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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尔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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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本职=
1927年,17岁的斯霞从[[杭州女子师范学校]]毕业,分配到绍兴第五中学附属小学,担任一年级的班主任,教国语、算术、常识。她觉得自己作为一个教师,应该努力用自己的全部知识去照亮那些幼稚的孩童,于是把从师范学来的本领全部拿了出来。
 
当时,这个学校比较落后,很多地方令斯霞看不惯。学生们只会说一口绍兴土话,她便试着用在杭州学到的“官话”来教学。学生的文明、卫生习惯较差。男学生还象鲁迅小说《[[故乡]]》中的闰土那样,留着小辫子,戴着银项圈,女学生的手腕上也套着银镯子。斯霞便把杭州学生们的打扮讲给大家听,告诉大家除掉这些,做游戏、上体,就会怎样的方便。她又把这些道理向家长宣传,家长们都觉得这位年轻的女教师说得有理,纷纷给孩子剪去了辫子,脱掉了项圈和镯子。她还让每个学生胸前挂一块手帕,用来擦鼻涕,学生们也照办了。当时,斯霞的这一套是个创举,在学校影响很大。她班上的学生不但秩序好,而且穿戴整齐,讲究卫生,同事们不觉对这个新来女教师刮目相看。
 
学校根据学生们喜欢小动物的特点,买了几只兔子,委托斯霞班上饲养。斯霞虽没有喂过这种小动物,还是乐意地接受下来。因为她觉得这样做既可以给学生增加一些有关动植物的知识,又能从小培养他们爱劳动的习惯。她亲自参加喂养,同时也叫学生轮流带一些青菜、萝卜、豆渣来。学生们课后常来逗兔子玩,看着它们雪白的绒毛,红红的眼睛,走起来一蹦一跳,吃起来嘴巴一动一动的,大家都乐不可支,斯霞也感到莫大的快慰。
 
然而在旧社会里,小学教师的地位是很低的。所谓“家有二斗粮,莫当孩儿王”,就是说稍有办法的人,是不愿当小学教师的。在这种社会风气下,一些教师也看不起自己的工作。与斯霞一道分到绍兴五中附小的那个同学,两年后就改了行。
 
也就在这年的暑假,斯霞从绍兴回诸暨,雇了一辆人力车。车夫是位忠厚老实的中年人。当他听说斯霞是小学教员后,叹了口气说:“好端端的一个姑娘,怎么去当一个小学教员呢!”语气中带有无限的惋惜。
 
听了这句话,斯霞当时真想和他辩论一场。当小学教师怎么啦,有什么不光彩的?!可想到这是世俗的偏见,怎么能完全去责怪这位老实的体力劳动者呢?再说,她也很难说出多少道理来。她只知道,小学教师总要有人去干;自己读了师范就应该当[[小学教师]],当了教师就能自食其力。虽然她有很多颇为阔气的亲属,介绍她到机关当个秘书、录事什么的,完全可以。这是比当小学教师轻松得多,可她不愿依附于人。而且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她觉得自己很适宜当教师,和学生们生活在一起,也颇有乐趣。因此在以后的生活道路上,她始终没有动摇,也从不见异思迁。
[[File:多尔露明.jpeg|有框|右|<big>森林精灵之地</big>[https://image.game.uc.cn/2016/3/9/12486725.png 原图链接][https://www.9game.cn/shenji/729954.html 来自 九游网 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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