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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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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的穆斯林属于[[逊尼派]](素尼派)(75%-90%)及[[什叶派]](10%-20%)两大派别<ref name="Religious" group="参">{{cite web|url=https://www.cia.gov/library/publications/the-world-factbook/fields/2122.html|title=Religious|work=The World Factsbook|publisher=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language=en|accessdate=18 November 2015}}</ref><ref name="pew" group="参">{{cite web|url=http://www.pewforum.org/2009/10/07/mapping-the-global-muslim-population/|title=Mapping the Global Muslim Population|date=07-10-2009|publisher=Pew Research Centre|language=en|accessdate=18 November 2015}}</ref>{{cfn|Marshall Cavendish Corporation|y=2010|p=352}},另外两派中均有人同时信仰[[苏非主义|伊斯兰神秘主义]]{{cfn|Cornell|y=2007|p=186}}。伊斯兰教是[[中东]]、[[中亚]]、[[东南亚]]主要部分及[[非洲]]的大部分的主流宗教。在[[法国]]、[[德国]]、[[中国]]西北部、[[俄罗斯]]西南部及[[加勒比地区]]都可找到庞大的穆斯林社群。[[各国伊斯兰教|穆斯林最多的国家]]是[[印度尼西亚]],这裡居住著全球穆斯林总数的15%{{cfn|Thomas|Youssef|y=2006|p=85}}。[[南亚]]、[[中东]]及[[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穆斯林分别佔全球总数的25%、20%及15%<ref name="pew" group="参"/>。皈依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几乎可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可找到。截至2010年,全球约有16亿穆斯林,佔23.4%人口<ref group="参">{{cite web|url=http://www.pewforum.org/2011/01/27/the-future-of-the-global-muslim-population/|title=The Future of the Global Muslim Population|date=2011-01-27|publisher=Pew Research Centre|language=en|accessdate=18 November 2015}}</ref>。在信徒人数上,伊斯兰教是世界第二大宗教,被认为是世上增长得最快的宗教{{cfn|Esposito|y=2004|p=ix|ref=The Oxford Dictionary of Islam}}<ref group="参">{{cite web|url=http://edition.cnn.com/2015/04/02/living/pew-study-religion/|title=The world's fastest-growing religion is ... |last=Burke|first=Daniel|date=2015-04-04|publisher=CNN|language=en|accessdate=18 November 2015}}</ref>。
== 语源及字义 ==
「伊斯兰」是一个[[动名词]],出自三字母的字根「s-l-m」,源自阿拉伯语动词「Aslama」,意指「接纳、服从、顺从」{{cfn|Rippin|y=2001|p=85|ref=The Qurản, style and contents}}。伊斯兰的意思是接纳和顺从真主的命令或意志,而[[穆斯林]]是同一个动词形式的[[分词]],意思是「顺从者」、「臣服者」,用以指称伊斯兰教的信徒,因为信徒实践信仰方式包括行善、礼拜和遵从神的指示{{cfn|Abdul-Rahman|y=2007|p=163}}。在《[[古兰经]]》裡,伊斯兰一词有时带有独特的言外之意。在一些经文当中,这个词语带出了冥冥中自有主宰的意思:「真主欲使谁遵循正道,就使谁的心胸为伊斯兰而敞开;……」{{cfn|马坚|y=1981|p=106}}
有一些经文则将伊斯兰指称这个宗教:「今天,我已为你们成全你们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赐你们的恩典,我已选择伊斯兰作为你们的宗教。」{{cfn|马坚|y=1981|p=78}}另一些经文则形容伊斯兰所指的接纳和顺从的意思,是真心诚意的归依真主,而不仅是口头上的承诺{{cfn|马坚|y=1981|p=146、400}}。在[[加百列圣训]]裡,伊斯兰是伊斯兰教三大要素的其中一个,另外两个是[[伊玛尼]](正信)及[[伊赫桑]](卓越),这裡的伊斯兰在神学上就是[[认主学]],从历史上认定穆罕默德是神的使者,并在教义上要求穆斯林奉行[[五功|五个基本支柱]]的功修{{cfn|Esposito|y=1999|pp=76-77}}{{cfn|Mahmutćehajić|y=2006|p=84}}。
== 信条 ==
{{main|伊斯兰教的神|阿拉}}
伊斯兰教的基本神学观念是[[认主学]],即是伊斯兰教的一神论。真主在[[阿拉伯语]]裡称作安拉,大部分学者都相信那是「al-ʾilāh」(神)的简化字,又有人将之追溯至阿拉姆语「Alāhā」{{cfn|Douglas-Klotz|y=2010|pp=19-20}}。五功之一的认主学在[[清真言]]裡有述,宣称除了安拉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的主宰,穆罕默德是安拉的最后使者,《古兰经》裡断定了他的独一性:「除真主外,假若天地间还有许多神明,那麽,天地必定破坏了……」{{cfn|马坚|y=1981|p=246}}。《古兰经》又把真主描述为:「他是真主,是独一的主;真主是万物所仰赖的;他没有生产,也没有被生产;没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敌。」{{cfn|马坚|y=1981|p=486}}穆斯林坚信,真主不仅仅是某个民族的主,而是全人类的主,全世界的主,甚至是众世界的养主,普慈特慈的主。他们又认为真主所造之物是受他的支配,[[生命的意义]]是为了崇拜他{{cfn|Swartley|y=2005|p=104}}。
