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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气象局
,無編輯摘要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ref>[http://www.gov.cn/bumenfuwu/2012-11/09/content_2600074.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国政府网,2012-11-09</ref> 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地方国家气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西藏自治区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为正厅级,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应急与减灾处===
主要职责为负责拟定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及应急管理;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公共气象服务发展规划,组织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和落实;组织为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大气象服务和为重大社会活动的气象保障服务;负责公共气象服务发展和覆盖率提高;负责对农业、生态等各行业的专业气象服务的发展和业务管理;负责全区人工影响局部天气业务的管理;负责公共气象服务 <ref>[https://www.sohu.com/a/377627802_473133 气象服务潜力巨大 一文解读行业现状及前景],搜狐,2020-03-04 </ref> 需求、满意度及效益调查评估工作。
===科技与预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