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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生平==
欧阳修四岁丧父,随叔父在现 [[ 湖北 ]] 随州长大,幼年家贫无资,母亲郑氏[[以荻画地]],教以识字。欧阳修自幼喜爱读书,常从城南李家借书抄读,他天资聪颖,又刻苦勤奋,往往书不待抄完,已能成诵;少年习作诗赋文章, [[ 文笔 ]] 老练,有如成人,其叔由此看到了家族振兴的希望,曾对欧阳修的母亲说:“嫂无以家贫子幼为念,此奇儿也!不唯起家以大吾门,他日必名重当世。”十岁时,欧阳修从李家得唐《昌黎先生文集》六卷,甚爱其文,手不释卷,这为日后北宋诗文革新运动播下了[[种子]]。
仁宗天圣八年(公元1030年)中进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阳)留守推官,与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互相切磋 [[ 诗文 ]] 。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召试学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馆阁校勘。三年,范仲淹上章批评时政,被贬饶州。欧阳修为他辩护,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编修崇文总目,后知谏院。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任右正言、知制诰。 [[ 范仲淹 ]] 、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提出改革吏治、 [[ 军事 ]] 、贡举法等主张。五年,范、韩、富等相继被贬,欧阳修上书分辩,因被贬为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守。后又改知 [[ 扬州 ]] 、颍州(今安徽阜阳)、应天府(今河南商丘)。
皇祐元年(公元1049年)回朝,先后任翰林 [[ 学士 ]] 、史馆修撰等职。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八月, 与宋祁同修《[[新唐书]]》,又自修《[[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二月,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主持进士考试,提倡平实文风,录取苏轼、苏辙、曾巩等人,对 [[ 北宋 ]] 文风转变有很大影响。嘉祐三年六月庚戊,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兼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五年,拜枢密副使。次年任参知政事。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英宗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上表请求外任,不准。此后两三年间,因被蒋之奇等诬谤,多次辞职,都未允准。