伊斯兰教的信仰是严格的[[一位论]],真主[[阿拉]]是[[唯一真神]],穆斯林相信[[耶稣]]跟历代先圣先贤一样,只是一位[[先知]],耶稣可以说是一位伟人,但本来就只是一位[[凡夫俗子]](即耶稣从头到尾都自称的「人子」),而不是神,也不是[[圣子|上帝之子]],充其量可以称为上帝[[使者]],因此他们不认同[[基督教]][[三位一体]]的教义,认为那是[[多神论]]{{cfn|Corduan|y=2013|p=132}}。
=== 预定 ===
{{main|伊斯兰预定论}}
'''预定''',又称'''前定''',根据逊尼派对「前定」的信条,真主已预定所有事物。《古兰经》的经文也有说明,如:「我们只遇到真主所注定的胜败,是我们的保佑者……」{{cfn|马坚|y=1981|p=144}}穆斯林认为世上发生的所有善或恶的事物都是早已预定的,真主不容许的事物便不会发生,他把每个人已发生的事和即将发生的事都写在一块被严加保护的板子上。据穆斯林神学家所述,人类的所作所为都不是自主的,而是真主的意志,但人类必须当作是自己的意志,并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cfn|Power|y=1913|pp=860-872}}。大部分什叶派都不同意前定的说法{{cfn|Marshall Cavendish Corporation|y=2010|p=137}}。
=== 天使 ===
{{main|伊斯兰教中的天使}}
对天使的看法在伊斯兰教的宗教信仰裡至关重要,天使的阿拉伯语「马拉克」({{lang-ar|ملك}} ''{{transl|ar|ALA|malak}}'')意指使者,与希伯来语「马拉克赫」(malʾákh)及希腊语「安基卢斯」(angelos)相等{{cfn|Breese|D'Aoust|y=2011|p=33}}。据《古兰经》所说,天使没有[[自由意志]],有别于人类,他们是完全服从真主的。天使的职责包括转达真主的啓示、讚美真主、记下每个人的行为以及在人们去世时取去他们的魂魄。《古兰经》裡是这样描述天使的:「每个天神具有两翼,或三翼,或四翼。他(神)在创造中增加他所欲增加的……」{{cfn|马坚|y=1981|p=332}}
由于伊斯兰教不接受把无形的事物形象化,因此伊斯兰艺术一般来说都避免用图画描绘天使。穆斯林相信天使是不能被肉眼所见,[[穆罕默德]]等先知都只是通过精神上的接触从天使那裡获得启示。他们不相信天上的事物能够用形像来表示,因此在西方艺术当中可以找到的天使图像从而形成对天使外观的观念在伊斯兰教裡并不存在{{cfn|Baksh|y=2007|p=163}}。
=== 天启 ===
{{main|古兰经}}
大部分穆斯林相信伊斯兰教的圣书是真主向先知口授并被纪录下来的典籍。穆斯林认为真主在以前启示并纪录在[[伊斯兰教中的妥拉|讨拉特]]([[妥拉]])及[[引支勒]]([[福音书]])的部分内容遭到[[塔利夫|扭曲]],混入了作者的言语{{cfn|Qasmi|y=2006|p=100}}。《古兰经》被穆斯林视为是真主的原话,并且是真主最后的启示,被广泛认为是[[阿拉伯语]]最出色的文学作品{{cfn|Edzard|Szyska|y=1997|pp=43-66}}。
穆斯林相信《古兰经》的经文是真主在公元610年开始透过天使[[加百列]]向[[穆罕默德]]作出的启示,直至穆罕默德在632年6月8日逝世为止{{cfn|Esposito|y=2004|pp=18-19、21|ref=Islam: The Straight Path}}。在穆罕默德在世的时候,所有启示都通过他的同伴([[萨哈巴]])传承下来,但主要的传承方式是[[哈菲兹|背诵]]{{cfn|Faruqi|y=1987|pp=1-25}}。
《古兰经》分为114个[[苏拉]](章),共有6236节[[阿亚]](节){{cfn|Meisami|Starkey|y=1998|p=453}}。年代较早(麦加时期)的一些苏拉主要论及伦理及宗教话题,较后期(麦地那时期)的苏拉则主要讨论与穆斯林社会相关的社会及道德事项{{cfn|Anastaplo|y=2002|p=176}}。《古兰经》较为侧重在道德方面给予指引,而不是法律指示,它被视为是「伊斯兰教原则及价值的原始资料」{{cfn|Esposito|y=2004|p=79|ref=Islam: The Straight Path}}。穆斯林法学家会在诠释《古兰经》的时候会参考[[圣训]]或穆罕默德的生平纪录作为补充。对《古兰经》的诠释被称为[[塔夫细尔]]{{cfn|Iqbāl|y=2007|p=151}}。
「古兰」一词解作朗读,穆斯林所指的《古兰经》,是指阿拉伯语的原版,而不是它的複印品及译本。对于穆斯林来说,阿拉伯语原文的古兰经才是完美的,因为它是启示的原文,译文会因语言、时代不同及误译而造成缺失,译本只会被视为是《古兰经》的注释{{cfn|Rogers|y=2009|p=114}}。
=== 先知 ===
{{Main|伊斯兰教的先知}}
穆斯林认为伊斯兰教的先知 ({{lang(lang-ar|أنۢبياء}} ''{{transl|ar|ALA|anbiyāʾ}}'' )是被真主挑选成为他的信使的人物。根据《古兰经》,真主指示先知把「真主的意志」传达给各国民众。虽然有一些先知可以创造奇蹟以证明他们的身份,但穆斯林相信他们是凡人,而不是神明。[[伊斯兰教神学派别|伊斯兰教神学]]指出,所有真主的先知都宣扬伊斯兰教的信息,让人们顺从真主的意志。《古兰经》提及许多被认为是[[伊斯兰教的先知|伊斯兰教先知]]的人物,包括[[亚当]]、[[努哈]]、[[亚伯拉罕]]、[[伊斯兰教的摩西|摩西]],[[尔撒]](即[[耶稣]])等{{cfn|Esposito|y=1998|p=4}}。伊斯兰教也认同耶稣的存在,只是不相信他是神或者神的儿子——穆斯林们相信他只是一个很伟大的先知。
穆斯林相信真主指派的穆罕默德是最后一位带有讯息的先知([[众先知的封印]]),向人类传达载于《古兰经》完美无暇的最后训示{{cfn|Fitzpatrick|Walker|y=2014|p=16}}。在伊斯兰教裡,穆罕默德生平的「基准」范例称为[[圣行|逊奈]](字面上解作「行走的道路」)。这些事迹被保存下来成为传说,称为圣训,详细叙述他的言语、行为及个人特徵。库德西圣训是其中一种圣训,是穆罕默德用自己的言语複述真主的说话,而《古兰经》则被认为是真主的原话{{cfn|Brown|y=2009|loc=Quoting God: Hadith Qudsi}}。古典穆斯林法学家[[沙斐仪]]强调逊奈在伊斯兰教法裡的重要性,把逊奈视为仅次于《古兰经》的法律来源{{cfn|Weiss|y=2002|p=26}}。
=== 末日审判与复活 ===
{{main|伊斯兰教末世论}}
