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搜尋

中国感光学会

增加 120 位元組, 1 年前
無編輯摘要
'''中国感光学会''',英译名为:Chinese Society for Imag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SIST)。
本会是由感光和影像科技工作者和有关单位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 [[ 社会组织]]<ref>[https://www.sohu.com/a/302508989_120041255 社会组织政策解读(一):如何认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搜狐,2019-03-20</ref>,是推动我国感光和影像科学 [[ 事业 ]] 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历史简介 ==
本会主要发起人为任新民、吴再郎、朱璧英等。原名中国感光研究会。1981年8月14日,在 [[ 太原 ]] 召开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首届理事长为吴再郎,副理事长为任新民、金驾东,秘书长为任新民(兼)。1991年改名为中国感光学会。会址设在北京。本会目前为第十届 [[ 理事会 ]] 。历届理事长为吴再郎、朱正华、任新民、王佩芳、温荣谦、马礼谦、蒲嘉陵、张丽萍。
==本会宗旨:==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 毛泽东思想 ]]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行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积极倡导“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团结广大感光和影像科技工作者创新争先,促进感光和影像科技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促进感光和影像 [[ 科学技术 ]] 的普及和推广,促进感光和影像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推动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学会组织建设,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社会团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业务范围 ==
(一)开展国内感光和影像领域的学术交流、 [[ 科技 ]][[ 创新 ]] 、成果推广与应用工作,受政府委托承接相关调研、咨询、培训和评审等工作,根据产业和学科发展需要举办相应的科技展览,促进我国感光和影像科学技术和产业的发展和水平的可持续提高;
(二)开展和促进国际感光和影像科技的 [[ 学术 ]] 交流,加强同国外影像科学技术团体和学者的联系和合作;
(三)围绕国家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关感光和影像科技的重大问题, 组织感光和影像科技工作者献计献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接受委托进行有关科研项目论证、咨询服务、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和科技 [[ 文献 ]] 及标准的编审等;
(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 [[ 出版 ]] 《影像科学与光化学》学报、《影像技术》综合刊物、论文集及其他有关科技文献资料;
(五)开展感光和影像科技的 [[ 继续教育]]<ref>[https://www.sohu.com/a/249561914_414933 新时代继续教育的历史使命 ],搜狐,2018-08-23 </ref>和技术培训活动、举办讲习班、进修班,帮助在职科技工作者补充新知识,提高学术水平;
(六)弘扬科学精神,普及 [[ 科学 ]] 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开展影像科技知识的普及活动;
(七)发现并推荐优秀科技人才;
(八)推荐感光和影像科技领域的优秀学术着作、 [[ 论文 ]] 、科技成果和科普作品;
(九)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诉求,维护本会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的 [[ 联系 ]] 与合作,增强互补性,以促进相关行业的技术发展。
==专业委员会 ==
信息与成像材料专业委员会、活动影像专业委员会、视频侦查技术与特种照相专业委员会、印刷技术专业委员会、遥感技术专业委员会、影像保护专业委员会、数字成像技术专业委员会、辐射固化专业委员会、立体影像技术专业委员会、光催化专业委员会、影像信息功能材料与技术专业委员会、 [[ 生物 ]] [[ 医学 ]] 成像专业委员会、电致变色专业委员会、生物基功能大分子材料与技术专业委员会、光化学与光生物专业委员会、光电材料与器件专业委员会、非线性光功能材料与器件技术专业委员会、显示技术与器件专业委员会、光刻材料与技术专业委员会、光学精密成型专业委员会。
==中国感光学会章程(节选)==
第一条 本会名称是中国感光学会,英译名为Chinese Society for Imag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SIST)。
第二条 本会是由影像和感光科技工作者和有关单位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 [[ 社会组织 ]] ,是推动我国影像和感光科学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会宗旨是:高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履行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积极倡导“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团结广大影像和感光科技工作者创新争先,促进影像和感光科技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影像和感光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影像和感光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推动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学会组织建设,成为党领导下团结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 [[ 社会团体 ]]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条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和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设在北京市。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国内影像和感光领域的学术交流、科技创新、成果推广与应用工作,受政府委托承接相关调研、咨询、培训和评审等工作,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学科发展需要举办相应的科技展览,促进我国影像和感光科学技术和产业的 [[ 发展 ]] 和水平的可持续提高;
(二)开展和促进国际影像和感光科技的学术交流,加强同国外影像科学技术团体和 [[ 学者 ]] 的联系和合作;
(三)围绕国家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关影像和感光科技的重大问题, 组织影像和感光科技工作者献计献策,经 [[ 政府 ]] 有关部门批准或接受委托进行有关科研项目论证、咨询服务、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和科技文献及标准的编审等;
(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辑 [[ 出版 ]] 《影像科学与光化学》学报、《影像技术》综合刊物、论文集及其他有关科技文献资料;
(五)开展影像和感光科技的 [[ 继续教育 ]] 和技术培训活动、举办讲习班、进修班,帮助在职科技工作者补充新知识,提高学术水平;
(六)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开展影像科技知识的普及活动;
(七)发现并推荐优秀 [[ 科技 ]] 人才;
(八)推荐影像和感光科技领域的优秀学术着作、 [[ 论文 ]] 、科技成果和科普作品;
(九)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诉求,维护本会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的联系与 [[ 合作 ]] ,增强互补性,以促进相关行业的技术发展。
业务范围中属于 [[ 法律法规 ]] 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741,292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