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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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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是照明电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跨 [[ 产业 ]] 领域的全省性行业组织,是经 [[ 江苏省民政厅 ]] 批准成立并注册登记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ref>[https://www.sohu.com/a/305534072_120042052 社会团体办理攻略] ,搜狐,2019-04-02</ref>。现有会员单位569家。
==机构简介==
江苏省是我国照明电器科研 [[ 生产 ]] 应用大省,其照明产品质量、技术装备、科研技术力量等在国内外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将照明领域的生产、科研、应用等单位组织在一起,共同研究探讨全省照明电器行业的发展、 [[ 规划 ]] ,促进科技进步,反映会员合法诉求,发挥会员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主要任务==
目前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聚焦“节能、 [[ 健康 ]] 、智能”,以打造新型 [[ 产业 ]] 生态、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促进产业跨界融合为主要任务。
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下设照明 [[ 设计 ]] 、文创灯光、生态链建设、数字灯网等专委会,积极推动行业细分领域技术进步及应用发展。
==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江苏省照明电器协会, [[ 英文 ]] 名称为JiangsuAssociation of Lighting Industry(缩写为:JALI)。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江苏省内照明电器行业(包括电光源、照明设备、灯头灯座、灯用电器附件、灯具、专用 [[ 材料 ]] 、照明工程、照明设计<ref>[https://www.sohu.com/a/502953059_472836 照明设计三大标准规范] ,搜狐,2021-11-23</ref>、照明控制、测量等)及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科研、教学等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个人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 [[ 社会组织 ]]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坚持三个面向,为 [[ 政府 ]] 、会员和社会服务;发挥政府与会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承担政府委托的行业管理职能,协调管理行业诉求,关心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反映行业、会员的合理诉求;为繁荣和发展我省照明电器事业作出贡献。
本团体遵守宪法、 [[ 法律 ]] 、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 本团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设立 [[ 中国共产党 ]] 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 本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苏省民政厅。
本团体与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脱钩后,依法独立运行。
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团体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 [[ 代表 ]] 机构。本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团体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团体承担。
第七条 本团体的住所是江苏省 [[ 南京市 ]] 江宁区科宁路777号,邮编:211100。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团体的业务 [[ 范围 ]] 是在照明电器领域(包括:电光源、半导体照明、灯头灯座、灯用电器附件、灯具、专用材料、电光源机械、照明工程、测量、宣传及照明信息等。)开展如下业务活动:
(一)、根据党和国家经济建设的总任务,结合 [[ 行业 ]] 情况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二)、开展对全行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整理和 [[ 统计 ]] 工作;研究照明电器行业的发展方向,向政府部门提出行业规划、经济技术政策、经济立法等方面的建议并参与有关活动;
(三)、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同国内外照明行业友好交往和 [[ 合作, ]], 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
(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为会员单位提供国内外技术、 [[ 经济 ]] 、管理的资料和市场信息;组织培训技术、管理人才;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和科技成果转让等工作;
(五)、推荐行业内高新技术 [[ 产品 ]] 、名牌产品,组织产品的技术成果鉴定并加以推广;
(六)、参与制订、修改产品 [[ 标准 ]] 、经济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等,组织推进标准贯彻实施;
(七)、组织行业的展览会、展销会、研讨会,开展技术 [[ 交流 ]] 和合作;
(八)、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 组织 ]] 企业应诉国外反倾销、产品质量打假活动;
(九)、收集、分析国内外行业技术经济信息和 [[ 统计 ]] 资料,开展市场预测,及时反映行业的重要情况,提出解决行业共性问题的建议;
(十)、对行业产品结构、企业结构的调整,原材料基地的 [[ 建设 ]] 、投资指南和科技发展指南的制订提出建议,并对行业发展的重大基建、技术项目参与或组织评估和咨询;
(十一)、办好“电气照明”杂志,为会员单位提供 [[ 信息 ]]
(十二)、承办 [[ 政府 ]] 及有关部门委托的事项;
(十三)、开展行业协会宗旨所允许的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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