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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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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李友梅(1908~1937),号竹三,广东五华县横陂镇锡坑老楼村人。少年丧父母,靠胞兄抚养。端本学校毕业后,为谋求生活,出走广州,在国民革命军李龙章部下供职。'''<big>游戏</big>'''|-|<center><img src=图片地址 width="300"></center><small>[图片网址 来自 呢图网 的图片]</small>|-| style="background: #FF2400" align= center| '''<big></big>'''
| align= light| 国民政府追授他为陆军少将,蒋介石、林森、吴铁城分赠"气壮山河"、"忠灵不泯"、"永怀国殇"旌匾。同时建" 中文名称; 李友梅 纪念亭"于乡。今亭已拆,石刻旌匾仍存。 别名;号竹三 国籍; 中国
信仰;三 民 族主义汉族|}
1926年10月,他在黄埔军校第四期步兵科毕业后被派往北伐前线。曾参加第二次东征和北伐,历任国民党军排长、连长、营长、副团长,国民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二旅第四团上校团长。1937年"八·一三"淞沪会战爆发,当局电令第一师于8月26日,由徐州调防上海,参加罗店、宝山战斗。在日军出动海陆空三军联合猛攻下,李友梅率领该团血战半个月,英勇杀敌,使国家寸土不丢。后日军一再增兵围击,他在9月19日晚的激战中,不幸中弹壮烈殉国。牺牲时任国民革命军陆军第1军1师2旅4团团长。<ref>[http://www.fengsuwang.com/minjian/liyoumei.asp 广东五华抗日英烈李友梅将军] , 逝世日期1937年炎黄风俗网 2020-01-11 </ref>
李友梅,男,号竹三, 广东五华县人。毕业于黄埔军校第四期。参加了东征和北伐。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时,任国民革命军陆军第一军一师四团团长。民国26年(1937)"八·一三"淞沪抗日战争爆发,日本侵略军步步进迫,企图占领上海。国民政府当局电令陆军第一师于8月26日由徐州经无锡往上海,增援宝山战线。时李友梅为一师第四团团长,随师参战。28日抵南翔后连夜急驰蕴藻滨、杨行阵地,与日军争夺罗店重地,日方即以陆海空军联合猛攻,一师官兵同仇敌忾,誓死抵抗,工事虽被敌炮火夷平,但他们仍坚守阵地,血战4日5夜,阵地屹然不动。此战第四团官兵特别英勇,歼敌最多,牺牲亦大。9月19日晚,日寇再次向第一师阵地猛烈进攻,与四团短兵相接,肉搏交锋,战事极为激烈。李友梅亲率预备队参加血战,将来敌击退。在枪林弹雨中,李友梅不幸头部中弹,为国捐躯,时年30岁。牺牲后,在他口袋里有诗一首,表明上阵前已立下壮志,诗云:"左肩有担当,国耻不可忘。愿将满腔血,遍洒太平洋。"家乡人民为他建一座亭台,以志纪念。追授国民革命军陆军少将军衔。
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腐朽的满清封建王朝,建立了中华民国,使中国社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由于袁世凯纂政,民国奄奄一息。为恢复民国,孙中山先生在广州创导"护国"、"护法"战争,并多次挥师北伐。孙中山先生不屈不挠的革命精神,给青少年时期的李友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两年后,李友梅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成为黄埔军校第四期步兵科第二团第七连学员。在校期间,李友梅认真学习,刻苦操典,品学兼优,各科成绩均属优良。
1926年秋冬,李友梅毕业时,北伐战争已进行半年了。北伐军为正义之师,势如破竹,在两湖战场消灭吴佩孚主力,克复武汉三镇后,正分兵向闽赣胜利进军。
1929年4月,李友梅参加南京政府旨在完成统一中国的"二次北伐"作战。在韩庄、曲阜、济南诸战役中再次荣立战功。"二次北伐"成功,全国实现形式上的统一。8月,南京政府所辖第一集团军先行整编,第一军第二师、第二十二师和第二十三军第二师合编为陆军第一师,以刘峙为师长,李友梅任第一师第二团八连上尉连长,部队移驻徐州。
全国实现形式上的统一后,蒋介石奉行"削藩策",全国又陷入新军阀混战和"剿共"战争。李友梅作为一名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参加长达十年的内战。
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为第二次国共合作和抗日战争奠定胜利的基础。西安事变后,李友梅所在第一师开赴徐州备战。从此,第一师部队结束了长达十年的国内战争,李友梅满怀激情投入整训练兵,迎接伟大的抗日战争的到来。
1937年8月,李友梅率部由驻地徐州开赴上海参加淞沪会战前,曾以诗咏志:"右肩有担当,国耻不可忘;誓把满腔血,遍洒太平洋。"
第二天,顽敌在强大炮火配合下,又突破东王宅防线,李友梅再次组织部队,身先士卒,躬冒炮火,夺回阵地。如此四失四得。9月17日,在夺回东王宅之后,顽敌又向东王宅发起更猛烈的进攻,顽敌逼近阵地,李友梅被炮火击中,为国捐躯,壮烈牺牲,年仅29岁。后来李友梅家乡人民为他建一座亭台,以志纪念。
哥哥:李友云
民国二十六年(1937)9月,李友梅为国捐躯,遗孀胡惠兰悲痛之余,大义决定继承丈夫遗志,将烈士抚恤金悉数捐出,交由兄长友云续建宁一庄,并以柔弱身躯独自抚养两个子女,艰难度日。
李友梅牺牲后,国民政府追认其为陆军少将。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和委员长蒋介石和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广东省长吴铁城等分别赠有"气壮山河""忠灵不泯""永怀国殇"等牌匾给予褒扬,并在锡坑荷树下建造了"李友梅烈士纪念亭",立碑纪念。一代忠魂归故土,民族正气永长存。1987年9月,广东省人民政府追认李友梅为"革命烈士",并给家属颁发"革命烈士证书"。2015年8月24日,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布第二批在抗日战争中顽强奋战、为国捐躯的6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李友梅烈士榜上有名。2010年后,李友梅故居先后被列入五华县古民居保护单位和五华县文物保护单位。
== 参考资料 ==
[[Category:670 中國地方志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