对于穆斯林来说,[[伊斯兰教末世论|审判日]] ({{lang(lang-ar|يوم القيامة}} ''{{transl|ar|ALA|Yawm al-Qiyāmah}}'')的信条亦十分重要。他们认为真主已经预定了审判日的时间,是人类不能预知的。审判日的审判及[[大灾难|大灾难]]也在《古兰经》及圣训裡被描述出来,[[阿訇|伊斯兰学者]]的诠释亦有所提及。与[[前伊斯兰阿拉伯国家]]时期人们对死亡的认知不同,《古兰经》强调了[[死者复活]],说明人类被聚集起来之后,亡者便会复活,以真主的审判作终{{cfn|Lebron|y=2012|p=129}}。
穆斯林相信所有人类会在审判日接受审判,以决定他们的归宿,善功重的进[[天堂 (伊斯兰教)|天园]],罪恶重的入[[地狱 (伊斯兰教)|火狱]]。《古兰经》在地震章裡把末日审判描述为「以便他们得见自己行为的报应,行一个小蚂蚁重的善事者,将见其善报;作一个小蚂蚁重的恶事者,将见其恶报」{{cfn|马坚|y=1981|p=480}}。《古兰经》列出一些会使一个人被打下火狱的[[伊斯兰教对罪的看法|罪行]],如至死不信、高利盘剥及犯姦淫等。不过,《古兰经》明确地指出在有意为之的时候,真主会赦免悔过者犯下的罪行。施捨、礼拜、爱护动物等善行可以得到进入天园的回报{{cfn|Masri|y=1989|p=27}}{{cfn|Esposito|y=2011|p=130}}。穆斯林视天园为极乐世界,《古兰经》有提及天园的特徵及身处其中者实在所得的喜事。有伊斯兰教的神秘学说认为天园的喜事是指精神上的快乐{{cfn|McMahon|y=2011|p=253}}。
《古兰经》裡有时会把审判日称为「报应日」 ({{lang(lang-ar|يوم الدين}} ''{{transl|ar|ALA|Yawm ad-Dīn}}''){{cfn|马坚|y=1981|p=1}}、「复活时刻」 ({{lang(lang-ar|الساعة}} ''{{transl|ar|ALA|as-sāʿah}}''){{cfn|马坚|y=1981|p=95}}及「大难」 ({{lang(lang-ar|القارعة}} ''{{transl|ar|ALA|al-Qāriʿah}}''){{cfn|马坚|y=1981|p=481}}。
== 五功 ==
{{Main|五功}}
[[五功]]是伊斯兰教的五项基本习俗,被认为是所有穆斯林都需要遵行的义务。《古兰经》指出五功是穆斯林崇拜真主及履行宗教信仰的准则和证明,分别是作证词([[清真言]])、日常礼拜([[礼拜 (伊斯兰教)|萨拉特]])、施捨([[天课]])、[[斋戒月]]斋戒及在身体及财政条件许可之下于有生之年至少有一次到麦加[[朝觐 (伊斯兰教)|朝觐]]{{cfn|Penny|y=1999|pp=14-15}}{{cfn|Maqsood|y=1995|p=32}}。[[什叶派]]及[[逊尼派]]都同意这五个项目就是五功{{cfn|Rafiabadi|y=2007|p=1456}}。
=== 作证词 ===
{{main|清真言}}
[[清真言]]是伊斯兰教的基本[[信条]],是用以[[宣誓]]的具体声明:「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使者。」<br />
念「万物非主,唯有真主」时须右手伸出食指比1,代表「认主独一」;念「穆罕默德,是主使者。」时,食指收回握拳。
{{cfn|Mohammad|y=1985|pp=381-397}}这是伊斯兰教的基石。穆斯林在礼拜时(坐姿)诵读清真言,一些非穆斯林要改信伊斯兰教也要吟诵清真言,在此后被正式视为穆斯林{{cfn|Hewer|Anderson|y=2006|pp=91-92}}。
=== 礼拜 ===
{{main|礼拜 (伊斯兰教)}}
{{see also|清真寺}}
穆斯林每天必须礼拜五次,伊斯兰教的礼拜称为萨拉赫或萨拉特 ({{lang(lang-ar|صلاة}} ''{{transl|ar|ALA|Ṣalāh Ṣalāt}}'')。每次礼拜都面向[[麦加]]的[[克尔白]]进行。萨拉赫的意义是要专心致志予真主,被视为与真主的私人沟通,以表达感谢及崇拜之意。萨拉赫是必须履行的,但可视乎情况而弹性处理,如老人、病人、军人、旅宿者、孕妇、残障人士等,可以减免礼拜次数。在许多穆斯林国家,当地的清真寺会在适时公开播音[[宣礼|唤礼]]。祷文以阿拉伯语诵读,由《古兰经》的经文及讚美真主的用语组成{{cfn|Esposito|y=2004|p=275|ref=The Oxford Dictionary of Islam}}。
清真寺是穆斯林的[[宗教场所|礼拜场所]],穆斯林经常都用阿拉伯语「马斯吉德」来指称清真寺。汉语的清真寺是指所有用于伊斯兰教礼拜活动的建筑物,但在阿拉伯语裡,私人的小型清真寺与公众的大型清真寺有不同的名称{{cfn|Budge|y=2001|pp=123-128}}。虽然清真寺的主要用途是用作礼拜场所,但它亦是[[乌玛|穆斯林社群]]聚会及学习的地方,麦地那的[[先知寺]]曾经是贫苦人士的庇护所{{cfn|Keller|Ruether|Cantlon|y=2006|p=615}}。最早的一些清真寺没有[[宣礼塔|叫拜楼]],于是派人在其他地方召唤穆斯林前来礼拜,大部分现代清真寺都有叫拜楼及穹顶构造{{cfn|Black|Esmaeili|Hosen|y=2013|p=49}}{{cfn|Curl|y=2006|p=507}}。
=== 施捨 ===
{{main|天课}}
[[天课]] ({{lang(lang-ar|زكاة}} ''{{transl|ar|ALA|Zakāt}}'')有「淨化」的意思,是指财政上有能力的穆斯林把累积的财富拨出一部分捐献给贫困及有需要的人士。《古兰经》指明这些捐献仅给予「贫穷者、赤贫者、管理赈款者、心被团结者、无力赎身者、不能还债者、为主道工作者、途中穷困者」{{cfn|马坚|y=1981|p=145}}。这是一种宗教义务,不是自愿性质的善举,富人被认为是亏欠有需要者,因为他们的财富被视为是「真主託付的赠款」{{cfn|McMahon|y=2011|p=264}}。据保守估计,穆斯林每年捐献的天课总额是全球人道援助金的15倍<ref group="参">{{cite web|url=http://www.irinnews.org/report/95564/analysis-a-faith-based-aid-revolution-in-the-muslim-world#.VlusY9MrjFo|title=Analysis: A faith-based aid revolution in the Muslim world?|date=01-06-2012|publisher=IRIN|language=en|accessdate=30 November 2015}}</ref>。非贫困者每年需要捐献的天课是[[金融资本|资产]]的2.5%{{cfn|Senturk|y=2007|pp=71-72}}。《古兰经》及圣训又呼吁穆斯林自愿作出更多的捐献,这种自愿性质的捐献称为[[萨达卡]]{{cfn|McMahon|y=2011|p=264}}。
