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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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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是 [[ 奉贤区 ]] 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公路桥梁、中心城区市政配套等基础设施、建筑建材业、 [[ 交通运输 ]] 业、客运业以及交通战备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地址==
[[ 上海市 ]] 奉贤区南桥镇城乡路333号
==业务范围==
(一)执行有关城镇建设和管理、市政、交通行业管理等方面的方针、 [[ 政策 ]] [[ 法律 ]] 、法规和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实施办法,落实具体措施。
(二)根据上海市及本区经济和社会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城镇建设和管理的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国防交通、公路交通、市政道路、市政工程、城市燃气和建筑建材业管理规划、 [[ 计划 ]]
(三)组织、 [[ 指导 ]] 、协调城市建设和交通领域内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突发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处理。
(四)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建设和交通工作中的有关执法 [[ 工作 ]] ;负责全区公路市政、道路交通、建筑、建材业、燃气的行业管理和行政管理,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安全等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相关的市、区实事项目和重大 [[ 项目 ]] 建设。
(六)组织、协调公路、市政道路、乡村公路和城市燃气的建设,指导村镇、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
(七)负责对本区客运行业的管理,制定客运行业的发展 [[ 规划 ]] 和客运线路的增减和调整,规范客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八)负责本区陆上运输、航务、汽车维修等交通运输行业的 [[ 行政管理 ]]
(九)组织本区国防交通保障、交通建设规划及 [[ 道路 ]] 、水路、地下管道等交通体系的战备管理。
(十)对委属企事业单位实施行政管理,负责检查、考核年度工作;按 [[ 国有资产 ]] 管理办法及要求,加强委属单位国有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十一)负责政府法规赋予建委的各项规费的收缴和使用的 [[ 管理 ]] 。筹措、使用、管理好城镇建设资金。
(十二)承办区 [[ 政府 ]] 和市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1)负责建委系统 [[ 干部 ]] 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任免、监督和管理工作;
(2)加强党的基层 [[ 组织 ]] 建设,研究探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活动方式和工作机制;
(3)加强党员队伍 [[ 建设 ]] ,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4)负责建委系统离休 [[ 干部 ]] 的管理和统战工作;
(5)加强人才管理,配合做好人事调配、人事 [[ 制度 ]] 改革等工作;
负责人:许志仁 职务:科长
主要职责:
(1)开展党风廉政 [[ 建设 ]] 和反腐败斗争的宣传教育;
(2)协助党委进行纪监信访和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
(3)协助行政实施监察工作,纠正 [[ 行业 ]] 和部门不正之风,对所属单位的纪监工作进行指导督查。
负责人:李燕敏 职务:主任
主要职责:
(1)负责本系统宣传思想工作和 [[ 精神文明 ]] 建设;
(2)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的指示,做好全委党员、 [[ 干部 ]] 、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制教育宣传培训工作;
(3)指导本系统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4)做好基层单位 [[ 政治 ]] 思想工作调查研究工作;
(5)围绕本系统中心工作开展对外宣传工作;
(6)协助党工委和 [[ 组织 ]] 、纪检部门开展党的建设和勤政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臧光军 职务: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党政 [[ 日常 ]] 的接待事务和公文处理工作;
(2)负责并指导基层做好文秘、信息、 [[ 档案 ]] 、信访以及人大代表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3)负责党政班子重大决策前的调研和建委有关政策 [[ 法规 ]] 、发展战略的调研工作。
(4)加强委内资产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负责建交委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
(2)正确进行基本 [[ 建设 ]] ,行政机关等会计核算工作;
(3)实施会计监督管理,做好审计、统计、工商、物价等各项协作工作;
(4)做好劳动工资、 [[ 福利 ]] 等工作。
负责人:邬卫舟 职务:科长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工程 ]] 的计划管理和综合平衡,对计划执行情况负责检查、督促、协调指导工作;
(2)负责建交委所有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报及动态管理;
(3)负责相应工程的概算审核及组织工程的决报会审;
(4)组织和参与市政、环卫、 [[ 园林 ]] 绿化行业建设工程的计划编制、资金调拨、鉴定验收及预决算工作;
(5)组织和参与奉贤中心城区以及住宅小区的供水、供气、供电、排污、环卫、绿化和道路市政公建配套建设的协调 [[ 工作 ]]
负责人:周卫中 职务:科长
(1)对全区建筑建材业接受市有关部门的授权管理;
(2)负责建筑业(含装修饰业)、建材业的 [[ 管理 ]] ,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建材市场;
(3)组织协调建设工程中的技术质量监督、检查等工作,参与重大项目 [[ 设计 ]] 和施工方案的论证,负责建管、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建筑行业的管理;
(4)参与全区公路建设工作和市政配套等建设事项的协调;
(5)负责全区建设工程项目初步 [[ 设计 ]] 的审查、批复;
(6)负责全区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1)组织、协调并监督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有关执法工作;
(2)负责路政、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公用 [[ 事业 ]] 有关行业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3)加强委内行政复议应诉和委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4)根据市政府有关 [[ 法规 ]] 结合我区实际,负责调研并制定相关的实施意见。
负责人:王建华 职务:科长
(1)负责对全区水陆交通行业、客运行业、汽车维修行业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管理;
(2)加强交通 [[ 法律 ]] [[ 法规 ]] 、规章的宣传教育;
(3)建立国防交通保障网络体系, [[ 指导 ]] 、检查、监督本区国防交通保障工作;
负责人:刘维钢 职务:科长
10、安全监督科
主要职责:制定本 [[ 系统 ]] 安保工作责任制,实施安保工作目标考核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抓好 [[ 生产 ]] 、交通、防火、用电安全和治安保卫、防灾抗灾、防汛抗台等工作。
负责人:俞 杰 职务: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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