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工保障互助会'''成立于1997年,是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是广东省总工会的直属单位,接受省总工会和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职工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互助互济非营利<ref>#重定向 [https://www.sohu.com/a/198251682_100021734 非盈利、非赢利、非营利,别再傻傻分不清],搜狐,2017-10-16</ref>组织,是按照党和国家对“送温暖工程”的指示精神,在全省范围内,通过工会组织动员职工继承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精神,依靠自己和集体的力量,用互助互济的办法,解决职工生活中的困难问题,作为国家基本保障的补充。 ==本组织的宗旨:== 遵守宪法<ref>[https://www.sohu.com/a/434259846_120207624 法律法规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文)],搜狐,2020-11-25</ref>、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需要,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基本经济利益。 ==业务范围:== 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亡有关的职工互助互济及其它相应的社会互助保障活动。 == 广东省职工 互助互济 保障 事业管理委员会== 主任:王丽华(省总工会党组成员、巡视员) 副主任:刘国斌(省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 严壁(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 陈小翠(省总工会实业发展中心副主任、省职工保障互助会会长) 委员:田紫光、杨谷清、许平坚、宋善斌、陈昭庆、康盛忠、孙高山、卢晓露、陈文新、刘丽丽、李飞燕、刘峰、钟扬 医疗顾问:关文强 ==广东职工保障互助会章程(节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GUANGDONG PROVINCIAL STAFF INSURANCE AND MUTUAL AID ASSOCIATION.SIMAA)。为推动我省职工互助保障事业向产业化、法制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依照《工会法》、《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不以盈利为目的,是职工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社会 互助 互济合作保障组织,是按照党和国家对“送温暖工程”的指示,在全省范围,通过工 会 组织动员职工继承发扬阶级友爱精神,依靠自己和集体的力量,用互助合作的办法,解决职工生活中困难问题,作为国家基本保障的补充。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需要,更好的维护职工群众的基本经济利益。 第四条 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是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总工会。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的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南东园横路5号(邮政编码:510110)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残或发生意外灾害、伤亡有关的职工互助互济及其它相应的社会互助保障活动。 (二)负责保障储金的筹集、调剂、给付、保值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广东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的章程; (二)自愿参加本团体; (三)在广东省境内建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年满18周岁的职工和工会会员均可参加。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省职保委)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应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对互助会城实、信用,不从事损害互助会和其它会员利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参考文献==[[Category: 社會組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