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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无线电管理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无线电管理的 [[ 法律法规 ]] 和方针政策,协调处理辖区内无线电管理事宜;按照审批权限,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电台执照、收取无线电管理费;负责辖区内无线电监测及干扰协调、查处工作,查处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站);管理所属无线电监测站的工作。无线电监测站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辖区内 [[ 无线电 ]] 监测等工作。
单位地址: [[ 阿克苏市 ]] 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14楼)
==相关资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ref>[http://www.gov.cn/xxgk/pub/govpublic/tiaoli.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政府网</ref>,本机关制定和发布的政府信息, , 除依法免予公开的之外, , 凡与 [[ 经济 ]]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 , 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 [[ 法人 ]] 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 [[ 政府 ]] 信息公开服务, , 本机关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并建议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 [[ 组织 ]] 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 [[ 机关 ]] 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 , 也可以到 《指南》 发放点领取。
====一、政府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政府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 [[ 记录 ]] 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单位 类别 公开内容 公开形式 公开时限 公开 [[ 范围 ]] 公开程序 责任部门 详细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 [[ 政府 ]] 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 [[ 社会 ]] 、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 [[ 信息 ]] 的具体机构名称。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 [[ 机关 ]] 编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单位简称自治区工信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自治区工信厅查阅。
(二)公开形式
公开的信息分为:
1、机构职能2、行政决策3、 [[ 政策 ]] 法规4、行政职权
5、行政执法6、社会服务7、工作动态8、其它类
本机关信息公开的网址www.xjeic.gov.cn,本机关主动公开的 [[ 信息 ]] 可在自治区工信厅设立的公共查阅室查阅。该查阅室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开放时间为每日11:00—18:30,联系电话:0991-4515848。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 , 网上留存的期限为两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 , 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 公民、法人和其他 [[ 组织 ]] 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室查阅这类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 [[ 政府 ]] 信息产生后, , 本机关将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 , 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 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 , 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 , 不对信息进行加工、 [[ 统计 ]] 、分析或者作其它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公布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规定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依申请公开目录》, , 也可以到 [[ 自治区 ]] 工信厅查阅。
(二)申请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 [[ 信息 ]] 公开申请。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先填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 ,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 , 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 [[ 发布 ]] 时间、文号或者其它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申请表》,提出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 [[ 电话 ]] 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 , 将按规定核实申请人的 [[ 身份 ]] 、资质,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受理。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 , 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 [[ 程序, ]], 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 [[ 机关 ]] 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 , 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多项独立请求的, , 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一并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 , 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执行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财税和物价部门的统一规定。
====四、监督保障机制====
公民、法人<ref>[https://www.sohu.com/a/417774794_100274859 什么是:法人、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搜狐,2020-09-11</ref>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 [[ 信息 ]] 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