=== 斋戒 ===
伊斯兰教的[[斋戒 (伊斯兰教)|斋戒]] ({{lang(lang-ar|صوم}} ''{{transl|ar|ALA|ṣawm}}'')要求穆斯林在[[赖买丹月]]的黎明至黄昏期间不吃不喝。斋戒的用意是追求靠近真主的感觉,穆斯林在赖买丹月须对真主怀著感恩及依靠之心,以弥补他们过去所犯的过失,关注有需要的人。对于一些会造成过度负担的人来说,斋戒不是必须的,也容许根据情况作弹性的处理,未能在赖买丹月恪守斋戒的人须尽快弥补{{cfn|Esposito|y=2004|pp=90-91|ref=Islam: The Straight Path}}。
=== 朝觐 ===
{{main|朝觐 (伊斯兰教)}}
[[朝觐 (伊斯兰教)|朝觐]] ({{lang(lang-ar|حج}} ''{{transl|ar|ALA|ḥajj}}'')是在[[伊斯兰曆]][[都尔黑哲月]]在[[麦加]]进行的宗教活动。任何体格健全有能力的穆斯林在一生裡至少须到麦加朝觐一次。当朝觐者进入麦加十公里范围内时,朝觐者必须穿著[[受戒服装]]{{cfn|Davids|y=2006|p=178}}。朝觐仪式包括在米纳及阿拉法特宿夜进行礼拜,追溯亚伯拉罕的足迹,接着在穆兹达里法宿夜之后转至贾马拉特,象徵式地向魔鬼投石,重覆亚伯拉罕的动作{{cfn|Cornell|y=2006|pp=31-32}}。朝觐者接着到麦加围绕[[克尔白]]步行七圈,穆斯林相信克尔白是亚伯拉罕建造的礼拜场所。最后,朝觐者要在[[萨法山]]与[[麦尔沃山]]之间来回奔走七次,体验亚伯拉罕的妻子[[夏甲]]为她的儿子伊斯梅尔寻找食水的考验{{cfn|Esposito|y=2004|pp=103-104|ref=The Oxford Dictionary of Islam}}。曾经去过朝觐的男穆斯林称为哈吉,女穆斯林称为哈佳,在穆斯林世界裡倍受尊重{{cfn|Dupree|y=2014|p=98}}。
== 法律与法学 ==
{{伊斯兰教法学}}
{{main|沙里亚法规|伊斯兰教法学}}
[[伊斯兰教法|沙里亚法规]](字面解作「前往温泉胜地的道路」)是由传统伊斯兰学术界所建立的伊斯兰法律,大部分的穆斯林都遵从沙里亚法规。根据《大英百科全书》,沙里亚法规是「出于宗教信仰而使穆斯林负有义务遵守的一种问责制度」{{cfn|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inc|y=2002|p=31}}。
《古兰经》制定了人们和社会的权利、责任及他们需要遵守的规则。穆罕默德则树立榜样,这些范例都记录在圣训裡,展示他在实际上如何于社会上落实这些规定。
伊斯兰教法广泛包罗每个细节,从国家大事如政府治理、[[外交]]到日常生活的事宜。《古兰经》指出,[[侯杜德]]是五种特定罪行的刑罚,该五种罪行分别是偷盗、酗酒、私通、诬陷私通、抢劫。《古兰经》及圣行裡亦包括了[[伊斯兰继承法学|继承法]]、[[伊斯兰婚姻法学|婚姻法]]等法律及伤人、谋杀的赔偿机制,还有[[斋戒 (伊斯兰教)|斋戒]]、[[萨达卡|施捨]]、[[萨拉赫|礼拜]]的律例{{cfn|Brown|Hussain|y=2014|p=449}}。
[[伊斯兰教法学|费格赫]](伊斯兰教法学)被界定为法学家在《古兰经》、圣行及通过其他方式找到的具体线索而拟定的行为准当中的知识。[[伊斯兰教法渊源学]]则解释伊斯兰教法是如何从法律来源当中得出,并说明它们的分类、理解及应用方式{{cfn|Shah|y=2011|p=31}}。在9世纪,法学家[[马立克·伊本·艾奈斯]]的学生[[沙斐仪]]把伊斯兰教法学的理论编纂成典,他的著作称为《法源论纲》,为伊斯兰教法提供理论基础。根据沙斐仪所述,伊斯兰教法的来源有四个,依重要性排列分别是《古兰经》、圣行(穆罕默德的言行)、穆斯林法学家的共识([[伊制马]])及类比论证([[格雅斯]]){{cfn|Esposito|y=2004|p=134|ref=The Oxford Dictionary of Islam}}{{cfn|Ramadan|y=2006|pp=27-28}}。
=== 法学家 ===
{{main|乌理玛|谢赫 (称号)|伊玛目}}
伊斯兰教裡有许多词彙用以指称在宗教上获得认可的身份,法学家一般是指涉猎[[伊斯兰研究]]多门学科的穆斯林法律学者。从广义上来说,[[乌理玛]]是指接受过多年的教育及鑽研伊斯兰教科目的穆斯林神职人员,例如[[穆夫提]](解释伊斯兰教法的学者)、[[卡迪 (法官)|卡迪]](伊斯兰教法法官)、[[法基赫]](伊斯兰教法学专家)及[[圣训研究|穆哈第斯]](圣训专家)。一些人把学术身份较低的村落[[穆拉]](接受过伊斯兰神学及法学教育的人)、[[伊玛目]](领祷者)及[[毛拉维]](高级伊斯兰学者)包括在乌理玛之内,另一些人则认为符合较高资格的神职人员才可以称为乌理玛{{cfn|Khan|y=2012|p=149}}{{cfn|Taghavi|y=2004|p=142}}。一些穆斯林奉行[[伊智提哈德]]作出法律裁决,不承认宗教权威人士{{cfn|Weiss|y=2002|pp=3、161}}。伊斯兰教是一神论宗教,真主是唯一的神,穆斯林不会崇拜法学家,他们视所有法律和道德标准都是源自真主,法学家不能加以改动,他们的职责是通过《古兰经》、圣行、穆罕默德及其他先知的言行解读圣典<ref group="参">{{cite web|url=http://islamqa.info/en/118135|title=Ruling on promulgating manmade laws and Shaykh Ibn ‘Uthaymeen’s view on that |publisher=Islam Question and Answer|language=en|accessdate=2 December 2015}}</ref><ref group="参">{{cite web|url=http://islamqa.info/en/200581|title=Is it proven that all the Prophets (peace be upon them) performed Hajj to the Ka‘bah? |publisher=Islam Question and Answer |language=en|accessdate=2 December 2015}}</ref><ref group="参">{{cite web|url=http://islamqa.info/en/83121|title=The virtue of the Sahaabah (may Allaah be pleased with them) |publisher=Islam Question and Answer|language=en|accessdate=2 December 2015}}</ref>。
=== 礼仪与饮食 ===
{{main|艾达卜|符合教规的食物 (伊斯兰教)}}
