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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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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监察委员会'''是由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1]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ref>[https://www.sohu.com/a/566510786_121106991 【人大知识】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搜狐,2022-07-12</ref> 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2018年2月12日,西宁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西宁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关键一步,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监察机关依法行使监察权,主要职能是:
(一)维护宪法 <ref>[https://www.sohu.com/a/613543995_121106902 关于宪法的这些知识,你知道吗?],搜狐,2022-12-04 </ref> 和法律法规;
(二)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