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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成立于1985年3月,是由全省城乡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组成的全省性、联合性社会团体,是经河北省民政厅核准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团法人,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个体私营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桥梁纽带和主要渠道。
==机构简介==
全省11个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为河北省个协、私协的团体会员。
河北省个私协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发展私营经济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职责,培育、引导、支持和促进私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会是独立的社团法人,享有独立社团法人的权利,同时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登记管理机关河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本会接受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工作指导,负责指导各省辖市协会的工作。
河北省个私协会的职责是:
(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私营企业经营者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其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调查研究私营经济发展状况,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立法建议;
(三)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对私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发挥助手作用;
(四)维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反映私营企业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五)进行生产经营指导,开展业务技术培训,为私营企业职称评定、资金融通、信息交流、出国出境和发展生产经营服务;
(六)指导私营企业建立和健全工会组织,协调劳动关系,教育和督促私营企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举办私营企业的福利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八)向社会宣传私营企业的先进典型,先进人物,表彰先进,推介代表人士,组织私营企业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九)开展对外交往,加强与国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的联系与合作,并参加有关活动;
(十)指导各省辖市私营企业协会(含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工作。
(十一)承办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
(十二)开展其他有利于私营经济发展的工作。
==协会章程==
河北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河北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简称河北省个协。
英文名称为:Individual Labourer Association of Hebei Province,英文缩写为:
第二条 河北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由全省城乡个体经营者自愿组成,是经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发展个体经济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职责,培育、引导、支持和促进个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条 本会是独立的社团法人,享有独立社团法人的权利,同时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登记管理机关河北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协会接受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工作指导,负责指导各省辖市协会的工作。
第五条 河北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的住所在石家庄市裕华东路216号。
第二章 工作范围
第六条 河北省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工作范围是:
(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个体劳动者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其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调查研究个体经济发展状况,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发展个体经济政策和立法建议;
(三)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与个体劳动者的沟通和联系,指导个体劳动者建立健全党、团、工、妇等组织,引导、帮助个体劳动者进行自我管理;
(四)维护个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反映个体劳动者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
(五)进行生产经营指导,提供信息服务,组织经验交流,帮助解决个体劳动者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六)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个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职称评定工作;
(七)兴办劳动者的福利事业,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八)向社会宣传个体劳动者的先进典型,先进人物,表彰先进,根据法律和有关组织章程的规定,向人大、政协等机构和组织推介代表和委员。组织个体经营者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九)开展对外交往,加强与国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的联系与合作,并参加有关活动;
(十)指导各省辖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含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工作。
(十一)承办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
(十二)开展其他有利于个体经济发展的工作。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