许多习惯都属于伊斯兰教的礼仪法,称为[[艾达卜]]。这些礼仪包括以[[色兰]](愿主赐您平安)来问候他人、经常诵[[太斯米]](奉至仁至慈真主之名)、只用右手进食吃喝{{cfn|Glassé|Smith|y=2003|p=158}}{{cfn|Turner|y=2013|pp=160-161}}{{cfn|Al-Kaysi|y=2015|p=60}}。伊斯兰教的卫生习惯则主要属于个人整洁及健康的范畴,有[[契丹 (割礼)|男性割礼]]的习俗{{cfn|Campo|y=2009|p=149}}。[[伊斯兰教葬礼]]的仪式包括在遗体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礼拜,这种礼拜称为[[者那则礼]],遗体须洗淨及以殓布包裹,并葬在[[坟墓]]裡{{cfn|Esposito|y=2011|pp=128-129}}。
穆斯林的饮食受到限制,禁止食用及饮用猪肉制品、血、[[腐肉]]及[[酒]]{{cfn|Esposito|y=2011|pp=119-120}}。所有肉类都必须经由穆斯林、犹太人或基督徒以真主之名屠宰{{cfn|Campo|y=2009|p=198}}。穆斯林可以合法食用的食物被称为[[符合教规的食物 (伊斯兰教)|哈拉勒]]{{cfn|Riaz|Chaudry|y=2003|p=1}}。
=== 家庭 ===
{{see also|妇女与伊斯兰教}}
伊斯兰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家庭]],伊斯兰教界定了家庭各个成员的义务和法定权利。父亲负责家庭的财政,有义务向他的家庭成员提供福利。财产继承的划分在《古兰经》裡亦有说明,它提到死者的大部分遗产都会由直系亲属继承,一部分会用作支付债务及遗赠之用。与死者具备同样亲属关係的情况下,女性亲属一般可继承的遗产份额是男性亲属的一半{{cfn|Ali|y=2004|p=87}}。[[伊斯兰教婚姻法|伊斯兰教婚姻]]是民事合同的一种,是婚姻双方在两名见证人在场的要约和承诺,婚姻合同裡规定新郎将聘礼([[麦亥尔]])送给新娘{{cfn|Waines|y=2003|pp=93-96}}。
只要觉得能够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妻子,穆斯林男子可以拥有多达四位妻子。相反,穆斯林女子只可以有一名丈夫。在许多穆斯林国家,伊斯兰教裡的离婚又称为[[塔拉克]],丈夫须读出「离婚」来开始离婚的进程。学者对于圣典在传统的伊斯兰习俗如[[希贾布|面纱]]、[[深闺制度|隔离]]的根据存在分歧。二十世纪伊始,穆斯林社会改革者反对这些诸如[[伊斯兰教的一夫多妻制|一夫多妻制]]的习俗,成效各异。穆斯林妇女在衣著保持庄重的同时尝试更积极地参与社会的各项事务,以顺应现代的潮流。一些伊斯兰组织如[[塔利班]]则力图继续实行适用于妇女的传统法律{{cfn|Esposito|y=2004|pp=95-96、235-241|ref=Islam: The Straight Path}}。
=== 经济 ===
{{main|伊斯兰经济}}
为了减少贫富悬殊,[[伊斯兰经济|伊斯兰经济法学]]鼓励贸易,不鼓励囤积财富,并禁止计息贷款([[高利贷]]在阿拉伯语裡称为[[里巴]]){{cfn|Hassan|Lewis|y=2009|p=46}}。[[天课]]是针对累积的财富的徵收,贸易则不须课税。由于[[高利贷]]可以使富人不需要承担风险而变得更加富有,因此在伊斯兰教裡遭到禁止。使贷方承担风险的分红制及风险投资则可以接受{{cfn|Mababaya|y=2003|p=202}}{{cfn|Krichene|y=2013|p=119}}。投机性质的粮食囤积也不获鼓励{{cfn|Askari|Iqbal|Krichenne|Mirakhor|y=2011|p=75}}。
伊斯兰教亦禁止侵佔他人的土地{{cfn|Mababaya|y=2003|pp=169-170}}。对利息的禁制使不设利息的[[伊斯兰银行]]应运而生。在穆罕默德时期,国家所得的财物会马上用于扶贫。[[欧麦尔·本·赫塔卜|欧麦尔]]在634年设立福利机构[[贝特马尔 (阿拉伯语)|贝特马尔]],把天课的收入用于扶助穷人、长者、孤儿、寡妇及残疾人士{{cfn|Shirazi|y=1996|p=14}}。贝特马尔在[[正统哈里发时期]]营运了数百年,并延伸至[[倭马亚王朝]]及[[阿拔斯王朝]]{{cfn|Frenkel|Lev|y=2009|p=159}}。此外,欧麦尔又设立儿童补助金及养老金的制度{{cfn|Iqbal|Amerah|y=1990|p=85}}。
=== 政治 ===
伊斯兰学者普遍都认为早期的穆斯林社会不划分宗教权力及政治权力。穆罕默德是宗教及政治两方面的领导人,后来的正统哈里发时期亦沿用这种制度,宗教及政治权力都集中在哈里发的手裡。根据学者拉皮德斯所说,哈里发的职责是「教授穆罕默德的启示、解决争议、维持秩序、延续穆罕默德的征服运动以保障穆斯林社群的利益」{{cfn|Minhaji|y=2008|p=96}}。
《古兰经》甚少提及政府,亦没有详细论述伊斯兰教理想的统治方式及穆斯林社群的统治者,但它的语调却影响到伊斯兰教的政治概念,特别是一些政治思想是源自[[乌玛]](穆斯林社群)的概念{{cfn|Black|y=2011|p=76}}{{cfn|Böwering|Crone|y=2013|p=213}}。
穆斯林世界在接触到西方的世俗理想后有不同的走向。[[土耳其]]在[[穆斯塔法·凯末尔·阿塔图尔克]]的改革后成为了世俗国家。与此相反,1979年的[[伊朗伊斯兰革命]]使[[伊朗]]的世俗政权被[[鲁霍拉·穆萨维·霍梅尼]]领导的神权国家[[伊斯兰共和国]]取代{{cfn|Taminang|y=2008|p=56}}。
=== 吉哈德===
{{main|吉哈德}}
[[吉哈德]]({{lang-ar|جهاد}} ''{{transl|ar|Jihād}}'')是指「奋斗、努力,战斗」的意思,一些穆斯林所说的[[六功]]就是在五功的基础上加上吉哈德{{cfn|Ellwood|Alles|y=2008|p=223}}。吉哈德的广义被界定为「运用最大限度的力量、气力、努力及能力对付不被认可的事物」。不被认可的事物可指魔鬼、私慾及敌人,故可划分为不同种类的吉哈德{{cfn|Firestone|y=1999|pp=17-18}}。吉哈德一词如果不是用作修饰词,一般被误解或曲解为军事层面上的意思。吉哈德是指一人对追求宗教及道德完善的斗争{{cfn|Brockopp|y=2003|pp=99-100}}。特别是什叶派及苏非主义的穆斯林权威人士将吉哈德分为「大吉哈德」及「小吉哈德」,「大吉哈德」是指与私欲作斗争,「小吉哈德」则指战事{{cfn|Firestone|y=1999|p=17}}。
在[[伊斯兰教法学|伊斯兰法学]]裡,军事上的吉哈德常指对非穆斯林侵略者採取的军事行动,以[[防卫战争|保卫]]及[[捍卫伊斯兰]]为目的,视为被压迫下的最后选择,但战争方式则受许多道德条件的约束,如不杀妇女儿童等。吉哈德是伊斯兰法律裡唯一容许使用的战争形式,穆斯林可对叛教者、叛徒、路霸、暴力团体及攻击伊斯兰教的非穆斯林领袖及国家等发动吉哈德{{cfn|Firestone|y=1999|p=17}}。大部分的穆斯林会理解吉哈德为防卫战{{cfn|Habeck|y=2006|pp=108-109、118}}。
