116 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搜狐,2021-07-23 </ref> 思想,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施工图”和“时间表”要求,主动对标对表,不折不扣抓好改革试点工作落实,确保全市改革试点工作按时、保质推进,圆满完成中央、省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下一步,安顺市将严格按照时间表有序有力平稳推进[[改革]]各项工作,确保今年春节前全部依法选举产生县(区)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