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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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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监察委员会'''是咸阳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机构,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咸阳市监察委员会由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作为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 <ref>[https://www.sohu.com/a/283598787_99916599 【民生咨询解答】什么是社会团体?],搜狐,2018-12-20</ref> 和个人的干涉。
现任咸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于震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 <ref>[https://www.sohu.com/a/341562658_828724?qq-pf-to=pcqq.group 深度分析国有企业],搜狐,2019-09-18</ref> 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