在大部分的情况及对大部分的穆斯林来说,吉哈德是集体的责任,只要部分人履行了这一责任,其他人便可得到豁免。只有一些拥有既定权力的人负有个人的责任。其他民众只会在[[动员]]的情况下才会被牵涉在内{{cfn|Peters|y=2005|p=55}}。
== 历史 ==
=== 穆罕默德时期 ===
{{main|穆罕默德}}
穆斯林在传统上视穆罕默德为[[众先知的封印|最后一位先知]]{{cfn|Peters|y=2009|pp=8-9|ref=A Guide for Jews and Christians}}。根据现存最早的传记资料所载,40岁的穆罕默德在公元610年开始透露他接收到相信是来自真主、经天使[[加百列]](贾布里勒)传达的天启,一直持续到他在22年后逝世。穆罕默德的[[萨哈巴|同伴]]记录了这些天启的内容,从而获得《古兰经》{{cfn|Campo|y=2009|p=573}}。
在麦加的穆罕默德向人们传道,恳请他们摒弃多神宗教,崇拜唯一的真主。虽然有一些人改信伊斯兰教,但麦加的权贵却迫害穆罕默德及他的追随者,导致一些穆斯林[[阿比西尼亚迁徙|迁徙至阿比西尼亚]]([[阿克苏姆帝国]])。许多在早期改信伊斯兰教的人都是贫民及奴隶,如[[比拉勒]]{{cfn|Ünal|y=2006|p=1323}}。麦加的权贵担心穆罕默德谴责部族意识、宣扬扶助贫民的讯息及呼吁停止多神崇拜会破坏他们的优越生活方式{{cfn|Deming|y=2015|p=396}}。
经历12年[[麦加人对穆斯林的迫害|被麦加人迫害]]的生活及[[麦加对哈希姆系的杯葛]]之后,穆罕默德及他的亲人、穆斯林决定[[希吉拉|出走]],在622年迁移到[[麦地那]](旧称雅兹里布)。穆罕默德与迁移到麦地那的穆斯林([[迁士]])及改信伊斯兰教的麦地那人([[辅士]])在那裡建立了政治及[[神权政治|宗教实体]]。穆罕默德又草拟了[[麦地那宪章]],落实麦地那穆斯林、犹太人、基督徒及异教徒社群的权利和责任,并把他们融合为一个社群,称为[[乌玛]]{{cfn|Watt|y=1956|pp=227-228}}。宪章保障宗教自由及妇女的安全,赋予麦地那[[圣地]]的地位、制定了对内施政及对外防卫所需的税收体系及解决争议所需的司法体系{{cfn|Mayfield|y=2012|p=374}}。
移居麦地那的麦加人及当地的麦地那人都同意捍卫穆罕默德及麦地那,对抗外来的威胁,包括多个犹太人部族{{cfn|Lapidus|y=2014|p=41}}。在数年之内,他们与麦加爆发了两次衝突。首先是624年的[[白德尔战役]],穆斯林在这次战役裡取得胜利。麦加人为了[[复仇]]在一年后进军麦地那,双方在[[伍侯德战役]]裡交战,虽然麦加人获胜,但他们无力攻取麦地那{{cfn|Pal|y=2011|p=38}}。
其他阿拉伯地区的部族组成联盟,并在[[壕沟之战]]裡围攻麦地那,意图消灭伊斯兰教。麦加与穆斯林在628年签订[[侯代比亚和约]],和约列明穆罕默德要退回投奔他的麦加人。不过,在和约签订之后有更多的麦加人改信伊斯兰教,并迁出麦加,切断麦加的贸易路线{{cfn|Bogle|y=1998|p=19}}。穆罕默德在629年几乎兵不血刃地[[佔领麦加|征服麦加]],并在632年逝世之前统合各个[[阿拉伯部落]]皈依伊斯兰教{{cfn|Wynbrandt|y=2010|p=47}}。
=== 哈里发国与内乱 ===
{{Further|穆斯林的征服}}
穆罕默德在632年逝世之后,对于由谁来继承他成为穆斯林社群的领袖出现分歧。最终,在其他穆罕默德伙伴的支持下,[[阿布·伯克尔]]成为了首任[[哈里发]]{{cfn|Kyeyune|y=2013|p=217}}。在他的统治之下,穆斯林镇压了阿拉伯部落策动的[[里达暴动]](又称叛教战争),又把势力延伸至[[叙利亚]]及[[伊拉克]]{{cfn|Fitzpatrick|Walker|y=2014|p=4}}。伯克尔又接纳穆罕默德另一位重要伙伴欧麦尔的建议,把《古兰经》编纂成书{{cfn|Qasmi|y=2006|p=92}}。
[[阿布·伯克尔]]在634年逝世,由[[欧麦尔]]、[[奥斯曼·本·阿凡]]、[[阿里·本·阿比·塔利卜|阿里]]、[[哈桑·本·阿里·本·阿比·塔利卜]]相继继位,他们被统称为[[四大哈里发]],在他们的管治下,穆斯林军队征服了波斯、叙利亚、亚美尼亚、埃及及北非部分地区{{cfn|Anderson|Anderson|y=2013|p=32}}。
欧麦尔在644年被波斯人刺杀,[[奥斯曼的选举|奥斯曼被推选]]成为哈里发,但过程受到更大的阻力。奥斯曼制订了《古兰经》的标准版本,并发送至全国各地{{cfn|Gwynne|y=2011|p=30}}。656年,奥斯曼亦遇刺,阿里成为哈里发。在与敌对势力爆发了[[第一次穆斯林内战]]后,阿里在661年被[[哈瓦立及派]]刺杀。此后,奥斯曼的表亲、不承认阿里为哈里发的[[穆阿威叶一世|穆阿威叶]]掌权,创建[[倭马亚王朝]]{{cfn|Mikaberidze|y=2011|p=628}}。
宗教及政治领导权的争端引起穆斯林社会的分裂。多数穆斯林都承认在阿里之前的三位哈里发是合法的,他们就是[[逊尼派]]。少数穆斯林不认同这一观点,他们认为阿里及他的后裔才应该是统治者,这类穆斯林被称为[[什叶派|什叶派]]{{cfn|Waines|y=2003|p=46}}。穆阿威叶在680年逝世后,继承问题的争论再度引发内战,是为[[第二次穆斯林内战]]{{cfnn|Mikaberidze|y=2011|p=628}}。
倭马亚王朝征服了北非、西班牙,势力直达中亚及印度河流域{{cfn|Mikaberidze|y=2011|p=904}}。作为少数宗教族群的当地犹太人及基督徒受到严重迫害,他们被课以重税,以支持穆斯林在[[拜占庭-萨珊战争]]裡作战,并帮助他们从拜占庭人及波斯手裡夺取土地,使他们得以迅速征服各地{{cfn|Esposito|y=2010|p=38}}{{cfn|Hofmann|y=2007|p=86}}。不过,在签订麦地那宪章之后,犹太人及基督徒仍然可以在国内通过他们的法官执行他们的法律{{cfn|Serjeant|y=1978|pp=1-42}}。
在750年,穆罕默德的叔父[[阿拔斯·本·阿卜杜勒-穆塔利卜·本·哈希姆|阿拔斯·本·阿卜杜勒-穆塔利卜]]的后裔勾结心怀不满的非阿拉伯裔穆斯林([[马瓦里]])、贫困的阿拉伯人及一些什叶派,并在[[阿布·穆斯林]]将军的协助下推翻倭马亚王朝,建立[[阿拔斯王朝]]{{cfn|Lapidus|y=2002|p=54}}。
=== 古典时代 ===
[[六大圣训集|主要的圣训集]]在阿拔斯王朝的早期得以整编。伊斯兰教法学家[[贾法尔·萨迪克]]的理论学说形成了[[贾法里派]],而逊尼派的四大[[麦兹海布|法学派别]][[哈乃斐派]]、[[罕百里派]]、[[马立克派]]及[[沙斐仪派]]则分别出自[[阿布·哈尼法]]、[[艾哈迈德·伊本·罕百勒]]、[[马立克·伊本·艾奈斯]]及[[沙斐仪]]的学说。沙斐仪又设计了一种确认圣训可靠程度的办法{{cfn|Lapidus|y=2002|p=86}}。[[穆罕默德·伊本·贾里尔·塔巴里|塔巴里]]及[[伊本·凯西尔]]分别在9世纪及14世纪所写的《[[塔巴里古兰经注]]》及《[[伊本·凯西尔古兰经注]]》是最常用的《古兰经》注释本。哲学家[[伊本·西那]]及[[法拉比]]设法将希腊的哲学理论併入伊斯兰神学,至十一世纪时神学家[[阿布·哈米德·穆罕默德·伊本·穆罕默德·安萨利|安萨利]]等人极力反对他们的观点,最终佔得上风{{cfn|Lapidus|y=2002|p=160}}{{cfn|Waines|y=2003|pp=126-127}}。
