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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东省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聊城市林业局(以下简称市林业局)牌子。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聊城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规划、林业 <ref>[https://www.sohu.com/a/614346326_120179376 林业的含义] ,搜狐,2022-12-06 </ref>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现任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张玉录。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落实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管理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开展自然资源形势分析,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组织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审查、报批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的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ref>[https://www.sohu.com/na/424535396_120297999 生态保护红线及其划定要求] ,搜狐,2020-10-14 </ref> 、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参与拟定全市城乡发展战略,负责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负责市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编制、审查。参与市区建设项目初步审查和重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负责跨县(市、区)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