[[阿布·阿拔斯·阿卜杜拉·马蒙·本·哈伦|马蒙]]及[[穆阿台绥姆]]等哈里发把[[穆尔太齐赖派]]的哲学列为官方的信条,下令穆斯林跟从。穆尔太齐赖派是一个受希腊影响的哲学流派,属于一种叫[[伊斯兰教义学|凯拉姆]]的思辨神学,凯拉姆是指[[辩证法]]{{cfn|Esposito|y=2010|p=88}}。许多传统穆斯林都不承认穆尔太齐赖派的学说,并谴责他们贬低《古兰经》的地位。罕百勒拒绝向马蒙妥协,因而被投入暗无天日的[[巴格达]]监狱接近三十个月{{cfn|Doi|y=1984|p=110}}。由[[艾什尔里]]建立的[[艾什尔里]]是凯拉姆的另一个流派{{cfn|Waines|y=2003|p=120}}。
一些穆斯林开始质疑尘世间放纵的生活并非虔诚的表现,他们强调清心寡慾,过着清贫、谦卑及正直的生活。苦修的伊斯兰神学家[[巴士拉的哈桑|哈桑·巴士拉]]激发起苏非主义运动{{cfn|Lapidus|y=2002|pp=90-91}}。通过[[阿布·哈米德·穆罕默德·伊本·穆罕默德·安萨利|安萨利]]的规范化及重整,苏非主义在13世纪变革,发展出[[塔里卡|苏非教团]]的模式。苏非教团是灵修导师与学生组成的团体{{cfn|Esposito|y=2004|p=104-105|ref=Islam: The Straight Path}}。
这个时代又被称为[[伊斯兰黄金时代]]{{cfn|Lapidus|y=2002|p=56}}。在这时开设的[[公立医院]](称为[[病坊]])在医治病人的方式上甚至可以令现代医院羡慕{{cfn|Koenig|Shohaib|y=2014|p=24}},医学生在接受教育和实习后需要通过考试才可以取得行医资格{{cfn|Bynum|Browne|Porter|y=2014|p=216}}。建于859年的[[卡鲁因大学]]被[[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认定是世上最古老的学位颁授大学{{cfn|Youngung|y=1998|p=242}}。[[博士学位]]被认为是源自穆斯林[[法学院]]的[[教统|教学资格]]{{cfn|Makdisidisi|y=1989|pp=175-182}}。[[实验]]及[[定量]]技巧的标准亦得以落实,并形成引证的习惯{{cfn|Ahmad|y=2006|pp=23、42、84}}。[[海什木]]被视为是现代[[科学方法]]之父,被称为是「世界上第一位真正的科学家」<ref group="参">{{cite web|url=http://news.bbc.co.uk/2/hi/science/nature/7810846.stm|title=The 'first true scientist'|last=Al-Khalili|first=Jim|date=04-01-2009|publisher=BBC|language=en|accessdate=21 December 2015}}</ref>{{cfn|Gorini|y=2003|pp=53-55}}。政府会向科学家发放相当于当今职业运动员的薪水{{cfn|Ahmad|y=2006|pp=23、42、84}}。有人认为[[尼古拉·哥白尼|哥白尼]]採用了阿拉伯天文学家的观测数据,从而提出[[日心说]]。[[贾希兹]]亦提出[[自然选择]]的基础理论<ref group="参">{{cite web|url=http://www.theguardian.com/commentisfree/2008/jan/30/religion.world|title=It's time to herald the Arabic science that prefigured Darwin and Newton|last=Al-Khalili|first=Jim|date=2008-01-30|publisher=The Guardian|language=en|accessdate=21 December 2015}}</ref><ref group="参">{{cite web|url=http://www.telegraph.co.uk/news/science/science-news/3323462/Science-Islams-forgotten-geniuses.html|title=Science: Islam's forgotten geniuses|last=Al-Khalili|first=Jim|date=2008-01-29|publisher=The Telegraph|language=en|accessdate=21 December 2015}}</ref>。[[鲁米]]写了一些最出色的波斯[[诗歌]],至今依然是美国最畅销的诗歌作品之一<ref group="参">{{cite web|url=http://news.bbc.co.uk/2/hi/7016090.stm|title=The roar of Rumi - 800 years on |last=Haviland|first=Charles|date=2007-09-30|publisher=BBC|language=en|accessdate=21 December 2015}}</ref><ref group="参">{{cite web|url=http://www.bbc.co.uk/religion/religions/islam/art/rumi_1.shtml|title=Jalaluddin Rumi|date=01-09-2009|publisher=BBC|language=en|accessdate=21 December 2015}}</ref>。
8世纪的柏柏尔人叛乱使第一个独立于哈里发国的穆斯林国家得以成立。隶属伊斯玛仪派的组织[[卡尔马特]]在930年发起叛乱声讨阿拔斯王朝,麦加遭到洗劫,黑石亦被掠夺,后来阿拔斯王朝赎回黑石{{cfn|Peters|y=2009|p=294|ref=The Monotheists: Jews, Christians, and Muslims in Conflict and Competition}}。[[蒙古帝国]]在1258年灭掉阿拔斯王朝{{cfn|Lapidus|y=2002|pp=104-143}}。
=== 近代 ===
在14世纪初,苏非商人把伊斯兰教带进东南亚,并在随后的两个世纪传播到[[苏门答腊]]及[[印尼]]东部。伊斯兰教亦传播到中亚突厥人及蒙古人的原居地,成为几乎所有突厥语族人的宗教。除了经由陆路东抵中国西部的[[新疆]],伊斯兰教又透过[[广州]]等港口从海路传入中国,最早具传统中国特色的清真寺仍然屹立在广州。[[马里]]在15世纪有一个兴盛的穆斯林王国,伊斯兰教在大部分西非地区落地生根,遍及[[萨赫勒]]、[[尼日河]]沿岸及当今的[[尼日利亚]]。阿拉伯的穆斯林部落亦在14世纪迁居至[[苏丹]],当地的[[努比亚人]]亦逐渐转信伊斯兰教{{cfn|Turner|y=2011|p=85}}。
=== 现代 ===
随着与工业化国家的接触,穆斯林通过经济移民来到新的地区。许多的穆斯林以合约佣工的身分由印度、[[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移居到[[加勒比地区]],使加勒比成为穆斯林人口比例最大的美洲地区{{cfn|Haddad|Smith|y=2002|p=271}}。此外,[[城市化|都市化]]及在[[非洲]]的贸易增长使穆斯林在新的地区定居,又在这些地区传播伊斯兰教,结果使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的穆斯林在1869年至1914年倍增{{cfn|Crossley|Headrick|Hirsch|Johnson|Northrup|y=1997|p=841}}。自1960年代开始,经济的蓬勃发展促进劳工移民到欧洲,使穆斯林移民显著地增加,现在西欧国家的穆斯林人口大约有2,000万{{cfn|Tibi|y=2008|p=203}}。
=== 逊尼派 ===
{{Main|逊尼派}}
逊尼派是伊斯兰教最大的教派,佔穆斯林总数的75%-90%<ref name="Religious" group="参"/><ref name="pew" group="参"/>。他们强调穆斯林社团的历史传统,重视《古兰经》及圣训的宗教权威。这些穆斯林大约在10世纪下半叶自称为「遵奉逊尼的人们」,以区别于其他少数派{{cfn|马景|y=2007|pp=50-52}}。
=== 什叶派 ===
{{Main|什叶派}}
[[什叶派]]是伊斯兰教第二大的宗派,佔穆斯林总数的10-20%<ref name="pew" group="参"/>。什叶派穆斯林主要分佈在[[伊朗]]、[[阿塞拜疆]]、[[伊拉克]]南部及[[南亚]],他们自视为是穆斯林裡的「精英」{{cfn|Ahmed|y=1998|p=43}}。
=== 苏非主义 ===
{{main|苏非主义}}
== 人口统计 ==
{{main|伊斯兰国家|乌玛}}
{{see also|各国伊斯兰教}}
=== 艺术 ===
{{main|伊斯兰艺术}}
最重要的伊斯兰文化表达方式或许就是建筑,特别是[[清真寺]]的四穹顶及多柱式建筑。伊斯兰文明的各种不同的文化可以通过这种建筑物得以体现。举例来说,北非及西班牙的伊斯兰建筑有[[古罗马]]及[[拜占庭帝国|拜占庭]]的特色,如具备罗马及拜占庭建筑那种[[大理石]]及[[斑岩]]圆柱的[[凯鲁万大清真寺]]、[[格拉纳达]][[阿兰布拉宫]]的庭园外围的列柱令人想起罗马庭园的柱廊、[[科尔多瓦 (西班牙)|科尔多瓦]]的[[科尔多瓦主教座堂|大清真寺]]有罗马的圆柱及拜占庭的马赛克{{cfn|Isichei|y=1997|p=175}}{{cfn|Bowe|y=2004|p=144}}{{cfn|Jayyusi|Marín|y=1992|p=1061}}。
在许多伊斯兰文化习俗裡,人物及动物的图像并不受欢迎,这与所有亚伯拉罕宗教反对偶像崇拜的规条有关。阿卜杜拉·伊本马苏德传述穆罕默德说道:「实在的,在复活日火狱中的居民当中最受折磨的人就是做画的人。」<ref group="参">{{cite web|url=http://islamqa.info/en/129446|title=Is it permissible to draw animate beings and then erase them for fun?|publisher=Islam QA|language=en|accessdate=8 January 2016}}</ref>不过,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学者对这个规条有不同的解读,莫卧儿、波斯及土耳其艺术亦有动物和人物的画像。对生物图像的反感经常被用来说明造就了书法、棋盘铺嵌及图案的流行,使它们成为伊斯兰艺术文化的重要部分{{cfn|Elias|y=2014|loc=Ritual}}。
批评的对象包括伊斯兰教最后一位带来讯息的先知穆罕默德的品德,不论是公开场合的言行还是私生活<ref group="参">{{cite web|url=http://www.newadvent.org/cathen/10424a.htm|title=Mohammed and Mohammedanism|publisher=New Advent|language=en|accessdate=11 January 2016}}</ref>{{cfn|Warraq|y=2000|p=103}}。伊斯兰教圣书《古兰经》的内容真确性及它提及的道德规范亦受到批评<ref group="参">{{cite web|url=http://www.jewishencyclopedia.com/articles/3266-bible-in-mohammedan-literature#3068|title=Bible in Mohammedan Literature|last=Kohler|first=Kaufmann|last2=McDonald|first2=Duncan B.|publisher=Jewish Encyclopedia|language=en|accessdate=11 January 2016}}</ref>{{cfn|Spencer|y=2002|pp=22-63}}。其他的批评则集中在现代伊斯兰国家的[[人权]]问题及妇女在伊斯兰教法及习俗裡的待遇{{cfn|Abiad|y=2008|pp=31-32}}{{cfn|Affi|Affi|y=2014|p=175}}。随着近期[[多元文化主义]]的潮流,伊斯兰教通过穆斯林移民在西方发挥同化的作用,这种现象亦招致[[对多元文化主义的批评|批评]]{{cfn|Modood|Triandafyllidou|Zapata-Barrero|y=2006|p=29}}。
=== 参见 =={{Portal box|伊斯兰教|阿拉伯世界|宗教}}=
*[[伊斯兰教词彙列表]]
*[[伊斯兰教历史]]
{{refend}}
=== 外部连结 =={{Commons category|Islam}}=
* [http://bbs.china-sufi.com/ 中国伊斯兰圣传真道网]{{zh-hans}}
* [http://www.islam.org.hk/index.php?action-news 伊斯兰之光]{{zh-hant}}
{{Authority control}}
[[Category:亚伯拉罕诸教|#3]]
[[Category:伊斯兰教| ]]
[[Category:一神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